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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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邰燕

简介:
邰燕
(Tai,Yan), 女 , 46岁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法轮功学员勐腊县工商局职工,1998年1月和父母一起开始修炼法轮大法。邰燕利用休息时间到周围的傣族寨子以及思茅、普洱、临沧、耿马、景洪、勐海等地弘法,成为西双版纳州的义务辅导站站长。她的很多同学、同事都因为她而有缘得法修炼。当时每天早上的晨炼,在县政府大院里有一百多人集体炼功,有政府工作人员,还有周围乡镇单位、个体户等法轮功学员。

1999年七•;;二零后,邰燕单位县工商局局长找她谈话让放弃修炼,因邰燕是站长,勐腊县电视台到单位找到她,让她在电视上发表「放弃修炼法轮功的保证」,还要歪曲事实,上电视作假。邰燕坚持修炼大法,也不上电视造假抹黑大法。因此,勐腊县610、勐腊县城镇派出所就将邰燕绑架到勐腊县城镇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2006年2月,当地法轮功学员想做大法真相,凑了些钱。却没想到被人恶意举报,诬陷邰燕非法集资。县610人员到邰燕单位勐腊县工商局找她了解此事,邰燕说:「没有这么回事,都是法轮功学员自愿拿出来的,做大法真相资料用的。」

2006年2月12日上午,二十多名恶警冲进她家。在未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非法抄家。她给恶警讲真相,恶警们也不听,结果什么也没有抄出来,就将她上手铐,同其母亲李琼芬(大法弟子)一起绑架至县公安局。邰燕及其母李琼芬在公安局被持续威逼审讯,至当晚12时才被放回家。

2月中旬,邰燕被勐腊县公安局、610绑架到县看守所,还被非法抄了家,抢走了一台计算机、一台打印机。3月3日被送到县戒毒所,半个月后,送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

2006年2月21日下午3时半左右,县国保大队的舒杰、胡桥斌等人到邰燕工作单位(县工商局)同样在未出示任何证件、事先也没通知单位领导的情况下,再次将邰燕绑架。在公安局审讯室,从当日下午4时到凌晨4时,持续12小时威逼审讯未得到任何结果,到22日上午11时半以顽固修炼法轮功为由,对其刑事拘留15天。从看守所非法押至戒毒所。后又在没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也未通知家属及单位,即向本人宣布劳教两年,并于2006年4月4日下午2时,匆匆押送昆明大板桥劳教所。邰燕从在劳教所都被强迫精神洗脑、放弃信仰,还干奴工。

2006年3月3日,邰惠从戒毒所回家后,李琼芳也从昆明来到勐腊县邰荣昌与李琼芬夫妇家,听说邰燕要被非法劳教,就与邰荣昌与李琼芬夫妇和邰燕四人一同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找到政委苏杰,要求无罪释放邰燕回家。苏杰说他没有办法,是上面让他们做的。家属又找了城镇派出所所长那建军、县法院领导、县安全局,讲真相、要人,他们都互相推诿。

2006年4月份一天,勐腊县610主任刀锐找到邰燕的丈夫,让家属给邰燕送衣服,但没说邰燕要被送去劳教,其实让送衣服,就是因为邰燕已被非法劳教。

2007年9九月从劳教所回家,在劳教所被强迫精神洗脑、放弃信仰,还遭到奴工迫害。

邰燕从劳教所回家后,虽然回到单位勐腊县工商局上班,但是被无理从公务员降为合同工,每月只发三百多元钱,一年以后,才将克扣的工资补发给她,但与原来相比,每个月还是少了一千多元。

一家人被剥夺信仰,长期遭迫害,二零一五年七月云南苗族妇女邰惠控告元凶江泽民,请求最高检察院秉持良知善念,依法立案侦查,尽快将被告江泽民绳之以法,再现公道。

曾遭四年冤狱的邰惠女士控告说:“我们一家人在大法中修炼,都是受益者,身心健康,一家人和和睦睦。而中共却把我们一家迫害的四分五裂,家破人亡。……我父亲在勐腊县610等人的常年骚扰、恐吓下离开人世……现在母亲身心受到极大的打击,……生活已不能自理,基本不能单独外出,就连自己的亲人有时都不记得。……从监狱出来,我的一只耳朵直到现都听不见。”

一家人被剥夺信仰,长期遭迫害,二零一五年七月云南苗族妇女邰惠控告元凶江泽民,请求最高检察院秉持良知善念,依法立案侦查,尽快将被告江泽民绳之以法,再现公道。

曾遭四年冤狱的邰惠女士控告说:“我们一家人在大法中修炼,都是受益者,身心健康,一家人和和睦睦。而中共却把我们一家迫害的四分五裂,家破人亡。……我父亲在勐腊县610等人的常年骚扰、恐吓下离开人世……现在母亲身心受到极大的打击,……生活已不能自理,基本不能单独外出,就连自己的亲人有时都不记得。……从监狱出来,我的一只耳朵直到现都听不见。”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抄家非法劳教迫害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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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地址:昆明市郊区大板桥,对外谎称“引晟学校”<br>邮编:650211<br>区号:0871<br>传真:7337274<br>所长:郁晓南 办公室电话:0871-7337289、手机:13099416601<br>政委:谭念萍 办公室电话:0871-7337382、手机:13099415617<br>副所长:魏风玲 办公室电话:0871-7337271、手机:13099416607<br>副所长:张海燕 办公室电话:0871-7337081、手机:13888494640<br>纪委书记:李雪梅 办公室电话:0871-7337204、手机:13013309115<br>办公室主任:李发军 办公室电话:0871-7337381、手机:13577153853<br>办公室副主任:张海鸥 办公室电话:0871-7337381、手机:13099416669
大板桥女子劳教所(云南省女子劳教所)专职迫害的邪警:李琼芸警号为:05352121<br>张影萍警号为:05352094<br>余 骏警号为:05352070<br>宋 晋警号为:05352141<br>王思文警号为:05352176<br>曹 燕警号为:05352079<br>丁琼惠警号为:05352022。<br>(不知名);05352075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公安局 : 舒杰胡桥斌刀瑞
勐腊县看守所
勐腊县城镇派出所
勐腊县610辦公室
勐腊县工商局
勐腊县戒毒所
勐腊县电视台

更新日期: 2021年1月7日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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