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国君
简介:
冯国君(Feng,Guojun),
女 ,
52岁 ,
黑龙江省鸡西市大法弟子。截止二零零六年八月,大法弟子冯国君、石秀英在哈尔滨女子监狱原七监区(现四监区)车间被迫害。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九日晚出去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鸡西市城子河区东海煤矿派出所非法抓捕,所长包秀丽(女)、民警宋文革等伙同几人把她劫持到派出所后大打出手,非法逼供,抓头发往墙上撞,用拳头往胸口上打,把她的头发抓掉很多。冯国君的双腿前部份有百分之八十以上被踢成紫青色,煽有二十多个嘴巴子,嘴角流有血迹。当晚下半夜二点多钟,冯国君逃出派出所,从此有家难回、流离失所。 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七日被鸡西市城子河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610非法抓捕迫害,被非法判刑十一年,一直遭冤狱迫害到现在,长期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遭受种种迫害。 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七日,冯国君在鸡西市城子河区租有一住房,同住有李振英、孙淑英。这天冯国君与李振英出门办事,下午五点多钟回到居住处,忽然从房屋内窜出好几个穿警察服的人把她俩绑架,当时没有出示任何证件,而孙淑英白天就被他们给绑架了。当晚送到不知什么地方,非法戴手铐、脚镣子,在此处站了一夜,第二天又送到一个不知什么地方,坐了一天一夜的老虎凳,恐吓,大小便在屋内。冯国君所有居住处的物品:两台复印机、一台切纸机、大量的纸张、一台丰田三轮车、两部手机、三个电话卡、还有一些生活用品及其它一些物品,折合人民币三万余元被抢走。 二零零二年八月十八日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九日在看守所期间,当时就有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冯国君于二零零三年五月一日绝食抗议这种迫害,五月四日被看守所的管教、狱医王某(女,名字不详)、还有号内的犯人高英、马某、宋某某等人强行灌食,奶粉中掺大量的盐。 二零零三年大约十一~十二月份(时间不详),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对法轮功学员五人非法开庭,非法判冯国君十一年,李振英十一年,程忠强十二年,赵某某十二年,孙淑英劳教一年六个月。这期间所有非法抓捕,非法开庭,非法下判决都是秘密进行的,均未通知家人。大约二零零四年三月十日,被非法强行送往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87号)集训队。到了集训队强行转化,队长吕晶华、警官牛翠松、庚秀丽等人,所谓的帮教王凤英等人,说一些污衊大法的话,冯国君极力的抵制。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日至二零零六年三月十六日期间,冯国君一直被劫持在集训队强行码凳,两条腿都浮肿,不让出屋,上厕所都有所谓的包夹跟着,包夹是马洪英、易芳。冯国君在集训队遭受了强行“转化”,参与迫害的有大队长吕晶华、狱警牛翠松、庚秀丽等人,所谓的帮教王凤英等人。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二日在九监区又一次开始做强行的转化,每天早上五点三十分起床,洗漱完就开始码小凳,坐地中间,两眼目视前面监控器,不准乱动,警察胡姝、所谓的帮教丁辉、贾杰(邪悟)、杜小霞、魏东、郭小华等人围一圈开始对冯国君攻击,一直到下半夜,有时甚至到第二天早上三、四点,一直不让睡觉,她身体出现双腿浮肿,多年没犯的哮喘在这期间又开始发作了。每天都在强大的压力下,由于精神与身体上遭受折磨,于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二日违心的写了四书,一星期后她声明作废。由于被邪悟的谷艳、刘丽萍、黄秀英所带动,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一日被转到十三监区巩固监区。 二零零八年过年之后开始成立劳动车间。二零零八年七月七日冯国君又一次写声明坚持对大法修炼,八月二十八日又被隔离。所谓的帮教许彦华(原法轮功学员)、王敬东、警官陈仙英,让冯国君每天码小凳,看污衊大法和师父的反面录像。由于长期多次被她们这种折磨,强制的洗脑,一点一点失去了意志,再加上自己有想早些回家的想法,又一次违心的附和了,从此又开始参加劳动了。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份,十三监区大队长徐阳来了以后,开始强制劳动时间超时,劳动强度大,每天累的腰酸背痛,直不起腰,监区长还经常上欺下瞒,把活拿回监舍干,有时干到很晚,使这里的人一点人权都没有,完全被当成挣钱的机器。
迫害类型:
逼迫放弃信仰;
罚蹲;
绑架/劫持;
践踏信仰;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毒打/殴打 ;
非法判刑;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摧残性灌食 ;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鸡西市李振英遭九年冤狱 家破人亡
黑龙江鸡西市冯国君遭九年冤狱迫害
哈尔滨女子监狱奖励犯人监控、折磨法轮功学员
佳木斯、哈尔滨监狱酷刑:砸手指、针扎、泡水沟
相关单位及个人:
哈女监狱长徐龙江、副狱长刘志强
责任单位及恶人: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images/photo.gif)
:
陶丹丹,
牛翠松
哈尔滨女子监狱(黑龙江省女子监狱)![](/images/photo.gif)
:
庚秀丽(耿秀丽),
吕晶华
城子河区东海煤矿派出所
:
宋文革,
包秀丽
城子河区人民法院
更新日期: 2011年12月7日 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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