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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泽华


林泽华


被迫害致瘫的林泽华七月十二日在医院体检


被迫害致瘫的林泽华七月十二日在医院体检


接见后,刑事犯将林泽华背回去


林澤華出獄回家當天拍的照片(一)<br>


林澤華出獄回家當天拍的照片(二)


被迫害致瘫的林泽华坐在了轮椅上


被迫害致瘫的林泽华在医院诊室看病

简介:
林泽华
(Lin,Zehua), 男 , 48岁 , 黑龙江双鸭山市友谊县大法弟子,出租车司机,住在友谊县风岗镇。

林泽华于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开始公开迫害法轮功。林泽华不放弃“真善忍”信仰,坚持向广大民众讲清法轮功真相,多次遭中共邪党迫害,曾三次被非法劳教。

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二年九月被非法劳教三年,在看守所非法关押三个月后保外;二零零四年二月在辽宁鞍山市又被非法劳教三年,在海城看守所非法关押三个月,鞍山市劳教所非法关押三个月后保外。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双鸭山市国家安全局特务伙同友谊县风岗镇派出所恶警刘春山、杨海山到风岗镇林泽华的弟弟林振华家中绑架了他,恶警用拳击、脚踢他的头部。半夜12点被送友谊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在友谊看守所长达七个月之久,其间被所长蔡永德送友谊县医院插管灌食迫害。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八日,林泽华被友谊县法院非法判七年。林泽华本人认为自己修炼法轮大法没有触犯任何法律,也未给社会和他人造成任何危害,所以,上诉到上一级双鸭山中级法院。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七日双鸭山中级法院,仍维持原判。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被劫持到佳木斯监狱迫害。仅仅四个月,他就被监区长赖宝华指使下的犯人李岩松从楼梯阶上推倒,造成双下肢致瘫。

当时,五监区二分监区区长赖宝华强迫林泽华放弃信仰,林泽华拒绝。之后,他们就经常唆使刑事犯对林泽华侮辱、谩骂、体罚、百般刁难,强迫他出奴工,同时安排两人“包夹”(狱方安排的专门监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刑事犯人)。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日,林泽华被送七台河监狱集训监区,被服刑人员梁广成罚站,逼迫走队列变相体罚迫害。因拒绝转化被抢劫犯李岩松从二层铺推下造成瘫痪,没有人护理,没人帮他上厕所,造成他病情不断恶化,脖子以下,除两臂外都不能动,几乎全身瘫痪,即使这样,狱医竟说“没病,没事”,犯人李岩松说:这个监狱死个人像死只小鸡一样,哪年不死两个人,上报也有名额。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林泽华从七台河监狱转监到佳木斯监狱五监区二分监区。分监区长赖保华、主管教改的副分监区长于欢、主管车间生产的副分监区长白小光就分别找他谈话,让他写“四书”放弃大法修炼,并说这是必须的。从七月十二日到九月六日期间,魏孟军和王连宇,每半个月左右即找林泽华“谈话”,逼写“四书”转化,林泽华都拒绝。九月九日林泽华的存钱卡被拿走,并说分监区决定不准林购物、订餐、不准接见家人。

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六日晚,分监区中队长赖宝华指使犯“抢劫伤害罪”的李岩松(佳木斯市富锦市隆川乡人),对林泽华不要心软、手软。后来又把林泽华调制07监室进行包夹迫害,不准别人与林泽华接触。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七日,刑事犯李岩松故意将林泽华推倒,林泽华被重重的摔在楼梯上,后背、臀部、头颈撞到楼梯阶,导致下肢瘫痪。赖宝华不仅不安排人护理,也不许好心人帮助。李岩松对同寝的人说:“赖队长说了,谁也不准帮他,就让他床上尿,床上拉。”就这样林泽华七个月没人护理,没洗过澡,只能少吃少喝,以减少大小便的次数。

在他多次要求下十二月才让他到监狱医院检查,人已经瘫痪生活都不能自理了,那监狱的医生竟然说林泽华“没事、没病。为维护自己的权益,林泽华决定起诉,将诉状委托监区教导员魏孟军递交给检察院,但诉状被扣押,狱警威胁刑事犯,无人敢作证。

关押期间,狱警经常指使“包夹”谩骂侮辱,百般刁难,到监狱仅仅四个月,就被迫害瘫痪。老父亲在思念儿子的悲愤中离世,八十五岁的老母亲整天以泪洗面,盼望儿子早日归来。

二零一一年三月在佳木斯市中心医院检查出高血压、腔梗、医院鉴定为极高危险组并签署了“保外就医疾病鉴定书”,监狱仍没有释放林泽华回家救治。在家人的强烈要求下,几次给林泽华检查身体也都是草草走过场,敷衍了事,隐瞒病情。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三日,林泽华的大哥、三哥、五弟、弟媳,又一次来到监狱看望被非法关押多年的林泽华。林泽华是被一个刑事犯背出来的,身体很虚弱,说话没有力气,精神状态不好,会见时,手用力握住铁栏杆,不时露出痛苦的表情。由于狱方只给十分钟时间接见,还没有跟林泽华说完话,电话就被挂断。见林泽华的身体状态,家人非常担忧。

林泽华被迫害致瘫已三年多了,佳木斯监狱的这种惨无人道,使得他身体每况愈下,每天只能倚行李靠墙,或者用手臂支着坐着,艰难度日。

二零一二年三月中旬,林泽华的大哥又一次找到分监区长宋云龙,在事实面前,他不再敢说林泽华“装病”,他却说:“据我理解,可能是癔病,就是老百姓说的,黄皮子迷的那种现象造成的。”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二日上午,由哥哥陪同,监狱送他到佳木斯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体检。可医生只给做了一个部位的核磁检查,其它检查都没有做,草草给个诊断:从片子的情况,不可能导致瘫痪。林泽华说:我真的瘫痪了,脚趾都没有知觉了。我头脑非常清醒,不是装的。连有的狱警都说:“都这么严重了,还查不出来,都三年多了,谁能这么装啊?”

八月十日上午,林泽华的三哥和五弟及朋友又一次来到佳木斯监狱,由于三哥没带身份证,监狱610的董大泉拒不让见(这只针对法轮功学员),只好五弟一个人去见林泽华。

监狱有关人员得知林泽华家属来接见后,派人到大厅通知家属说狱长要找家属谈话,原因是狱长接到一封署名家属、揭露林泽华在监狱被迫害致瘫,要求无条件释放的真相信函。

林泽华的五弟还没接见完,就有一个监狱警察在大厅等候,接见一结束,就把家属强行带走了。家属被带到办公大楼四楼的一个房间。狱长并没有来,在场的有监狱610董大泉,非法关押林泽华的监区王姓副教导员,另有两名姓于和姓宋狱警,共四人。他们拿出那封信,追问林泽华家属这封信到底是不是他们写的,家属义正辞严地做了肯定的回答。

他们又追问家属写这封信的用意是什么,于是家属就把林泽华在狱中如何被迫害致瘫,几次看病,家里钱没少花,却什么结果都没有的情况都说了出来,并指出看病过程中的很多疑点,要求更换医院和医生重新检查。

家属回答了所有问题,狱方什么也没说,只是把家属的回答做了记录,记下了家属的电话,说是给答复。可十多天过去了,家属没有接到任何答复。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五日,家人与林泽华的律师到上诉机关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中级法院递交了申诉状。

在黑龙江佳木斯监狱,法轮功学员林泽华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监狱四年,被迫害致瘫已经三年零九个月,佳木斯监狱拒不放人,还说林泽华是装病,亲属来看望,监狱人员对林泽华身体状况的询问置若罔闻,不予答复。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上午,被佳木斯监狱迫害致残四年的林泽华在监舍看大法书《转法轮》,被监狱狱侦科科长刘西波及王宝辉发现,刘西波抢走了大法书《转法轮》(一、二、三讲)。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法轮功学员林泽华的家属聘请律师,对佳木斯监狱虐待林泽华,致使林泽华瘫痪四年半的行为提出控告,已将控告文书递交到佳木斯市检察院监所处、佳木斯合江检察院。

检察院迟迟不予立案调查,在家人多次追问下,勉强答复给予调查,调查结果是“林泽华自己说没有人虐待他”,哥哥索要调查的书面回复,多次打电话检察院无人接听,哥哥从外地赶来去取,检察院又谎说主管领导不在,拿不出来,又拒绝让其他亲属代取。

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监狱的法轮功学员林泽华、张普贺屡遭迫害致残疾。两名法轮功学员的亲属多次请求监狱放人回家照顾,监狱以各种理由搪塞。家属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向社会民众求助,请求民众帮助呼吁释放两名已造成残疾的亲人回家。

在两名家属的呼吁下,已有1005名民众伸出了援手,按上了红手印,帮助两位家属营救法轮功学员。监狱并没有对已致残的两位法轮功学员提前释放,仍在继续掩盖迫害的事实真相。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日,在佳木斯监狱,家人见到轮椅上的林泽华,得知他的全身,除手臂和头部能动外,其它部位都已失去知觉,非常担心,要求无条件释放。有关警察仍推脱责任,视生命为草芥。

在林泽华被关押两年后,老父亲在思念儿子的痛苦中去世。

林泽华的妈妈每天想到瘫痪的儿子在监狱中遭罪,心都在滴血,老人很担心儿子是否能活着出来,也担心自己是否能活到儿子出来的日子。

以下是来自狱中的林泽华的控告:

控 告 书
控告人:林泽华
性别:男
出生年月日:一九六二年五月二十日
现被非法关押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监狱五监区二分监区

控告请求:

一、请求对赖宝华滥用职权,并将监管职权交予服刑人员行使、法外施权、教唆、怂恿、指使、纵容李岩松非法限制本人人身自由,私设公堂刑讯逼供,虐待本人行为,进行检察。

二、请求对佳木斯监狱扣押本人举报信、控告信、隐瞒案情包庇赖宝华、李岩松的行为进行检察。

三、请求对佳木斯监狱不能查明本人病情又不释放本人回家就诊及时救治,侵害本人生命和健康的行为进行检察并请求做司法鉴定。

四、请求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追究并给予国家补偿。

五、请求无条件释放回家诊治。

我于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被黑龙江友谊县公安局非法逮捕,二零零八年三月被友谊县法院违背事实和法律以“破坏法律实施罪”枉法判刑到七年,二零零八年七月被关押在佳木斯监狱五监区二分监区。关押期间,我曾经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二十天,遭受人格侮辱、威胁、恐吓、暴力伤害到刑讯逼供、虐待……人身安全和健康受到不法侵害,基本事实如下:

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六日晚饭后,分监区长赖宝华安排服刑人员李岩松“包夹”我,授意李岩松对我“严管”:“不管你用什么手段,必须叫林泽华认罪悔罪写悔罪书,要不你什么好处也没有!”

回监舍后,李岩松对我说:“赖队长说了,从现在开始你就归我管理,对你实行‘严管’,一天二十四小时不准离开我的视线,没事就在床头坐着,不许和别人接触、说话。有事,就是洗漱、上厕所也得和我打招呼,我走到哪里,你跟到哪里,直到你认罪、悔罪、写悔罪保证书为止。”

在赖宝华的授意、教唆、怂恿、指使下,李岩松非法行使监管职权对我“严管”,限制我的人身自由,每天以侮辱、谩骂、威胁恐吓、坐床头不动、强迫我出工等精神肉体折磨的体罚、虐待方式刑讯逼供,强迫我认罪悔罪、写保证书。我两次指责李岩松的违法行为,他两次动手打我,被服刑人员拉开。

我三次要求见赖宝华反映李岩松的违法行为,赖宝华拒绝见我,让李岩松捎话:“告诉林泽华不写认罪保证书就别想见我。”在赖宝华的指使、纵容下,为了达到让我认罪悔罪写保证书的目的,李岩松不惜对我实施暴力。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七日上午七时多出工时,李岩松像往常一样辱骂我:“你他×的,不想出工就写认罪悔罪书!”见我不理他,生气地说:“你是以为我吓唬你玩呢?不给你点厉害,就不知道马王爷有三只眼!(此时我刚走出廊门)信不?我拽飞你!”说着猛然用双手抓住我,抡起,转身撒手,猝不及防,我从平台被摔到四楼楼梯阶上(后背着楼梯阶,身体没有滑动)紧贴楼梯扶手处。我感到震惊和愤怒,大声斥责李岩松:“谁给你的权力这样对待我!”

想站起来,但起不来,我右手抓着楼梯扶手,左手支撑楼梯阶坐起,想站起来,几次没站起来。听到我俩争吵的带工队长庞茂胜在办公室一边问:“谁吵什么?”一边走出门,看到我几次站不起来,告诉服刑人员把我背楼下去,到楼下,服刑人员把我放到地上,扶着我说:“你走走活动活动。”我试着艰难地走着,赖宝华看着我说:“不写认罪悔罪书,走不动也得走。”走到监区后道上,李岩松对另一个“包夹”服刑人员杨永全说:“他走这么慢,啥时候到车间?咱俩拖着他走。”杨永全说:“拖坏了!”李岩松说:“出事我负责。”

两人拖着我(仰面、鞋跟着地)走了六、七米,走在前面的庞茂胜队长回头看见制止:“别拖他,拖坏了。”对我说:“你自己走吧!”但我下身已经动不了。事后别人告诉我:“我们给你看点儿,这百十米,你走了四十七分钟”。

李岩松、杨永全把我背回监舍坐床上休息,下午躺下想起来才发现起不来、翻不了身、下身没知觉。瘫痪后没人照顾我,我要求见赖宝华,他拒绝见我,对李岩松说:“他是装的,你只给他打饭,谁也不许照顾他,不吃就灌,告诉他不写认罪悔罪书就让他床上尿床上拉!”赖宝华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不仅不安排人照顾我,还告诉李岩松不许其他人照顾我,李岩松威胁服刑人员:“赖队长说了,谁要照顾他,就别想好!”在没人为我倒尿、背我上厕所的情况下,为了维持生命,我每天少吃少喝,甚至不喝,我几次要求见赖宝华,他拒绝见我,八九天过后,我憋得头昏眼花迷糊,神情恍惚,就在我精神将崩溃、大小便濒于失禁之时,一位快释放回家的服刑人员顶着压力给我倒尿,背我上厕所救了我,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其他善良的服刑人员也暗中照顾我。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二零零九年四月,在我多次要求下,给我安排一名服刑人员只负责背我上厕所,其它一概不管。

即便这样,赖宝华还指使李岩松对我逼供,强迫我认罪悔罪写悔罪书。

瘫痪后,在无人过问的情况下,我多次向监区要求检查身体,大约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份,监区同意了,到监狱医院拍了X光片,医生没告诉我结果,我问监区副教(现任出监监区监区长)魏孟军,他说没查出啥,没事!说没事,可我动不了,又向监区提出外诊要求。经过多次要求监狱同意了,要求我自费。

为了查明病情,我先后四次到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一次到中心医院自费检查身体:第一次是二零零九年三月在骨外科,第二次是二零零九年七月在内科,第三次是二零一零年七月,在两次检查没有查明病情的情况下,我向监狱多次提出做司法鉴定要求,监狱不同意,认为不符合司法鉴定条件,安排我在骨外科做了“疾病鉴定”。第四次是二零一一年四月在中心医院内科,第五次是在家人多次要求下二零一二年七月到骨外科检查,五次检查医生都没告诉我明确诊断结果,监狱告诉我没查出来。人感冒还会发烧;……

四年多过去,我身体仍然强直,胸部以下躯干下肢不能自主、随意运动,躺下翻不了身起不来,坐不住,坐着臀部象铅坠一样沉重,挪动不了,大小便功能异常,五次检查,我竟然健康的一丁点毛病没有?!凭肉眼也能看出我双腿肌肉瘫痪,脚趾变形,下身多毛等明显体征,这不是瞪眼说瞎话吗?医生应该对患者负责,而五次检查,医生都不告诉我明确结果,最后一次竟然拒绝为我体检,这不仅违反了医疗卫生规程,也剥夺了我对健康的知情权。

在第一次外诊体检回来,第二天,监区教改干事赵民到监舍和我谈话:“只要你认罪悔罪写悔罪书,就给你保外!”赖宝华也通过李岩松捎话:“赖队长说了,只要你认罪悔罪写保证,马上就给办保外回家。”既然没查出问题,凭什么给我办保外呢?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监区副教魏孟军像往常一样到监舍,劝我下地锻炼锻炼。我说:我想动,动不了!他生气地脱口说出:“我就不信……椎管狭窄,能这么严重?”

从二零零九年至二零一二年我多次要求看诊断,但三年多没给我看,直到家人和我一同要求,才给看,但已残缺不全!既然没出来,为什么三年多不给我看病历和诊断呢?如果没有营私舞弊行为为什么如此矛盾?在人身受到不法侵害无人过问,两次自费查不明病情,人身安全和健康受到侵害情况下,为了维护本人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二零零九年六月,我给监狱和驻检写检举信,反映情况,在没有回音的情况下,二零零九年八月一日,我向佳木斯检察院和合江检察院控告李岩松非法行使监管职权限制本人人身自由,威胁恐吓,暴力伤害、刑讯逼供的违法行为,控告书委托监狱呈转检察院,如石沉大海没有回复!威胁服刑人员做伪证,在八月份,为李岩松申请减刑,于二零零九年九月三十一日,将李岩松释放回家,包庇李岩松、妨碍本人对李岩松的控告。

《刑法》和《监狱法》明文规定:刑罚是依法剥夺、限制被监管人的人身自由和公民权利,辅助以教育、劳动改造,不是打骂精神肉体折磨,体罚虐待,服刑人员有接受教育的义务。《监狱法》规定的教育改造:认罪悔罪必须遵循以理服人、感化的教育方式说服被监管人转变犯罪的思想、弃恶从善,严禁警察本人或指使、纵容他人对被监管人威胁、恐吓、刑讯逼供、辱骂、殴打、精神肉体折磨体罚虐待。赖宝华将监管职权交予李岩松行使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法外施权、私设公堂、威胁恐吓、暴力伤害强迫我认罪悔罪,进行虐待违反了监狱法警察职权九项规定,是滥用职权!如此恶待虐待人民,是警察吗?强迫被监管人认罪悔罪是司法机关的工作职责吗?司法机关法外施权,国法何在?人权何在?没违反任何法律却被违背事实、法律枉法定罪处刑七年,冤!执法机关滥用职权私设公堂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刑讯逼供强迫认罪悔罪,冤!遭受暴力伤害致瘫痪无人过问,五次自费检查不出原因被认为“装病”困卧监狱床上四年零六个月被不公正对待,无法康复、不能追责,冤!

按照枉法刑期二零一四年释放,但身体难支,在监狱以没查出病为由,眼看危及到我的生命和健康又不释放我回家及时诊治情况下特地控告。依据《刑事诉讼法》、《监狱法》、《人民检查法》、《国家赔偿法》之规定,请求对赖宝华滥用职权将监管职权交予服刑人员行使,法外施权、私设公堂教唆、怂恿、指使、纵容李岩松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刑讯逼供、虐待等行为进行检察;请求对佳木斯监狱扣押举报信、控告信隐瞒案情包庇赖宝华、李岩松妨碍控告的不法行为进行检察;请求对佳木斯监狱不能诊明病情,又不释放本人回家就诊及时救治,侵害本人、侵害本人生命和健康的渎职行为进行检察,并请求做司法鉴定查明病情洗清到底是本人“装病”还是监狱营私舞弊隐瞒案情?请求对侵害本人的行为人依法刑事追究并给予国家赔偿;请求释放回家给我及时就诊救治的机会和时间。

我不会自杀寻短见,如果我死在监狱、精神失常、或其它不利于我的状况,就是监狱迫害。明知当地最好的医院查不出来,监狱又不具备诊治条件,会危及到我的生命和健康,还不释放我,给我回家就诊及时救治的机会和时间,造成身体器官、各部份功能衰竭。以没查出病、不认罪悔罪、不符合释放条件为由拒绝释放都是违反《刑法》、《监狱法》规定的托词和借口。查不出来就可以心安理得将我的生命视如草芥吗?像我这种身体状况、这种情况,继续监狱关押就是对我精神肉体折磨和虐待,是对我的迫害!

此控告可作为委托书和证据,家人持此控告如同本人控告一样,可以逐级控告直至洗冤为止,请检察院或相关部门秉公受理,维护本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

此致各级政府、人大、各级司法机关、监狱管理局等

控告人: 林泽华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七日

面对佳木斯监狱与检察院枉法掩盖真相,包庇罪犯,林泽华以自身被迫害致残的详情,再次控告佳木斯监狱的违法行为。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上午,林泽华的家属来到了合江检察院,递交林泽华的控告书面材料。接待室的一名女工作人员一看是林泽华的家属,就说:“你们的事已经给你们答复过了,我们不能再收你们的材料了。”无论家属怎么解释,就是坚持不收,而且态度蛮横。

家属只好送上一级佳木斯市检察院,家属向接待室一名男工作人员说明来意,这名工作人员说:“事情是在监狱发生的,你们还得与主管监狱的合江检察院沟通。”家属说:“半年前已向他们递交过控告,他们调查后给我们的答复不符合事实情况,才来找你们解决。”这位工作人员又说:“这事原来合江检察院谁管你就还找谁。”家属告诉是检察长夏亚光。他说:“那你就还找她。不过这几天她在省里开会,你们下周再来吧。”家属无奈只好出来了。

家属又去佳木斯监狱驻检递交控告,家属和驻检的孟姓副主任交涉了林泽华在监狱已瘫痪五年,监狱没有给及时检查和救治。孟主任说:“你们的情况我知道,不是没给检查看病,是医院没有查出‘病’来。”家属说:“是查过,但每次都是敷衍了事,应付我们,从没有系统查过,已经五年不能行走,现在下肢都萎缩了。”孟主任说你们的情况我可以反映给我们驻检的刘主任,你们回去等吧。

在家属控告佳木斯监狱后,监狱为了推卸不及时体检和救治的责任,在八月份的一天,在林泽华身体极其不适的情况下,强行把林泽华抬到医院去检查,也没查出病因,就匆匆带回监狱。一位监区主管还以威胁的口气对林泽华说:“别老说没给你看病,等你家来人告诉你家人,给你看病了!”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法轮功学员林泽华的家属陪同律师来到佳木斯监狱,要会见被非法关押在监狱五年多的林泽华,想了解林泽华被迫害致瘫的详细经过。监狱610看见律师来会见非常恐慌,极力阻挠律师会见当事人,只让家属一人接见林泽华,并派多名警察监视。

610的董大全躲在接见大厅的小卖店窥视大厅内的动向,观察律师除家属外还和哪些人接触。待家属接见后监狱还派两辆挂假牌照的出租车跟踪监视。

二零一四年四月,林泽华被调到监狱的出监区队,因被迫害致瘫,生活不能自理,队里派两名犯人照顾他的日常生活。七月十七日晚十一点,林泽华要解手,叫临床铺位照顾他的犯人邵奇协助起来,邵奇起来后,狠狠朝林泽华的脸打去,然后就倒去睡觉,林泽华又叫邵奇起来,邵奇起来后又狠狠地打了林泽华两拳,当即牙被打掉。林泽华说:“队长让你照顾我,你怎么可以打我,是不是队长让你这么做的?”邵奇说:“你再拨拉我,就掐死你。”他拒绝协助林泽华解手。后来林泽华只好叫另一名犯人协助。

第二天,监区朱姓队长去队里了解情况,犯人如实向他汇报。朱队长说:“咱们得保护邵奇,不能说邵奇把林泽华的牙打掉了,他一个炼法轮功的,打死都白打,打掉牙算啥,做笔录都不能说打掉牙的真实经过。”之后,朱姓队长编造出:“说林泽华半夜叫邵奇起来炼法轮功,邵奇不干,就打了林泽华。”林泽华所在监室的人,都按照朱队长说的做了假口供。签字时,不让犯人看写了什么内容。朱队长对犯人说:“写啥你们不用管,签字就行了。”

自从林泽华到了出监区队的08监室,就撤掉了监室内的监控器,对林泽华的迫害每分每秒都没有放松,同监室的犯人谁都不能和林泽华说话,让林泽华孤立无援,以达到对林泽华的精神迫害。

法轮功学员一直都在各自监区释放,在林泽华要向检察院举报时,监狱以监狱监舍内监管“零关押”为借口,强行把林泽华调到出监监区,出监监区安排了一个大脑有智能障碍狂躁症的服刑人员邵奇护理林泽华,却对林泽华家属撒谎说安排两个人照顾,还给洗澡等等,事实上也没有给林泽华洗过澡。林泽华继续要求见狱长吕允强、副狱长崔彦平,渠等均以推诿卸责的姿态避不见面。

分监区长王臣违纪违法纵容教唆服刑人员邵奇于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六日夜对被迫害致瘫痪的大法弟子林泽华施暴,打掉林泽华右下第三颗牙齿。事情发生后,监狱停止出监区所有服刑人员的家人接见,不许服刑人员和林泽华接触、说话。(此前就告诉过服刑人员)出监区一分监区长朱贵东对服刑人员说;“这个时候咱们得保护邵奇,法轮功算什么,打死都白打死”。他还对林泽华说,邵奇打你没道理但他脑袋有病,如果坐班的打你就有原因啦(意思是坐班的服刑人员看见我炼功打我就可以了)。朱贵东还让服刑人员找林泽华给邵奇说情,并让林泽华拿处理意见,意思是让林泽华不追究邵奇。然后监狱让邵奇家属送来2600元钱。监狱扣下1200块钱说鉴定费,让林泽华收1350块钱说给林泽华的镶牙钱,林泽华拒收。副监区长宋云龙、朱贵东让林泽华写份证明,证明是林泽华自己同意这么处理邵奇的。分监区长朱贵东还恐吓林泽华说,你要炼功就不给鸡蛋糕啦!

家人闻讯找监狱,监狱长崔延平承诺改善,事实上并没有。监区长魏孟军,分监区长朱贵东还恐吓林泽华。有几次林泽华吃完饭感觉头痛,昏沉欲睡,心脏剧烈跳动,其中一次吃饭时身体剧烈抽动一分多钟,几次喝的水像馒头碱大一样发涩有异味,护理林泽华的人从没主动给他打过水,那几天主动问打不打水?林泽华观察给的鸡蛋糕颜色异常,发青浑,从感官到身体的反应上让林泽华怀疑他们在饭菜或水里放了什么东西或药。为了防止意外发生,林泽华就每天用凉水泡方便面或干嚼着吃,直到回家。林泽华身体上再没有那样的不良反应出现。

林泽华出监区一个多月,几名服刑人员就对他说过:你告监狱,监狱不能让你活着回家,说不定什么时候秘密处置你灭口!一个月后就发生了邵奇打林泽华,要掐死他的事件。林泽华写信把他在监狱受到的迫害向佳木斯检察院和省监狱管理局举报,在林泽华回家前一直没有回复。

被迫害致瘫痪的法轮功学员林泽华七年冤狱期满,在没有经过家属同意的情况下,佳木斯监狱为逃避将林泽华迫害致残的责任,与友谊县610勾结,于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号半夜将林泽华拖出监狱押送回家。去接林泽华的单位有双鸭山610、友谊县610、友谊县公安局、友谊县凤岗派出所。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号半夜十一点多钟,副监区长陈x和楼下二分监区的一名值班警察(姓名不详)带着楼下的两名服刑人员闯进监舍,把林泽华叫醒让穿衣服,谎称家人来接。林泽华拒绝配合。林泽华要求给家人打电话,他们不让打,强行给林泽华穿上衬衣、衬裤,没给穿外衣、外裤、袜子就往床下拖,刑罚执行科科长赵金华对林泽华说:你签个字给你路费,回家做买卖还有优惠。林泽华告诉他们不签字。

赵金华叫人把林泽华放到轮椅上送到监狱大门外,林泽华问赵金华:家人在哪?他说你们家那儿派出所来人接你了。友谊县610的负责人李柏华(有待核实)唆使两名监狱警察硬把林泽华扔到友谊县610的车上。赵金华扣留了林泽华的鞋、医学书籍、刮胡刀等物品,说这是法轮功物品,违反监规属违禁品。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一日七年林泽华冤狱期满,当日凌晨被佳木斯监狱和当地“610”警察强行拖出监狱。虽然林泽华回到家中,但佳木斯监狱给他造成身体上的痛苦仍在延续,他不能站立、行走,上肢活动也不太灵活,在屋内活动只能坐在轮椅上。

林泽华85岁的老母亲,看着躺下就起不来、连身都翻不了的儿子,忧心忡忡。街坊邻居也叹息:坐在轮椅上,这后半辈子可咋过呀!

林泽华回家后一周,家人带林泽华去省城哈医大一院、四院的骨外科和神经内科做身体检查,医生给林泽华查体记录:双下肢肌力为零,无知觉;肌电图显示周围神经病变;核磁摄片显示三、四、五段腰间盘膨出,胸部九、十段韧带肥厚;腰一至五阶段椎体退行性改变。林泽华又在佳木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作双下肢彩超:显示“双下肢动脉硬化及多处可见斑块”。哈医大骨外科的医生明确的说:“你的病时间太长了,即使查出病因来了,你也不能恢复走路了。”

家人听了都非常难过。林泽华还是壮年啊,上有八十五岁的老母亲,下有还在上学的孩子,两个哥哥也六十多岁了,而且身体都不好,也都有自己的家庭,就这样坐在轮椅上度过余生,从经济来源和日常生活上,无疑给这个家庭造成了很大的难度和压力。陪林泽华去看病的两个哥哥,面对眼前的处境,不知怎么办才好,因为弟弟瘫痪一事,家人多次上访都毫无结果。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九日,林泽华委托两个哥哥带着举报信到驻黑龙江省的中央第八巡视组的办公地点,接访处一工作人员告知:只受理副厅以上官员,你的举报信只能递交给黑龙江省纪检委和司法厅。两个哥哥想多复印几份举报信多送几个部门。这时一个剃光头人员走过来抢举报信,两个哥哥不给,大声质问他:你是干啥的?信怎么能给你哪!林泽华的三哥拿着举报信离开去复印,大哥在这里等候。这时那个剃光头的人和两个穿黑制服的特警,把林泽华的大哥架到外边,到接访处大门口时还踢了林泽华大哥一脚,进门后又强行搜身。搜完后说:“还以为你是法轮功!”随后把林的大哥带到哈尔滨市文化街派出所。

林泽华的三哥复印举报信回来,刚进门就被两个穿黑制服的特警架住,过来一特警在后面推推搡搡,林泽华的三哥质问:“你们要干什么?!”一特警打了林泽华的三哥两拳。剃光头的人过来说:领导找你有事。然后把林泽华的三哥架到文化街派出所,警察搜身搜到一张钱上印有法轮功的真相,说:“这就是证据!”林泽华的三哥说:“满市面都是这样的钱!”剃光头的人说:“够300张就是事了!”没搜到他们所谓的证据,剃光头的人问林泽华的两个哥哥炼不炼法轮功,林泽华的哥哥告诉他:我们不炼法轮功,是我弟弟炼法轮功,在佳木斯监狱受到暴力伤害致瘫痪,我们是来替他送举报信的。听后,剃光头的人不言语走了。

林泽华的三哥找到派出所的所长说:“你找我们有什么事。”所长说:“没什么事。”两个哥哥反驳说:“没什么事把我们扣押在这干什么?”所长说:“这和我们无关,是特警带你们来的。”林泽华的三哥又问所长:“特警打我们,你们看着为什么不管!”派出所所长无言。

林泽华被迫害瘫痪后,多次向佳木斯监狱驻检和检察院投诉,内容包括:追究佳木斯监狱虐待致残、不及时救治的严重渎职行为;要求对佳木斯监狱故意扣押举报信、控告信、隐瞒案情,故意包庇警察赖宝华、朱姓警察的犯罪行为的责任人立案查处;对狱警赖宝华、朱姓等警察滥用职权并教唆、怂恿、指使、纵容刑事犯长期虐待林泽华的犯罪行为进行查处;要求佳木斯监狱依法为林泽华做司法鉴定;要求佳木斯监狱依法给予国家补偿。

但这些书面材料都被监区扣押,监区头目还逼犯人做伪证。林泽华又委托家人,将控告材料两次送合江检察院,三次送监狱驻检,又投递监狱长信箱,都如石沉大海。

直到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监狱通知林泽华的哥哥去监狱信访办,这已超过规定回复时间的三个半月了。家人看到监狱给的回复意见如下:“不存在佳木斯监狱剥夺侵犯其申诉权利、擅自扣押他的举报控告信的问题;无人证实罪犯李岩松多次侮辱林泽华的人格、恐吓他、威胁他;无人证实林泽华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同罪犯李岩松有关;无人证实因验证林泽华是否能行走向其腿上浇开水。”以上答复是说林泽华的瘫痪与监狱没有任何关系,更没有迫害林泽华致瘫的相关责任人。完全否认家属提出的信访原由事项。家属看完后,非常气愤,不知上哪能找到说理的地方。

二零一五年六月,林泽华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林泽华请求最高检察院依照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法轮功学员的诉讼公平公正立案侦查,依法追究江泽民、曾庆红、罗干等迫害法轮功元凶及所有助恶为虐者的刑事责任;公布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事实真相,还李洪志师父和法轮大法清白,恢复名誉公开道歉挽回影响。

其中,八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杨文淑老人已经搬到外地了,仍被骚扰。法轮功学员林泽华曾被佳木斯监狱迫害瘫痪八年,站起来走路不稳、躺下起不来,也被骚扰,友谊镇的徐姓警察威胁一位老人,不签字,会影响子女的工作等。他们对拒绝签字的法轮功学员威胁恐吓,
(二零二零年八月)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非法拘留非法判刑非法关押打骂逼迫放弃信仰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摧残性灌食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毒打/殴打推、掰、撅迫害亲属体罚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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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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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派出所地址:佳木斯友谊派出所<br>友谊派出所<br>所长…………0459-5814278<br> : 蔡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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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友谊县公安局地址:黑龙江省友谊县公安局<br> : 卜国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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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监狱(莲江口监狱)叶枫(叶峰), 现任佳木斯莲江口监狱监狱长 办电:8816001 手机:13351666999 <br>李好军,现任佳木斯莲江口监狱副狱长 办电:8816007 手机:13504691000<br>张玉成,现任佳木斯莲江口监狱政委。<br>于义枫, 佳木斯监狱集训队大队长,警号:2316473<br>申庆新,佳木斯监狱集训队副教导员,警号:2316129<br>刘淼森,佳木斯监狱集训队二中队指导员<br>徐亮,  佳木斯监狱集训队二中队中队长<br>杜岩,  佳木斯监狱集训队二中队警察<br>刘昌余,原佳木斯监狱副监狱长。<br>王占利,原佳木斯监狱监狱长(正职)。<p>监狱政委办公室电话:8816002 <br>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监狱长吕允强 办0454-8816201  手机13359639666 <p>监狱狱侦科相关电话<br>科 长 刘西波 办公室电话:8816203 手机:13512643500<br>副科长 胡新宇 办公室电话:8816210 手机:13512699966 <p>佳木斯监狱教改科相关电话<br>科长曹健武 办公室电话:8816205 手机:13284549287<br>陈 健 办公室电话:8816281 手机:13945481615<br>冯忠庆 办公室电话:8816610 手机:13512699557 <p>佳木斯监狱狱政科相关电话<br>科长 杨旭伟 办公室电话:8816202 手机:13512699799<br>李学健 办公室电话:8816209 手机:13512699090<br>王志凯 办公室电话:8816209 手机:13359643055 <p>另:四监区其它中队负责人及电话:<br>二中队:中队长肖继斌,指导员李平生, 办:0454-8816672<br>三中队:中队长王志凯,指导员唐建国, 办:0454-8816673<br>四中队:中队长周庆国,指导员殷杰,   办:0454-8816674<p>二大队教导员赵金鹏手机:13512699128<br>教改科长曹建武手机:13284549287 : 赖宝华王连宇刘西波王宝辉吕允强邵奇魏孟军王庆军王臣宫照普宋云龙赵金华刘洪鹏李岩松朱贵东于欢白小光刘旭庞茂胜崔彦平苏连腾宫兆福董大全
佳木斯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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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县风岗镇派出所 : 刘春山杨海山
友谊县法院
友谊县凤岗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0年8月25日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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