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世伟(孙士伟)
孙士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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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孙世伟(孙士伟)(Sun,Shiwei(sunshiwei)),
男 ,
69岁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法轮功学员,穆棱市进修学校高级教师。孙士伟因修炼法轮功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五年被非法判刑八年。 在穆棱市看守所里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有:宋秀玉,沈井娥,张爱琴,郭连云,周芝荣,高魁,高学辉(高魁的女儿),孙士伟(男),高女士(河西乡三星村的老太太),他们到目前为止都以人间最痛苦的方式--绝食来抗议公安部门610办公室迫害大法弟子的犯罪行为,抗议对大法弟子的非法关押、折磨,有的已绝食半月有余。 二零零一年曾被送牡丹江劳教所劳教一年。 二零零二年间,大法学员孙示伟劳教到期,在劳教所与610联系应该接回并且释放的过程中,范维民(610办公室头目,兼政法委副书记)又强行私自追加孙示伟劳教期数月。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早晨七点钟左右,孙士伟被穆棱市第一派出所杨晓军和几名警察强行绑架,非法关押在穆棱市看守所。关押期间,被第一看守所杨晓军和另一名警察非法提审,被看守所所长殴打,拳脚相加,时间长达五分钟。第二次是牡丹江“610”的人和穆棱市公安局国安大队李艳春大队长在晚饭后非法提审,强行锁在铁椅子上,背铐手铐并把手铐挂在铁椅靠背上,往头上浇凉水,用拳头打耳光,因孙士伟不回答问题,他们强行撬他的牙齿,把门牙撬掉一个,往嘴里灌药。说孙士伟有心脏病,强行从掉牙的缝隙中灌“救心丸”,折磨了很长时间,孙士伟已奄奄一息,被他们背回了看守所。 在牡丹江集训队的当天,进号时集训队的犯人,在一个干事带领下,如狼似虎,非法搜身,进号时命令犯人把头都伸进床铺底下,臀部撅起,孙士伟抵制迫害,遭到犯人的毒打,嘴、鼻子被打出血,脸被打青,时间大约2分钟,姓私的警察拿走孙士伟身上的3百元钱未还。 二零零五年九、十月间,李彦春、周新生等恶警在看守所对大法修炼者孙示伟等人进行刑讯逼供。孙示伟每次被送回牢房都是鲜血淋漓,多次昏迷不醒。 二零零六年三月九日穆棱市法院对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被绑架的7名法轮功学员谷艳、张艳芳、刘慧娣、孙世伟、吕树君、王丽梅、刘岩在没通知家属到庭的情况下,秘密开庭,企图判刑。 孙士伟被穆棱市法院非法判刑8年(据说当时穆棱市法院判3年,后牡丹江“610”不同意,强行加了5年,当时的庭长是郭文利),在二零零六年六月七日早被看守所送牡丹江监狱集训队,在早晨要走时,孙士伟不同意戴脚镣,被看守所管教程建义打了两个耳光后,一个月耳朵听不到声音。 二零零六年七月六日,孙士伟被送往佳木斯莲江口监狱出监教育监区三分监区,在秋季的一天,因其向犯人讲真相,被犯人姜海涛毒打,拳脚相加,嘴被打出血,脸被打肿时间有5、6分钟。第二次是和一个要释放的同修聊天时,姜海涛又要打孙士伟,嘴里骂着不堪入耳的话,并强行让他干奴工,孙士伟就绝食抗议,在8天的绝食中,他们强行灌食多次。 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一日,因孙士伟和同修在大厅炼功,被犯人举报监狱专抓法轮功的张干事和另一名警察把孙士伟叫到管教室里用语言谩骂,不堪入耳,极其下流,后被关禁闭,非法关押15天,在关押期间绝食13天,被强行灌食多次,强行输液一次。从此造成孙士伟的腰部疼痛不听使唤,大约半年才好。 二零零八年七月,孙士伟吃完晚饭跟随犯人下楼放风,被队长翟传龙看见,他问:谁让你下来的!上去!把孙士伟叫到办公室大骂了一顿,还打了他两个嘴巴子。对孙士伟吼道:滚! 在二零零九年间,佳木斯监狱里有三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其中就有秦月明。有一天孙士伟在大厅看书,被犯人杨春海给抢走,交给了警察,并把他绑在床铺的铁梯子上,两腿用绳子拽向两边,成大字形,逼孙士伟写悔过书,他不配合,就用拳头打孙士伟的脸,骂人的话非常难听,把烟卷点着塞到孙士伟的鼻子里,近两个小时才把他放下来,两腿不会走路了,小腿被绳子勒出了血,适应了一天才会走路。 就在这期间,监狱里突然给所有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强行检查身体,并且百分之九十五以上都说是高血压,孙士伟也是其中一个,他们强行让法轮功学员吃药,是黄色的小药片,因拒绝吃药片,他们就指使犯人强行给法轮功学员灌药,但每次孙士伟都是压在舌头底下后被吐掉了。持续了近两个月才不了了之。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一日,因给大队长写了一份真相材料,被三中队队长翟传龙毒打,打了三十多个嘴巴子,踹了一脚,嘴里骂着不堪入耳的下流话,牙被打活动,嘴和鼻子均被打出血,时间约5分钟,并非法搜身。从此孙士伟的大牙碎了一颗,所有的大牙吃东西就疼,到现在还是疼痛。 大队中的副教导员许崇文下令不许孙士伟放风、购物、打电话、通信、接见,并多次带领狱警进行非法搜身,撕毁手抄本《转法轮》。 二零一二年九月的一天,出监区一分监区的一名将要被释放的犯人要看大法的书籍,孙士伟借给了他一本手抄本,可是被犯人举报,并把书抢走,交给了一中队队长孟军,被孟军把孙士伟打了一顿,当时脸和头部都被打肿,并把书给毁掉。 孙士伟家中的老母亲在八年的时间里,每天都在想儿子,天天想,日日盼他回来,因为母亲一生就这么一个儿子,由于思儿日久,忧愁过度,再加上警察非法入室搜查骚扰,惊吓过度,久积成疾,造成身体重病,于二零一二年五月去世。病痛中炕拉炕尿的痛苦无法形容。 孙士伟在监狱里七年多的被迫害中,警察多次抢走《转法轮》手抄本和大法书籍手抄本,并被撕毁掉。“出监监区”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有:李志敏、翟传龙、朴俭兵(鲜族人)、武志远、宋云龙、孟军、魏孟军、倪虎。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孙士伟出狱,穆棱市610主任赵祥军还要把孙士伟送往牡丹江市洗脑班迫害,跟孙士伟讲了一套他的理论,孙士伟当时要和他们讲真相,他们说:你赶快走。 二零一三年的一天,孙士伟去了原单位,单位领导已经更换,孙士伟和新来的校长问及工资和退休的事,校长也表示无能为力,因为他来到进修学校之前孙士伟就已经不给开工资了,退休问题他也表示办不了,现在孙士伟等于是被非法剥夺了生存权,生活陷入困境。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下午,牡丹江穆棱市国保大队臧殿旭、李博,穆棱市八面通镇第一派出所张学波,第二派出所李明超等人绑架了穆棱市八面通镇的孙士伟、石颖、曹淑芳、高永丽与弟弟高朋光五人。五人家中大量个人物品被抢劫。 四月二十五日,高鹏光、高永丽、孙士伟三人被送进八面通看守所非法关押,家属去要人,警察推脱说:听牡丹江指示,而且扬言要判刑。(黑龙江省穆棱市国保大队长李艳春参与迫害)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七日,孙士伟、高鹏光、高永丽被牡丹江海林市检察院非法批捕,后来被构陷到海林市法院。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五日获悉,牡丹江市穆棱八面通镇五名法轮功学员曹淑芳、石影、高永丽、高朋光、孙士伟,被构陷到海林法院。目前,石影、高永丽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看守所,高朋光和孙士伟被非法关押在八面通镇看守所。告知他们五人被构陷到海林法院,被非法量刑七年,曹淑芳身体不合格,血压高,没被送看守所。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五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八面通镇大法弟子孙士伟的律师,到牡丹江市海林市法院递交材料和阅卷,被法官姜新昆刁难,蛮横阻止律师递交材料阅卷。 黑龙江海林市法院意欲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对穆棱市法轮功学员高永丽、高朋光、孙士伟、石颖、曹淑芳非法开庭。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六日,海林市法院通知律师:计划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黑龙江省海林市法院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八面通镇石颖、孙仕伟、高永丽、高朋光、曹淑芳等五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开庭取消了。 目前,高永丽、高朋光、孙士伟被非法拘禁在穆棱市八面通看守所。石颖刚从牡丹江海林看守所转到牡丹江看守所非法拘禁。 十月 十五日,孙士伟的律师去海林法院阅卷被法官姜新昆刁难,要求出示委托人关系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让阅卷。 十月十六日律师到八面通看守所见人,家属在外等候,八面通国保到看守所外面盘查询问。后来还给另一当事人家属打电话查问请律师的情况。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日,牡丹江公安局去牡丹江看守所查问石颖请律师的事。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六日,黑龙江省海林市法院通知律师:计划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黑龙江省海林市法院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八面通镇石颖、孙仕伟、高永丽、高朋光、曹淑芳等五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开庭取消了。 海林法院拟于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六日,非法庭审孙士伟、高永丽、高朋光、石颖四位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六日上午十点半,海林市法院法官姜新昆,对穆棱市四名法轮功学员孙士伟、高朋光、高永丽、石颖进行非法庭审。三名律师为孙士伟、高朋光、高永丽做了无罪辩护。法院规定每家只允许进去两个人旁听。开庭前,穆棱市警察将高朋光妻子和高永丽女儿骗到派出所,并骗她俩签字,成了高朋光和高永丽所谓的“证人”,被海林法院强行取消了旁听的权利。于是,高朋光妻子向法官姜新昆递交“取消证人申请书”,姜新昆不接收。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海林市法院法官姜新昆下判决,高永丽被诬判六年零十个月,两万罚金,高朋光和孙士伟被诬判六年零六个月,分别处以一万罚金。石颖被诬判一年零三个月、罚金三千元。 高永丽、孙世伟、高朋光上诉到牡丹江中级法院,请求撤销一审冤判,改判当事人无罪。牡丹江中级法院不开庭审理,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驳回上诉,维持冤判。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下旬获悉,孙士伟被非法关押于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孙士伟,被从牡丹江市监狱集训队劫持到齐齐哈尔市泰来监狱。在泰来监狱出监大队,孙士伟被隔离了半个月,现被关押到了十监区二分监区迫害。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提审;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审讯;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毒打/殴打;
铐在某处上;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非法判刑;
摧残性灌食;
清身;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坐/锁在铁椅子上;
强行施药;
打骂;
关禁闭;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非法批捕;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非法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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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涉案人信息:
海林市法院:黑龙江省海林市人民大街,邮编:157199
法院办公室电话:0453-7117286,7117213,7117218
法官:姜新昆 13045340737,13904834266,0453-7117271
法官助理:曲芳慧
书记员:张小雪
陪审员:梁晶,赵玉英
海林市检察院:黑龙江省海林市海烟路456号,邮编:157199
海林检察院办公室电话:04537103910
电话:0453-7223350
副检察长也是公诉人:闫明13904531973,0453-7103902
助理:林江
穆棱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长征路235号,邮编:157501
电话:0453-3122592
大队长,臧殿旭,18946333388
李博, 13274579000
教导员,李艳春,13945320989,0453-3186375
胡德才,15545316888
八面通第一派出所:黑龙江省牡丹江穆棱市八面通镇东风路,邮编:157501
电话:0453-3123329
所长室:0453-3133778
值班室:0453-3123329
宋明超:13351735151
郑运兴,娄华
八面通第二派出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八面通镇新村街127号
电话:0453-3121105
所长:张学波 13836321111
唐云飞
责任单位及恶人:
牡丹江市“610办公室”
穆棱市公安局
:
李彦春,
周新生
穆棱市610办公室
:
范伟民
穆棱市看守所
:
程建义
佳木斯监狱(莲江口监狱)
:
孟军,
许崇文,
姜海涛,
翟传龙
牡丹江监狱
穆棱市法院
:
郭文利
穆棱市第二派出所
穆棱市第一派出所
:
杨晓军
海林市法院
:
姜新昆,
毕旭
穆棱市政法委
:
赵祥军
八面通镇看守所
海林市检察院
八面通第二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2年2月25日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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