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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立娟(于丽娟)

简介:
于立娟(于丽娟)
(Yu,Lijuan(yulijuan)), 女 , 56岁 , 集贤县太平镇太辉村大法弟子。

2002年7月21日在家被集贤县太平镇派出所绑架到集贤县看守所。被非法劳教二年。现仍在被迫害中。

2002年7月23日,太平镇派出所所长贾学森带领民警开车去她家里骗她,将老太太骗上车,半夜12点送往看守所。一直非法关押到2003年10月15日,公安局法制科李海恩才拿来一张申请表上报教养,于丽娟不配合邪恶不签字,要求上诉,李海恩说:“法轮功早晚得平反,你不签字,我怎么帮你上诉?”,于丽娟坚决不签字,在没有任何法律的依据下被非法关押到至今未放。

她的小女儿刘亚坤和儿子刘亚林到县“610”要人,县610办公室的齐卫东非常邪恶,威胁恐吓姐弟俩,并命令太平镇派出所到他们家中抄家,姐弟俩人无奈,在“16大”期间进京上访,而人均被抓捕,姐姐刘亚坤却被关押在北京市大兴区天堂河劳教所女子劳教所四大队一班。(邮编:102609) 弟弟刘亚林被非法关押在北京市大兴区团河劳教所(邮编 102614)

据不完全统计,经过集贤县公安局政委耿振东、国保大队长吴华手非法劳教和长期关押并勒索钱财的法轮功学员还有:康玉芝,于立娟,刘鹏玉,崔凤兰,刘方名,李淑芬,刘印富,马洪明等。

迫害类型:
迫害亲属绑架/劫持非法劳教非法关押勒索钱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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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地区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汇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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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黑龙江省集贤县太平镇派出所 : 贾学森
集贤县看守所
集贤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 吴华耿振东

更新日期: 2010年5月1日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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