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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礼迪

简介:
汪礼迪
(Wang,Lidi), 男 , 57岁 , 湖北省咸宁市温泉镇法轮功学员,咸宁医学院讲师、医师。

一九九五年和他的刚结婚的妻子姜亚伽开始修炼法轮功,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儿子出生。

汪礼迪由于信仰法轮功,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做好人,他先后在咸宁市温泉一号桥派出所、北京昌平收容所、咸宁双鹤桥拘留所、咸宁市猫耳山拘留所、“一三一工程”洗脑班、咸宁市猫耳山看守所、咸宁市官埠桥劳教所、沙洋七里湖劳教所、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通山县看守所、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武汉洪山监狱分配站、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人完全脱像……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法轮功学员万人大上访”以后,咸宁市公安局把身为义务辅导员的汪礼迪非法拘禁在咸宁医学院行政办公楼的四楼。在咸宁医学院保卫科科长熊宗胜、院办主任黄旭亮和组织部科员李华的配合下,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一号桥派出所警察金国新找他谈话,从中午谈到下午,天黑了还不准他回家,而家中只有四个多月的儿子还等着他回去照顾。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汪礼迪、姜亚伽夫妻带着八个多月的儿子到湖北省政府上访。在武汉省政府门口,被武警抓上警车,看到他怀抱着婴儿,就把他们夫妻赶下车。

他们回家后,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的政保科长度志祥、一号桥派出所警察易红军、咸宁医学院保卫科科员刘波等人到他们家骚扰,抢走了法轮功教功录像带和手抄经文,度志祥等人就把他强行带到一号桥派出所,关在铁笼子里二天一夜,不准出来,也不给饭吃(是当地的法轮功学员送饭吃),小房子里的电视机24小时播放诬蔑法轮功的谎言节目。

第二天下午,度志祥、金国新和一个小警察拿着一副手铐在他面前,非法审讯他,度志祥还当着他的面辱骂李老师,他立即制止度志祥骂人。度志祥、张培就以此为借口,当夜就把他送到双鹤桥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7天。第七天,由咸宁医学院保卫科接回,克扣了200元(后来得知是从汪礼迪的工资卡里强行扣除的)。

汪礼迪从双鹤桥拘留所出来后,咸宁医学院就举办洗脑班,要求本单位的法轮功学员都参加。

一九九九年八月十六日夜,汪礼迪、姜亚伽夫妻带着九个月的儿子踏上了去北京上访的火车。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六日晚,在朝阳区下韦沟派出所和村干部的配合下,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副局长宋瑞生带领着一帮警察,闯入他租住的民房中,绑架了一家三口连夜送往北京市昌平收容站,把他关进男牢房,把姜亚伽母子俩关进女牢房。当时,他的儿子还是处于哺乳期,这些警察们也不放过,让9个多月的孩子也坐牢,一日两餐,每餐一个玉米窝窝头,一杯菜水。

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八日,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副局长宋瑞生、一号桥派出所警察金国新、咸宁医学院保卫科科长熊宗胜等人,乘火车把他们一家三口劫回咸宁市,直接关进双鹤桥拘留所,把姜亚伽母子直接劫回咸宁医学院保卫科。

在双鹤桥拘留所,汪礼迪绝食、炼功、抗议非法关押。在咸宁市委书记李明波的命令下,警察们把汪礼迪等法轮功学员分散关押,有的关在猫耳山拘留所,有的关在戒毒所,有的关在双鹤桥拘留所。汪礼迪就被关进猫耳山拘留所。在猫耳山拘留所,他绝食、炼功,狱警徐某(已遭恶报死亡)就给他戴上生满铁锈的土手铐,还要野蛮灌食。第15天期满,他被强行抢劫了500元钱做伙食费后,直接由咸宁医学院的小车接出了拘留所,送到了“131工程”洗脑班继续迫害。

“131工程”洗脑班,是由咸宁市委举办的,针对卫生系统的法轮功学员的。不准接见、不准打电话、不准外出、不准串门、不准炼功、不准学法。每天组织着读抹黑法轮功的谎言文章,诬陷法轮功创始人、诬陷法轮功,还要求写“思想汇报”。(参与迫害的是:咸宁市组织部的涂部长、咸宁医学院院办主任黄旭亮、咸宁医学院学工处张君溪、温泉公安分局刑警队警察谢某、咸宁市司法局王某,还有二个女警察。)汪礼迪在“131工程”洗脑班非法关押了37天,后来才知道,强行从汪礼迪的工资卡里抢劫了5700元(其中3700元是在“131工程”37天的生活费,2000元是警察到北京绑架汪礼迪所花的费用)。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日,由于汪礼迪不放弃法轮功修炼,温泉公安分局政保科度志祥、咸宁市国安局贾某等人,就直接从“131工程”洗脑班把他送到猫耳山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

在猫耳山看守所,警察把汪礼迪关进“死囚号”,让杀人犯迫害他。杀人犯让他“走过场”,残酷毒打他,抹地、洗厕所、洗碗、不给被子睡觉、克扣饭食等等手段折磨他。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度志祥直接把汪礼迪、徐长虹、吴卫华送往咸宁市官埠桥劳教所(向阳湖)继续迫害,劳教一年。

在官埠桥劳教所,警察先逼迫他进行队列训练三个月。在这三个月里,白天,每天在操场进行队列训练十多个小时,衣服汗湿了,不准洗澡换衣;晚上,每天端坐在小塑料方凳上,不准闭眼,不准说话,不准活动,直到夜十二点以后才能睡觉,甚至警察找去谈话,有时通宵,早晨四、五点起床,又是端坐,逼着背诵“十不准”,不愿背或不会背,就以此为理由体罚,长时间站“军姿”、“贴墙”等。还逼迫“挑塘泥”、“做砖坯”、“挖土”、“挑土方”、“挑大粪”、“从车上卸水泥”等等,肩膀被压肿了、磨破了皮,也不准休息。汪礼迪是个大学教师、知识分子,却在劳教所逼迫干这些活儿,犹如“文革”时“臭老九”在农场被迫害,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狱警看到没办法转化他,二零零零年九月十二日就把汪礼迪等法轮功学员转到沙洋劳教所加大迫害。在沙洋七里湖劳教所,狱警田明、何伟、李青山等安排多个犹大轮番上阵,长时间通宵不准睡觉,长时间“车轮战”,用谎言和邪悟歪理毒害他、企图扰乱他的思想和精神。

汪礼迪从邪恶的劳教所回家后,二零零一年五月给咸宁市官埠桥劳教所、沙洋劳教所和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政保科度志祥邮寄信件,他自己亲自给咸宁医学院保卫科长熊宗胜和一号桥派出所金国新分别送了一封真相信。就是这份真相信,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副局长宋瑞生、政保科科长度志祥下令,指使一号桥派出所所长张培带人到他上班的办公室去绑架他。在咸宁医学院保卫科刘波的配合下,张培等人把他绑架到双鹤桥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15天期满,咸宁医学院保卫科把他接回家中,后来得知从他的工资卡中抢劫了300元,说是伙食费。

二零零一年七月九日,由于咸宁医学院医学影像系主任乐庸生(汪礼迪的领导)到咸宁医学院保卫科告密汪礼迪后,保卫科熊宗胜就诬告给了公安局。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二日夜,度志祥亲自带领一帮人闯入汪礼迪的家中,绑架了他,非法抄家,抢走了大法书籍,还把放在书柜上的5000多元现金抢走了,没有给收据。他的妻子姜亚伽出面阻止带走他,度志祥等人还扬言说把她也要带走。他被绑架后,非法关押在一号桥派出所。7月14日夜,宋瑞生亲自拍板,送他到咸宁市通山县看守所异地非法关押。

在通山县看守所,汪礼迪白天晚上炼功,给人讲真相。狱警发现了,就体罚他,叫他“面壁”、“站军姿”,他仍然炼功。看守所徐所长叫狱警给他换监号,有意刁难他,叫牢头狱霸给他“走过场”,如:“对心拳”、“穿心馍”、“滴水观音”等等,其中有一个十几岁的小伙子用肘拐子猛击他的胸部,将他的肋骨打断了,十几天不能平卧、不能翻身、不能大声说话、不能咳嗽,疼痛难忍,局部皮肤由红变紫、由紫变黄。更为恶毒的是,他是穿着夏天的衣服进去的,既不准他接见,又不准他打电话和写信,他只穿了一条西装短裤、一件背心、一双拖鞋过冬。好心人看不过去,就主动送了一条长薄裤子、一件西服上衣、一双布鞋,他就这样过冬天。直到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二日,一号桥派出所的警察易红军、金国新就用咸宁医学院的小轿车把他送到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后来得知,咸宁医学院保卫处的许峰从他的工资卡里提走了3600元,提款理由是:通山看守所四个月伙食费。

在狮子山戒毒劳教所,汪礼迪一进二楼门,狱警就强行扒光他的衣服,连肛门、生殖器都要看看,进行人格侮辱。狱警叫来二个毒贩,把他带到车间,叫他“面壁”直到吃饭,大约5个小时。在这里,他被逼迫做“推锡纸”奴工生产,由于他高度近视,没有眼镜,完不成任务,加之又不放弃信仰,毒贩们就以此为借口,在晚上别人休息时,就用各种手段折磨他,如:毒打、“挖铁床角”、“坐飞机”、“站军姿”、“坐小方凳”、“下蹲”、“克扣饭菜”、“长时间不准睡觉”等等。有一次上厕所时,汪礼迪看了一个认识的法轮功学员一眼,就立即遭到了“包夹”他的毒贩的耳光。更有甚者,由于视力不好,完不成任务,狱警就将所欠的任务数折算成欠款,要求“赔钱”。

二零零三年三月,狮子山戒毒劳教所请了社会上的各界人士,如:气功痞子司马南、华中科技大学和湖北大学的教授、湖北省洗脑班的“转化能手”毕慧琼等二十多人,到劳教所帮助做转化他的工作。面对众多人的指责,汪礼迪不为所动,坚定的维护大法。

二零零三五月,湖北省洗脑班的男女“犹大”(转化了的法轮功学员)们在恶警田明和毕慧琼的带领下住进了狮子山戒毒劳教所。田明派5女一男六个“犹大”围攻汪礼迪,不准睡觉,不准休息,轮番车轮战,还把他们手抄的一段一段的“经文”断章取义给汪礼迪看,在思想和精神上迫害他。

狮子山劳教所的狱警决定在6月1日把汪礼迪送到湖北省洗脑班(汤逊湖度假村)洗脑。在洗脑班,汪礼迪受尽折磨。他回到狮子山戒毒劳教所后,狱警张国荣亲自开车到汪礼迪的父母家,把二位老人接到劳教所的招待所里住下,给他的父母施压,叫他的父母给他做转化工作;政委鄢敬淦亲自上阵给他洗脑,说:“只要你在所部的领导面前说一句‘不炼’的话,我就不再管你,你还是炼你的法轮功。”他没有配合这些要求。狱警没有办法,怕影响其它的法轮功学员,就把他转送到沙洋劳教所三大队继续迫害。

在沙洋劳教所,汪礼迪遭到残酷的迫害,如:整天的“刷花生”、“长期不准睡觉”、“严管”、“站军姿”、“下蹲”、“长时间做正步走分解动作”、“准军事化训练”、“车轮战”式的轮番洗脑等等,汪礼迪没有动摇自己的信念。狱警余帮清还安排他的学生程鹏飞做他的转化。恶警想尽各种办法从思想和精神上迫害他。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三日,咸宁医学院用小车把他接回家,后来才知道,医学院从他的工资卡里强行扣除了300元,理由是:出车费用。

二零零四年汪礼迪参与副主任医师的考核评估,却因为他是法轮功学员,就被淘汰出局。可他的方方面面都是合乎评审要求的。

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中午,汪礼迪在送孩子去上学的路上,被派出所朱所长(男)带的一车警察绑架(后来得知,他家楼下早就有一辆小轿车在监视着他),先非法关押在一号桥派出所二楼,警察皮剑非法搜他的衣袋,抢去他的钥匙,非法打开他的办公室的门,抢走台式计算机一台;又非法打开他的家门,到处翻箱倒柜,什么也没搜到,把他的儿子吓得直哭。下午,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政保科科长度志祥带着几个警察用车把他送到湖北省洗脑班(汤逊湖度假村)迫害。

在汤逊湖度假村洗脑班,汪礼迪被单独关在一间房子里,不准出门。房子里有三张床,汪礼迪被安排在中间的床位,两边是所谓的陪教(一个是从邓林劳教所抽来的年轻警察米刚、一个是从通山县政府抽来的年轻公务员)。他绝食反迫害,被非法关押了37天,于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二日被度志祥、易红军等警察接回咸宁市双鹤桥拘留所,宋瑞生指使送咸宁市猫耳山看守所。

二零零六年三月,法轮功学员汪礼迪被咸安区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非法审判。在法庭上,汪礼迪高声喊“法轮大法好”,徐长虹接着喊“真善忍好”,却遭到法警打嘴巴,把嘴巴打出血,被判刑三年半。汪礼迪依法上诉,咸宁市中级法院法官董伟只是问了问情况,没有开庭审理,上诉被非法驳回,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三日,被劫持到武汉市洪山监狱分配站,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六日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

绑架责任人温泉公安分局宋瑞生、度志祥、皮剑、易鸿君;法院审判长李拥军,审判员何利平,陪审员李银珍,书记员熊萍。检察院起诉人杨怡泉、朱晚英。

在咸宁市猫耳山看守所,咸宁市咸安区检察院非法逮捕并起诉汪礼迪,咸宁市咸安区法院非法审判他,在法庭上,汪礼迪自己做辩护,高声喊“法轮大法好”,遭到大个子法警的殴打,他的嘴鲜血直流。咸安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罪”诬判三年半。他不服判决,上诉到中院,中院惧怕“610”(迫害法轮功的专司非法机构,凌驾在宪法之上,类似“文革领导小组)而维持原判。他被非法关押8个多月,于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三日送到武汉市洪山监狱分配站。

在洪山监狱分配站,医院还从汪礼迪的血管里抽了一大管子血。警察逼迫他做奴工生产。大热天,20几个人挤在一个监室里,繁重的劳动任务让高度近视的他汗流浃背、时不时的还要遭到犯人的辱骂和殴打。于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六日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入监队迫害。

在入监队,汪礼迪被二至六名“包夹”(狱警从沙洋范家台监狱挑选出来的犯人,多数是杀人犯、贩毒犯、黑社会头子,都是崇尚暴力的人)严加看管,不准随便出门、不准与人接触、不准与人说话、不准拥有笔和纸、不准炼功、不准与家人联系,他被迫害得曾经三次瘫痪,不能站立、不能行走、甚至不能翻身。于二零零七年二月被非法关押到沙洋范家台监狱四监区。

在沙洋范家台监狱四监区,汪礼迪一直不配合狱警的安排和指使,一直被“严管”,“包夹”他的犯人前后有30多个。为了做好转化工作,沙洋范家台监狱曾经请沙洋劳教所的余帮清等狱警住进监狱做转化,他与余帮清谈话后,余帮清放弃了做他的转化工作;为了做好转化工作,湖北省洗脑班的龚健、何伟等狱警还到范家台监狱了解情况,何伟和一个女警察还专门与他交谈了几个小时。在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一日,范家台监狱四监区教导员熊祖勇想送他到湖北省洗脑班继续迫害,结果洗脑班不愿收,他被送回家中。

在汪礼迪被诬判的过程中,他的近七十岁的不识字的老母亲到处奔波,想要回自己的儿子。眼泪几乎哭干了,双腿走不动了,悲痛气恨交加,鼻孔大量流血半脸盆,被好心人救助,才脱离危险。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一日,汪礼迪从沙洋范家台监狱期满回家,在路上被告知,妻儿早已不知去向。回家后,家里灰尘很厚,妻儿不知去向。汪礼迪被告知“开除了”,只是当临时工,被安排到附属二院放射科上班,不准汪礼迪在学校给学生讲课。后来才知道,当初汪礼迪从监狱回家时,本来是安排到学院扫地的,是好心人帮助,才被安排到附属二院当医生的。

汪礼迪多方打听、寻找,二零一三年初终于听到了妻儿的消息,就把妻儿接回来了,发现妻子已经患“精神分裂症”,只好送医院治疗;他的十四岁的儿子没有进过学校反应迟钝,接回家悉心调养。二零一五年秋,儿子也出现精神异常,罹患“精神分裂症”。于是把儿子放在家里调养和治疗。由于要照顾妻儿,尽管工资极低,汪礼迪也只好在当地工作。

湖北科技学院临床医学院有个党群连会,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在医院党群连会上,黎群武提出要将汪礼迪从放射科调到医学院实验中心工作,要求强制执行,并吩咐放射科主任不要排汪礼迪的班,要求汪礼迪到学院报到,如果不去,就停发工资,连当医生的权利都被剥夺。

据悉,汪礼迪被调离医院的所谓“原因”有二:一是没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二是汪礼迪是法轮功学员,每天接触的人太多。至于说执业医师资格证,那也是这场迫害造成的。当开始实行这个政策时,汪礼迪是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那时是直接发的,免考,但是那时汪礼迪在劳教所里被非法关押,就没有发给他。

二零零九年汪礼迪从监狱回家后,二零一零年就报考医师资格,开始是不让报考的,后来就又让报考了。考试那天,当地610人员开车跟踪到考场,叫监考老师把他作舞弊处理,故意不让合格。汪礼迪知道需要资格证,就又连考了二年,但都是被这样对待。后来,他还想报考,医教科长告诉他,你再考多少次都不会让你通过的,汪礼迪就没有考了。为了生存,汪礼迪还是在二零一六年十月到武汉报考了“CT技师”资格证考试,在二零一七年三月顺利的拿到了CT技师资格证书。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温泉分局李宏俊、温泉一号桥派出所王副所长、湖北科技学院保卫处何朝宏等四人闯入湖北科技学院教师办公室骚扰汪礼迪。

自二零一九年九月份以来,湖北省咸宁市多名法轮功学员遭到温泉分局、辖区派出所户籍警、社区人员及单位领导的骚扰,要求照相、签字、谈话,实质是为日后的“人脸识别”和“姿态识别”收集所谓的数据资料。

汪礼迪: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下午,单位邪党书记要求他到办公室见面谈话,被要求不能外出,说是现在是敏感时期,不要到处活动。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上午九点多,咸宁市温泉希望桥社区人员黄艳、黄淑兰和自称姓王(其实是温泉街道办事处科长李志华)的男子到汪礼迪上班的地方,以关心为藉口进行骚扰。

一见面,民政助理员黄淑兰就用手机非法拍照,汪礼迪就依法制止,说这种做法是侵犯肖像权,叫她及时删除,她删除了。李志华也偷偷拍照,汪礼迪发现叫他删除,他急忙跑了。汪礼迪问他们的姓名,那位女的自报姓黄,叫黄艳,是新来的希望桥社区黄主任。

汪礼迪给他们讲了真相。汪礼迪告诉他们说:「炼啊,法轮功这么好,怎么能不炼呢?!像我家现在这样子,不炼法轮功能有我现在这样的心态?恐怕早就不在人世了!」黄主任直点头。接着,汪礼迪就把公安部【2000】第39号法律文件提到的十四种邪教里没有法轮功的真相,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签署的第50号令关于废止对法轮功书籍出版的禁令的真相告诉了她们,叫她们自己上百度网查证,修炼法轮功不违法。她们俩静静的听完,说有事要办,就急急忙忙走了。临走时,黄主任还说,谢谢你,打扰你了。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上午十点多,温泉一号桥派出所所长熊凯、温泉街道办事处科长李志华、温泉希望桥社区主任黄艳(女)等四人到法轮功学员汪礼迪家骚扰。汪礼迪拿出两份事先打印好的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文件:《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和《国家新闻出版署第50号令》,递给熊所长、黄主任和李科长。他们走時把这两份打印的法律文件带走了。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四日下午,湖北科技学院教师汪礼迪被610约谈,汪礼迪请他们自我介绍,知道来的人是咸宁市610副主任姚雄、咸安区610主任程胜利、温泉街道办事处希望桥社区邹思思主任和小叶、肖桥社区陈燕主任、湖北科技学院610主任彭亚敏、医学部实验实训中心周云。汪礼迪讲真相二个多小时,他们要求签字或按手印,保证不给学生讲法轮功真相,汪礼迪拒绝配合。他们还威胁说要辞退汪礼迪,要再次送进监狱。

二零二二年三月一日下午四点半,汪礼迪遭一号桥派出所警察约谈,地点在湖北科技学院。当时来了四个人,两人穿警服,两人穿希望桥社区的马甲服。汪礼迪要他们的姓名,他们自我介绍,两警察中一个是所长余鹏飞,一个是新来的年轻毕业生彭波;两社区人员中一个是副主任王伟,一个是叶晨(女)。汪礼迪给他们讲修炼法轮功合法,没有违法,并把准备好的《我的一点说明》送给每个人一份,法轮大法是正法不是邪教;还讲“天安门自焚”是假的,叫他们执法要真的有法可依,不要盲目。之后他们就匆忙离开了。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上午十点多,湖北科技学院汪礼迪老师在单位被六个人骚扰,汪礼迪要他们出示工作证看后得知,他们是咸宁市温泉国保大队副队长陈华刚、一号桥派出所所长余鹏飞、司机唐某、新来的小警察彭波、希望桥社区金娟和叶晨。

二零二二年七月一日上午十一点多,湖北科技学院教师汪礼迪(男,五十多岁)在单位被四个男人骚扰,三个是一号桥派出所的(所长余鹏飞、警察彭波、司机唐伟),一个是希望桥社区的,自称姓陈。看到姓陈的用手机偷拍汪礼迪的肖像时,汪礼迪及时制止,他们说没拍,匆匆走了,没说什么。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上午,徐福明指使一号桥派出所所长余鹏飞、警察彭波、希望桥社区王伟三人到法轮功学员汪礼迪上班的湖北科技学院骚扰,余鹏飞假装关心汪礼迪的家庭,彭波暗中用手机拍照,得手后急忙走了,前后不到五分钟。

二零二三年三月三日下午,在湖北科技学院保卫处副处长王瞧带领下,湖北科技学院医学部大法弟子汪礼迪遭四名警察骚扰,他们是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陈华纲、王副队长、一号桥派出所所长潘峰、一号桥派出所警察彭伟,其中陈华纲没有穿警服,汪礼迪被他们偷着照像。

二零二三年十月七日上午十点多,湖北科技学院医学部老师汪礼迪被五人从办公室绑架,来人是二个男便衣,二个男协警,一个单位女保卫处人员。其中,协警穿制服,带着执法录像仪;二个便衣,汪礼迪问他们是哪里的,他们说是公安局的,汪礼迪要求他们出示警官证,他们不愿出;汪礼迪就不接待。

二个协警围在汪礼迪身边,一边一个,一个用手机非法拍照,一个用执法仪非法拍照。汪礼迪就告诉说自己懂法律,说他们是协警,没有资格参与此事。二个便衣的其中一个年轻点的,从包里拿出一张盖有公章的“传唤证”,要传唤汪礼迪,想把汪礼迪绑架到岔路口派出所,让汪礼迪配合,要求在传唤证上签字。汪礼迪就不配合,说他们违法,传唤证上没有局长签名,没有案由,传唤证无效。双方僵持着。

那个年纪小点的便衣只好拿出自己的警官证,汪礼迪接过来仔细看,是宋军。另一个怎么说都不出示警官证。汪礼迪就说他是人贩子,后来被逼得没办法,只好拿出警官证,但名字被手按住,看不清名字。他们强行绑架到警车,劫持到岔路口派出所。

在派出所,他们把汪礼迪非法关押到“重犯审讯处”。一进门,要求人脸识别,搜身。汪礼迪说他们违法。他们说这是规矩,必须这样。他们强制搜身,把钥匙、几张《转法轮》书纸、一篇手抄的《洪吟》诗,被非法搜出来,还怕照。汪礼迪被劫持到所谓的“审讯室”。

在审讯室里,有一张铁椅子,带铁圈的,还有横板,可能是审讯有暴力倾向人员的。汪礼迪不坐,宋军就给搬张靠椅子,汪礼迪还是不坐,只是站着跟他们讲真相他们只是静静的听,也不打断讲真相,也不做笔录。

下午一点半,宋军说送汪礼迪回家。临走时,钥匙取回了,但几张《转法轮》书纸、一篇手抄的《洪吟》诗被非法扣留了,要也不给。汪礼迪被绑架两个小时后回家了。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上午,汪礼迪被温泉一号桥警察彭波、希望桥社区汪主任(女)骚扰,被拍照、录音,他們说来关心、看看。

二零二四年三月,邪党开两会前夕,湖北咸宁温泉法轮功学员陈芳、任慧芳、杨小华、汪礼迪等人被当地派出所、居委会人员骚扰、拍照。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洗脑/送洗脑班非法关押非法判刑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毒打/殴打威胁/恐吓非法劳教勒索钱财搞垮或使大法弟子的经济实体蒙受损失执法机关以外的单位非法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关铁笼子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摧残性灌食剥夺睡眠军训高强度超负荷劳动人身侮辱严管调换工作、职务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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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4月22日各地综合消息

相关单位及个人:
王副队长,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 王瞧,湖北科技学院保卫处副处长,手机13971818188,值班电话0715-8144011 彭伟,一号桥派出所警察,手机15997999088 潘峰,一号桥派出所所长 咸宁市温泉国保大队 副队长陈华刚,男,五十多岁,在岔路口派出所工作十八年,亲眼目睹了这个派出所多个警察被查处的情况,还执迷不悟,长期参与迫害法轮功,还被提升到国保大队当头目,手机18995826948 温泉公安分局一号桥派出所: 所长余鹏飞,男,四十多岁,手机13972810819 彭波,男,新上岗警察,总是跟着余鹏飞参与迫害法轮功,手机13886514321 唐某司机:手机199986618081 温泉希望桥社区: 副主任金娟,女,四十多岁。 社区人员叶晨,女,三十多岁,手机18271136270 蒋星华,男,咸宁市副市长兼政法委书记,电话:0715-8126037(办) 冯权,男,47岁,咸宁市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电话:0715-8126037(办) 肖天树,男,咸宁市公安局局长,电话:0715-8232028 卢卫军,男,咸宁市温泉分局、咸安分局局长 李宏俊,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国保大队长,手机13451111115住址:咸宁市咸宁大道242号安居苑小区2栋1单元401室 陈华纲,温泉区岔路口派出所所长,手机18995826948 刘五寿,温泉街道办事处邪党书记,手机13886522559 电话:0715-8369132 胡成祥,温泉街道办事处邪党副书记,手机15872026489,电话:0715-8369132 李志华,温泉街道办事处邪党副书记,兼湖北省九宫山风景区管理处反邪教协会分会长,手机13972820660 刘印章,温泉街道办事处主任,手机13997500998 胡刚,温泉希望桥社区主任 涂斌,男,咸宁市610主任兼国安办主任 陈军,咸宁市610副主任 姚雄,男,55岁,咸宁市610副主任 阮明贵,现任咸宁市副市长兼“六一零”总头目 0715-8126506(办电) 0715-8126406(住宅),手机13339888251 徐孟良,现任“六一零”副头目,是当地真正迫害法轮功的幕后黑手0715-8126179(办电)0715-8272963(住宅),手机13807249980 咸宁医学院、咸宁学院报:副书记-张太咸(管法轮功有关事件)13886509016,主编:陈迪英0715-8338026,保卫科:熊宗胜 0715-8260545

责任单位及恶人:
昌平区看守所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曹庄村(位于曹庄和流村之间),邮编:102202<br>线路:公交车昌11路就到刘村看守所<br>联系电话:010-80193803<br>接待电话:01089797994、01089798342、01051785601、01053868080<br>张东原01080193803、01089798349
沙洋劳教所(沙洋农场)湖北省沙洋劳教所七里湖九大队电话:0724-6066336<br>2001-2002年曾一起协助邪恶迫害大法学员的主要恶警还有: <br>大队长 杨××,大高个,四十多岁。<br>队 长 汪琴,胖圆脸,三十多岁。<br>干 部 小刘,瘦削个,瘦削脸,二十多岁。<br>两个男打手,二十多岁。<br>李局长,男,四五十岁。<br>方主任,男,四十多岁。<br>(听说恶警毕×因2001年转化沙洋法轮功学员“有功”,被调往武汉市某“转化”基地)。 <br>电话:0724-4066262<br>沙洋劳教所二大队恶警名单:杨敏(队长)汪琴(副队长)江黎迪(音)刘琴 李红英 李××(现已转到武汉女子劳教所)钟秀连 伍×× 刘犾医 严犾医 <br>迫害大法学员的劳教人员恶人名单(部份): <br>宜昌:沈玉兰 王春梅 王泽梅 殷玉蓉 王芳 李芳 刘爱军 朱胜梅(音)(已遭现报、解教后自杀而死)鲍琨 鲍芳 王青 郑华玲 邓芹 刘德军 周英 饶春香 徐媛 鲁义(音)<br>石首:万君 付西兰 张道红 张琼<br>公安:彭先红(原名:彭茜 两次劳教均参与迫害)<br>仙桃:刘翠云 张英<br>天门:龙兰姣<br>沙市:马秀兰 杜海燕<br>钟祥:李蓉 董小芸<br>*******<p>党委书记刘海(女,50多岁);<br>方主任,男、30多岁,秘书,610主任;张幸福(政委);周政委;吴科长(管教科);毕慧琼(科长);<br>九大队:龚珊秀(队长)、欧阳代霞(副队长)孙红、刘群、陈渝(副队长)、高紫燕(中队长)蔡正英二大队:杨敏(队长)、汪琴(副队长)、江黎丽、刘琴 、李红英<br>三大队:张修明(队长)李东山(教导员)田明、何伟、 鲁文军(队长)余帮清、张伟、魏鹏、何兵、沈雁鸣、小沈<br>严管队:张修明(队长)、王刚(副队长)、黄东涛(教导员)、郭磊(特警队队长)、沈雁鸣(分队长)、熊文(二分队长)<br>现在的九大队:大队长鲁文军、管教队长黄东涛、分队长魏鹏和余帮清    严管队:电话 0724-4066454<br>医院:刘海燕(狱医)刘秋红(狱医)严姓狱医 : 余帮清
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国保大队
咸宁市公安局咸宁市公安分局国保大队:0715-8256471(小周-办事员) 0715-8232528<br>度志祥 13907249839(科长)  刘颖(指导员)  左水生(大队长)<br>宋瑞生 13907249566(局长)  程乐赋<br>咸宁市国保大队长邹誉(电话:办0715-8232059)
狮子山戒毒劳教所狮子山戒毒劳教所027-87393754<br>张幸福 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党委书记、所长<br>吴福军 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副所长<br>刘毅 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副政委<br>朱华平 原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所长<br>陈长华 原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负责人<br>高旭梅 原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二大队(女队)大队长(迫害法轮功骨干,多次受到上级通令嘉奖。)<br>张丽 原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大二队(女队)主管迫害法轮功队长(恶警)<br>鄢敬淦 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三大队大队长<br>黄某 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队长(恶警)<br>余绍军 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一大队大队长<br>罗亚清 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出入所教育大队大队长<br>程曦 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出入所教育大队科员<br>
咸宁市610办公室头目:阮明贵 0715-8126406 手机 13972840300<br>二零零九年,阮明贵退休后,姚雄接任咸宁市“610办公室”主任头衔,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br>姚雄,男,五十多岁,电话:13886509329  宅:0715-9126789  办:0715-8126179,姚雄妻子胡瑶在咸宁市建设银行潜山支行工作,地址:咸宁市温泉路45号,邮编437100,电话0715-8260837。<br>副主任:徐孟良0715-8126179(办) 0715-8272963(宅) 13807249980<p>咸宁市610<br>邹誉:国保支队队长13872181056办0715-8232059 警务通18995826125(邹誉妻刘珍珠,在咸宁福人药业<p>公司工作,邹誉的女儿邹英,在咸宁市广电局电视台工作。)<br>姚雄:咸宁市“610”头目,13886509329宅0715-9126789办0715-8126179(姚雄妻胡瑶,在咸宁市建行工作。)<br>刘宁:咸宁市温泉分局国保大队长18995826780、0715-8232512(刘宁妻侯雅丽,在咸宁供电公司输电部工作,电话13807240909.)<br>涂斌:咸宁市“六一零”主任0715-8126506 0715-8129098 13508649762<p>咸宁610:饶雄:13886509329 : 徐孟良阮明贵姚雄
沙洋范家台监狱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br>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范家台特5号三区2<br>邮编:448200<br>监狱长:庄广陵(警号4244000)<br>政委:马智勇(警号4244004)<br>纪委书记:谢毅<br>政治处主任:陈贻洲(警号:4244007)<br>政治处副主任:唐亚峰 刘翠云、刘华<br>副狱长:简尚荣 汪涛<br>特警大队:陈兵、曹琳、李立莉<br>指挥中心:刘少琛<br>办公室:马玉霜、吕凡琪<br>教育科:刘悟刚(警号:4244597)吴光权、王辉<br>高戒备监区:石明武<br>会见中心:颜兵<p>出入监监区:丁成河(警号4244543)石立宾(警号:4244569)、陈武、秦洪斌、黄洋、龚友松、黄光敏(警号:4244339)、(其中丁成河、龚友松是帮教凶手,专门做转化工作)<br>狱侦科:沈建军<br>指导办公室:蔡红丽 陈丽华 李梅<br>刑罚执行科:江喜<br>狱政科:肖正法<br>劳动改造科科长:徐坪<br>信访科副科长:李俊丽<br>审计科:易丽霞<br>指挥中心教导员:陈红<br>财务科副科长:罗冉周、曹群<br>办公室档案管理员:徐玉珍<p>一监区:罗平(区长)、杨乾隆、刘宽 陈敏<br>二监区:罗俊(区长)、程皓<br>三监区:祖剑(区长)、徐前进 范俊儒 杨闯、郑雄 张红庆<br>四监区:徐宏(区长)、陈珍明 王海龙 周玄<br>五监区:王亚 陈亮 成可滨 曹滨<br>六监区:黄晓涛(区长)、别燕青 刘博文 刘志 周宇 李军 何向阳<br>七监区:马卫兵(区长) 、钟源 桂豪 吴伟 张毅<br>八监区:付存国 陈祥 王哲 汪维<br>九监区:王乔(区长)、陈健晖 罗炎山 李昌平 赵飞 何凯 付百放 李军<br>其他警察:曹洪 黄洋 余帅 曹苏涵 张光旭 朱畅 孙闽 李亚洲 阮蒙、付一村、李杰、陈榕林、蔡奇衫、郭维、陈勇、查存军、李明、秦兴、蔡汉江<p>祖剑:13972881625 罗平:13597878987 肖正法13972881102<br>王飞:13810682359 李明:13972881189 李科长:13972881238 王雄杰:13986960827 肖天波:13972881228.未知姓名:13972881279<br>电话(区号:0724):8570035 8570023 8570009 8570067 8562210 8570071 8570002 8575193 8570457 8575505 8575503 8575501 8575502以此类推<p>举报:0724-8565011<br>狱政科:0724-8570008<br>教育科:0724-8570016、85755505<br>传真:0724-8562210<br>检举、监督号码:0724-8570010<br>范家台纪检监察室0724-8570006<br>驻监监察室0724-8570112<p>湖北省沙洋监狱管理局:<br>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鸿宴路,邮编448200<br>电话:0724-8591041、8558500 8559111<br>局长:段晓东<br>副局长:付建军、张兵江<br>政委:明平<br>纪委书记:蔡忠明<br>工会主任:邓学军<br>教育改造处处长:陈琳<br>教育改造处副处长:郭俊、吴跃龙<br>狱政处处长:王黎明<br>其他:吕威威 熊祖勇:13972881619<p>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洪岭大道,邮编448200<br>电话:0724-8570016、8570067、8562210<p>范家台监狱监狱长庄广陵(警号4244000)<br>政委马智勇(警号4244004)<br>纪委书记:谢毅<br>政治处主任:陈贻洲 (警号:4244007)<br>政治处副主任:唐亚峰<br>邪党委委员:向迎<br>副监狱长:简尚荣<br>狱警 :刘华<br>教育改造科:吴光权、刘悟刚(警号:4244597)<br>服刑指导办公室:吕凡琪<br>禁闭室邪支部书记:陈春华<br>出入监区:<br>区长石立宾(警号:4244569)<br>教导员丁成河(警号4244543)<br>支委:陈武<br>狱警 :黄洋、龚友松、黄光敏(警号:4244339)、(其中丁成河、龚友松是帮教能手)<p>狱侦科:科长沈建军<p>集训队分监区:区长何凯<br>生活卫生科科长:肖天波<br>特警队队长:陈兵(音)<br>特警队教导员:史华平<br>一监区:杨乾隆、刘晨<br>二监区区长:罗俊 狱警 :、严肖、程皓<br>三监区:肖正法、吴伟、张红庆、范俊儒<br>四监区:徐宏、陈珍明、韩舒华<br>五监区:王亚、陈亮、成可斌、曹滨<br>六监区:刘博文、黄晓涛、别燕青(警号:4244648)<br>七监区:桂豪、钟源<br>八监区:付存国(警号:4244585)、陈祥<br>九监区:陈健晖、罗炎山、李亚洲、赵飞<p>医院:胡成 : 熊祖勇(祖剑)
湖北沙洋七里湖劳教所 : 李青山
咸宁医学院咸宁医学院、咸宁学院报:副书记-张太咸(管法轮功有关事件)13886509016,主编:陈迪英0715-8338026,保卫科:熊宗胜 0715-8260545<br>党办主任:黄旭亮 0715-8260628(宅)<br>党委书记:廖学明 0715-8251369(宅) : 黄旭亮熊宗胜刘波张君溪乐庸生许峰李华
一号桥派出所地址:湖北省咸宁市温泉茶花路6号。<br>咸宁温泉一号桥派出所:0715-8232549 : 潘峰皮剑易鸿君张培
庙山汤逊湖洗脑班(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湖北省洗脑班/武汉板桥洗脑班/洪山区马湖村特二号)法定代表人:周水庆<br>地址:武昌洪山区马湖村特2号 联系电话:027-87234314<p>“湖北省法制教育所”<br>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马湖特一号(武汉洪山区马湖村特2号)<br>邮编:430064<br>电话:027─87924873<br>乘车路线: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就是共产邪党专门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地。湖北省洗脑班已由汤逊湖迁到了武汉市洪山区马湖村,在臭名昭著的湖北省女子劳教所边,只一墙之隔。在武汉市洪山区板桥小区的东边,马湖新村的南边。乘901或905或306或587路车在板桥下,沿板桥中学南边的一条新修的大路向东走 50米左右,再向南拐就是湖北省女子劳教所和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即湖北省洗脑班)。<p>“湖北省法制教育所”部份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名单如下:<br>张幸福,现任湖北省劳教局副局长<br>所长周某某<br>副所长:张修明、刘琼(女)<br>一中队:<br>江黎莉(女,队长)副科长,具体负责“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打人最多,且凶狠毒辣<br>何伟(队长)打人凶手<br>胡某某<br>二中队:<br>刘成(队长)<br>徐某某(女,副队长),<br>彭刚,倩倩(女),江某(女),李某(专职打手)<br>江成方,<br>刘勇军,<br>周水庆,<br>张某某,<br>龚健, 大队长,具体负责“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br>毕慧琼,女,副队长<br>俞某, 科长<br>田明、毕慧琼、毕鹤梅、刘群、邓××(男,微胖,30岁左右,1.80米)、胡建国(男,队长,1.72米左右);徐红(女,脸上有很多痣)、王丽华(女,20多岁,1.52米左右),刘贫,彭某,江某,谢胜艳、柯昌芬等。 : 何伟
通山县看守所
温泉开发区公安分局 : 金国兴宋瑞生度志祥
双鹤拘留所
猫耳山看守所(猫儿山第一看守所)
咸安区法院院长:徐红兵<br>刑事庭审判长:李拥军、廖鹏、徐燕、刘英<br>书记员:王义超、章娜、李俊、徐立、董莉<br>陪审员:陈元会、舒九海、陈凯兵、熊盛景、李继平<br>地址:咸宁市咸安区文笔大道109号 ,邮编:437000<br>电话:0715-8322545(办)<br>刑庭:0715-8328276(办)<br>李拥军,刑庭庭长,0715-8314275(办),0715-8123355(宅),手机13972850989<br>刘英,刑庭副庭长,0715-8328276(办),0715-8329988(宅),手机13872158333 : 李拥军熊萍李银珍何利平
咸安区第一看守所
湖北省洗脑班湖北省“法教班”,又叫“法制教育中心”(即洗脑班)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南湖大道保利心语附近,距武昌火车站10公里左右,在武昌火车站坐777路公交。 : 毕慧琼田明
温泉公安分局 : 李宏俊
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 : 李志华
洪山监狱
官埠桥派出所
一三一工程洗脑班
双鹤桥拘留所洗脑班
咸宁市中级法院咸宁市中级法院<br>现任院长:刘太平<br>院领导成员:潘盛礼、傅明、甘正良、熊震、何炳南、张晓武、段钧、刘兵、周承九、王群高、石建新<br>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号 电话:0715-8158610 邮编:437100<br>刘太平 0715-8158600<br>潘盛礼 0715-8158699 18972836699<br>黄先志 0715-8158665 18972833688<br>甘正良 0715-8158659 18972857699<br>熊震 0715-8158960 18972833888<br>张道才 0715-8158628 18972857659<br>何炳南 0715-8158827 18972839666<br>王群高 0715-8158668 13329985599<br>傅明 0715-8158882 18972836669<br>张晓武 0715-8158926 18972857777<br>刘兵 0715-8158618 18971809515<br>石建新 0715-8158601 15391669666<br>潘正斌 13807248169<br>秦宏斌 13807240958<br>金燕 18972856663<br>陈水林 0715-8158616 13339989298<br>江民 0715-8158650 18972857629<br>陈望来 0715-8158693 18972857679<br>喻其武 0715-8158658<br>汪拥军 0715-8158698<br>王再夫 0715-8158691<br>值班0715-8158610(办)<br>传真0715-8158612(办)<br>立案庭0715-8158676(办)<br>刑一庭0715-8158650(办)<br>刑二庭0715-8158628(办)<br>执行庭0715-8158689(办)<br>执行裁决庭0715-8158615(办)<br>司法鉴定处0715-8158682(办)<br>审判管理办0715-8158656(办)<br>法警支队0715-8158672(办) : 董伟
咸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咸宁市国保大队长胡俊才07158232059、13085274092、18995826128<br>咸宁市国保大队副队长石凌07158232058、13807240655、18995826130
咸安区检察院蒋志强:咸安区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电话:0715-8322880(办)<p>余进强、余经山、刘辉亮、张尚利、吴礼平、魏涛(副检察长)<br>案管中心 蒋先生:0715-8689462<br>公诉科成员:<br>张吉生:0715-8335217<br>周民举15872835299<br>陈先明13545598318<br>刘霞13986631180<br>毛伟13476898008<br>雷亚红13971808031<br>蔡迎春18071260212<br>董文威13971816758<br>何俊13042772158<br>邵汉军13972818886<br>朱晓荣152726559028<br>胡维13907240323<br>胡爱玲13807249893 13907241651<br>余字晔15872833088 15872032871<br>谌刚18062331888<br>张吉生13907241421<br>畲娟13872180570<br>曹胜利15871488478<br>李文广13477760747<br>蒋斌18007241665<br>谢云龙18972848353<br>石梦秋13707248789<br>张莉13339888228<br>顾华15972491203<br>吴晓香13165691189<br>万大跃15872778146<br>汪继伟13451118259<br> : 朱晚英杨怡泉
咸宁市咸安区“六一零” : 程胜利
湖北科技学院湖北科技学院原名咸宁学院,由原咸宁医学院和咸宁市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于二零零二年合并而成,于二零一一年变更为此名。<br>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永安大道2号<br>电话: 715- 8338003 : 何朝宏
湖北科技学院临床医学院黎群武,男,五十六岁,院长、党总支书记,电话:15307240728<br>刘祖松,男,五十岁,党总支副书记兼咸宁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电话:  13872169773<br>余开湖,男,五十三岁,副院长,电话:13508649926<br>陈克全,男,五十二岁,副院长,电话:13986610797<br>余后火,男,五十六岁,副院长,电话:13508649892<br>梅武轩,男,四十八岁,副院长、医学教学办公室副主任、第一临床学院副院长 电话:18972850388<br>余静萍,女,44岁,湖北科技学院临床医学院附属二院院办主任,电话:18071268738 13886522938<br>张文,男,38岁,湖北科技学院临床医学院学生实习办主任,电话:13797250056 18986636099<br>黎练军,男,50岁,湖北科技学院临床医学院附属二院党群办主任,电话:13797220789 : 黎群武

更新日期: 2024年3月23日 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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