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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凤琪(李凤启)(李冯琪)

简介:
李凤琪(李凤启)(李冯琪)
(Li,Fengqilifengqilifengqi), 女 , 52岁 , 四川乐山市市中区大法弟子。家住乐山市中区总阻湾28#。

四川省乐山市李冯琪,因为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警察绑架,两次被非法劳教,还曾长期被关押在洗脑班迫害,遭受折磨。

现年五十二岁的李冯琪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向最高检察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 以下是李冯琪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遭迫害的事实: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运动。同年九月,我到北京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在火车上被国安警察押回乐山,非法拘留十五天。回来后我一个人到河边炼功,又被张公桥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第二天才叫我父亲将我领回。

第一次遭非法劳教:亲眼见有人被 “转化”致疯

一九九九年十月,我参加集体炼功被绑架到乐山石柱山看守所,因为我们炼功、背法,被看守所所长带领武警拉出监室暴打,所长和两个武警强行让我给他们下跪,我不跪,三个人也没法让我给他们跪下,所长气急败坏拿来一根两米长,三寸厚,三寸宽的汽车轮胎皮鞭狠狠地在我双手上抽了一鞭,又在我大腿上抽了两鞭,当时马上变形巨肿。十六年至今我右大腿还是变形的。

当晚就被劫持到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在劳教所,我们被逼每天五点半起床干奴工,晚上十二点以后才收工,每天只睡四小时。不久劳教所成立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管队,张小芳为队长,两百多法轮功学员每天被暴打、电棍电、体罚、不准睡觉 、不准说一句话,我身上全是旧伤、新伤。每天睡前被逼写所谓思想汇报,我就写法轮功真相,打我也写。最后张小芳不管我写什么了。在劳教所我亲眼看见有被迫“转化”的人疯了,因为受不了各种惨烈的酷刑,更受不了良心的煎熬。

到一年半非法劳教期满时,张小芳说:你只要“转化”马上放你回家,还可见上你父亲最后一面。我这才知道父亲由于思念我吃不好睡不好,抑郁成疾得了癌症,已经不行了。我多么希望能够在父亲最后的日子里陪在他身边,但我不能出卖良知。结果我被非法加教四十天,出狱时父亲已去世四十天。

第二次遭非法劳教:亲眼见法轮功学员遗体被抬了出去

二零零三年二月,警察跟踪两名法轮功学员到我家,将我绑架,后又对我非法劳教两年半。在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七大队,我被关在一个房间,两个案犯二十四小时看着我,双手铐在床脚上,人蹲着,不准说话,不准睡觉;两天后坐在小凳上,不准洗澡,不准睡觉,发现睡觉就暴打,四十多天没让我睡一分钟。后来就安排我勾花,由于没睡头都是胀的,勾不出花,案犯就暴打我;因为看不懂图就问其他犯人被发现又被暴打,每天都被包夹任意暴打。我每天一点以后才能睡,四点半就必须起床,每天睡时双手被铐上手铐举过头顶铐在床条上。一名包夹和我睡一床,她睡下去基本没位置,我只能侧身睡在床边。每天干十七、八个小时奴工,不“转化”不准洗澡,上厕所一天只准两次,只准小便,不准大便,不能说话,自己的钱买的日用品却不准用,两个包夹随意用。

在劳教所警察和犯人为了各自的邪恶欲望与目的:狱警“转化”法轮功学员会升官、发奖金,犯人协助狱警迫害法轮功学员可以减劳教期,所以劳教所里的迫害达到不择手段疯狂、变态灭绝人性的地步。

我更可怜他们,因为善恶皆有报。每天狱警查监室,我一边一个包夹都睡着了,我每次都将他们弄醒,不然他们被发现了就会被加教或被暴打。有一天一个包夹对我说:我再也不会打你了,你真的是修炼法轮功为的是做一个好人,我们这样对你你都无怨无恨的承受着,这样的苦难,你每天都是微笑着面对我们,我再打你我不是人。

在劳教所我亲眼看见被酷刑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被担架抬了出去。二零零五年八月家人接我回家。这次的迫害身体、精神上的巨大承受,让我很长时间都没走出这种迫害的阴影。

长期被关洗脑班:怕我死在里面才放我回家

二零零六年,我被国安、社区人员绑架到洗脑班迫害,八个月后我被转到乐山桂花楼拘留所非法关押,共被非法关押一年两个月,我绝食反迫害二十多天,他们怕我死在里面才放我回家。

二零零七年,国安、“610办公室”、社区人员将我从家里强行绑架到大石桥洗脑班,我绝食二十多天才被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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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早上8、9点,石柱山看守所的邪恶所长黄德光调集恶警一个排,几十个公安、外劳人员,毒打因上访被关监的李凤奇等四十二名法轮功学员。被劳教一年半。

二零零零年六月,乐山的大法弟子李凤琪被队长张小芳指使吸毒犯李××等用钢金条抽打她,她双手的肉被打掉很多。老李队长(五十多岁)用钢笔尖钻大法弟子的穴位和致命处,她还扬言说: “有××党撑腰,把你们打死火化埋了都不犯法。”

二零零一年前后,劳教所把男恶警安排在七中队来打、电大法弟子,手铐铐在树上,还有犯人疯狂地拳打脚踢。当时受迫害最深的就是罗小玉、罗志玉、张世清、陈文群、李凤启、扬启会等人,几乎每天都要被打,打得遍体鳞伤,每天晚上都有大法学员被抓到坝子里罚下蹲,不许睡觉。在炎热高温的夏天,恶警罚大法学员站军姿,坐军姿,大家的手、脸都被晒掉皮,有的被晒起水泡。或者就是罚你手抱头上下蹲几百、上千次。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五日前后,乐山市市中区发生几起绑架案,绑匪竟然是乐山市市中区国安队的成员,其中有几个主要人物是吴畏、卢德富、刘光干等。这些绑匪用的是国家监狱、警车、警具等作为作案场所、作案工具。经常大白天明目张胆的进入民宅抢劫、绑架、勒索。完全把政府赋予他们的神圣职能拿来毫无顾忌的发财或是发泄自己想打人就打人的暴力欲望,简直是一种黑恶团伙的行为。

被绑架的都是些修炼法轮大法的女性,李凤琪,被绑架的当场就被恶警折磨得流了血。李凤琪以前已遭恶警多次绑架、抢劫,家中的钱财早被搜刮一空,李凤琪平时生活简朴,被绑架前在一家美容店打扫卫生,工资低廉,家中更无余钱,也无亲人。国安队见无油可捞,故在李凤琪绝食绝水抗议迫害的时候,先放了她。

二零零四年五月以来,乐山市公安局不法人员大肆绑架大法弟子。被绑架后直送楠木寺劳教所迫害。恶警队长张小芳经常唆使“管教”李××等恶人用狼牙棒、钢筋条、筋竹条抽打法轮功学员。如法轮功学员李凤琪双手上的肉被打掉很多。许多大法学员如邓忠素、艾克秀、何玉梅、沈军、韩杰、郑才先、付利群、岳利永、李凤琪、吴厚玉等遭受残酷折磨。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七日,被绑架到乐山大石桥洗脑班的有十三名大法弟子分别是:代正君、李成冬(茅桥镇)、李凤琪(市中区)、竹华如(苏稽镇)、尚真敏(五通区)、王淑君(五通区)、李世松(市中区)、鲁秀平(沙湾区)、潘某某(市中区)、李某某(峨眉山市医院中绑架抬来的)。还有三位不知名的大法弟子。另“六一零”还弄来一个犹大马玉漫做“转化”。在大石桥洗脑班迫害半个多月到邪党“十七大”结束才放回。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绑架/劫持非法关押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毒打/殴打用针头扎脚心、手指肚、人中等部位军训体罚暴晒加期(延期)/超期关押非法拘留洗脑/送洗脑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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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乐山市610办  韩主任(0833)2435074 2435075 2435076 卢德富(0833)2123866(家) 13308133086 吴 畏(0833)2133516 2134031 2134033 1330912920 参与迫害的者: 市中区“六一零”:主任黄建文、副主任胡志强、黄文轩、周群锋(女) 市中区张公桥街办事处:主任杨树清、杨显牛、办事员罗倩(女) 张公桥街徐家X小区:负责人赖文忠、杜智慧(女)等 资中楠木寺七中队恶警名单 李奇(音)现任队长 李霞 管教 岳秀琼(音) 指导员 方小青 副队长 兰秀敏 分队长 七中队电话:08327-5212174

责任单位及恶人:
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区号:0832<br>传真:5212057<br>总机:521205l、5212052<br>办公室:5212057<br>地址:资中县公民镇楠木寺 邮编:641200<br>所长:王保军 5212189(办)<br>教育科科长:李志强<br>八中队队长:李奇<br>七中队队长:张小芳 : 张晓芳
乐山市公安系统地址:四川省乐山市<br>
乐山市公安局地址:四川省乐山<br> : 不法人员
石柱山看守所 : 黄达光
乐山市“610” : 胡坤
乐山市国安分局 : 王爱平卢德富吴畏刘光乾
乐山大石桥洗脑班
乐山市法制教育中心此处位于原乐山市种子公司的大门内,通过一段空地,修有十多间平房,每个平房有多间面积仅有四至五平方米的小房间,邪党对外自称“法制教育中心”。

更新日期: 2017年6月20日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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