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艳丽
简介:
胡艳丽(Hu,Yanli),
女 ,
年龄未知 ,
辽宁省凌源市北炉乡法轮功学员。辽宁省凌源市北炉乡有一户姓胡的人家,父亲胡殿新,老伴崔玉芝,三女儿胡艳丽,四女儿胡艳金,儿媳国向华,他们先后成为法轮大法的修炼者。二女儿胡艳荣亲眼看到了法轮大法给父亲和其他家人带来的身体上的变化,道德上的提高,在一九九九年也开始学炼法轮功。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以江泽民为首的中共邪党开始了对法轮功的迫害。胡殿新一家心里十分清楚法轮大法是正法,在铺天盖地的谎言中,在残酷镇压的高压下,他们坚持修炼大法。 为了让世人了解大法真相,为了让老百姓知道“法轮大法好!”,使更多的人变成身体健康、道德高尚的好人,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六日(阴历十一月十一日)胡家修炼人中,父亲胡殿新,母亲崔玉芝,女儿胡艳荣、胡艳丽,去北京上访证实大法。 他们开始步行,踏上了去北京的漫长旅途。胡殿新背着包裹,里面装着他用手书写的法轮功真相材料。他们边走边讲,走到哪里就把大法真相讲到哪里。就这样,他们走到半路,被凌源市松岭子派出所劫持,全家人被送到凌源市公安局。他们所属的北炉乡派出所的警察闻讯赶到。所长吴国恩把胡艳荣带到另一房间,边审问边打。胡艳荣被打得遍体鳞伤,浑身青一块紫一块。吴国恩又把胡殿新叫出去,边审问边打耳光。审问完,要把他们送进拘留所。临出门时,吴国恩上前打胡艳丽两耳光,胡艳丽顿觉一阵眩晕。 在松岭子派出所,警察搜走老人仅有的三百八十元钱,目击者证实三百八十元钱全部是一、二元面值的零钱,厚厚一摞的旧钞中,饱含着一个本份农民的多少艰辛和汗水,这是生活在贫困山区的胡殿新一家的全部积蓄。 在非法关押一个多月后,直到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也就是阴历十二月二十九,即过年的前一天,胡殿新和老伴崔玉芝才被放回家。 回家后,以吴国恩、鞠文祥、马军为首的北炉乡派出所警察不断的到胡家骚扰,使老人的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再加上自己的两个女儿都还在拘留所被关押,老人承受不住这种精神上的折磨与迫害,于二零零一年二月八日即阴历正月十六日含冤离世,终年六十二岁。 二零零零年二月,胡艳丽进京上访被恶警绑架到凌源公安局迫害了三个多小时,后被非法送到了凌源第二看守所进行迫害,被两次勒索所谓的伙食费四百元,最后又非法诈骗四千元,才肯放回家,在看守所整整迫害五个半月,儿子才八岁,日夜盼妈妈回家,丈夫被吓得得了精神病,在家砸锅砸缸,两位七十多岁的老人天天挂念媳妇,过着担惊受怕的生活。 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晚,四十多名法轮功学员来到凌源市北炉乡郭凤贤家中交流修炼体会,可是他们刚刚到那不久,就被公安局副局长李学斌、国保大队副队长陈志、北炉派出所所长李政华等二十余名警察绑架。其中胡艳荣被迫害致死;王晓宇、郭彩荣、胡艳丽、刘力(后在送劳教途中放回)、李英芝(后保外)五人被非法劳教。 胡艳荣被警察害死的消息传到拘留所,胡艳荣的妹妹胡艳丽和弟媳国向华哭着要见姐姐最后一面,被所长张某拳打脚踢,并用电棍电胡艳丽的脸,并威胁说再闹事就给戴脚镣。她们始终未能见上姐姐最后一面。 胡艳丽在凌源市拘留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后,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日被劫持到沈阳马三家女子劳教所遭受迫害。 刚一进劳教所大门,三大队大队长石宇就阴阳怪气的问:“还炼不炼了?”入了三大队的门,犹大代木仙领胡艳丽进了一间教室。第一天,代木仙向她灌输中共诋毁法轮大法的歪理;第二天早晨,代木仙拿来囚服让她穿,她不穿;第三天,一起来了四个犹大,伪善的劝说让她剪去垂到腰际的长发。遭到拒绝后,这四个犹大不容分说,一起把她按倒在地,强硬的胡乱剪去了她的长发。接着就逼迫她穿囚服,遭到胡艳丽的拒绝;第四天,又是这四个犹大一起,把她按倒在地,强硬的穿上了上衣。当天下午,这四个犹大又逼她写“三书”(即放弃修大法、谩骂大法师父、逼迫与师父决裂等等的悔过书)。她们抓住胡艳丽的手,在事先写好的“三书”上按下了手印。胡艳丽否认这种迫害,义正辞严的说:“不算,不是我写的!” 二零零八年三月底,胡艳丽拒绝签每月一次的月考核,大队长刘国荣把她叫到厕所,打她的耳光不知有多少。她被打倒在地,鼻子上流着血。刘国荣用穿着皮鞋的脚乱踢,不管是头是脚、是脸是胸。胡艳丽高喊:“打人了!”“法轮大法好!” 胡艳丽被迫害得第二天早晨起不了床。她觉得前胸特别痛,像是骨折的感觉。于是她找刘国荣,要求去劳教所医务室去看,可是却遭到了拒绝。胡艳丽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反而被逼迫去干活儿。胡艳丽坚持要求去看医生,屡遭拒绝后,就去找大队长张春光。张春光邪恶地说:“你就那么不经踢吗?” 胡艳丽回答说:“这样踢你,你试试!”。再次遭拒绝后,她又去找大队长李明玉。李明玉推托说:“有时间再去!”。这样拖了十多天,她才被允许看医生。检查后医生声称一切正常。虽然拍片了,但医生说等几天片子才出来。三、四天后,送来一张小小的纸条,上面写着:没什么大事,养几天就好。胡艳丽没得到拍的片子,也没有得到任何诊断书。马三家劳教所就是如此,有病无病、有伤没伤,全凭狱医的一张嘴。这张嘴,可以把重伤说成没事。在中国大陆邪恶的监狱、劳教所,被关押人员失去了应该享有的一切权利。 此后,再也没找胡艳丽签考核,一直到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九日,胡艳丽回家。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勒索钱财;
逼迫放弃信仰;
绑架/劫持;
非法劳教;
毒打/殴打;
电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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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马三家教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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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荣
凌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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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斌
凌源市北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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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广恩
凌源市公安局
:
陈志
凌源市拘留所
北炉乡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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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政华
更新日期: 2011年3月22日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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