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艳
简介:
张春艳(Zhang,Chunyan),
女 ,
56岁 ,
集贤县大法弟子。她于1999年10月21日去北京信访办上访。被双鸭山市公安一分局非法判劳教一年,关押在佳木斯劳教所。一年到期后,佳木斯劳教所没有任何文件,就因为她坚修大法又加期一年迫害。 在她被劳教所迫害的二十个月期间,被迫吃五个月鸡饲料(喂小鸡的玉米面,99年10月至2000年3月。)喝白水煮萝卜条,一点儿油没有。(一碗几根萝卜条),一天干十三个小时以上的活(早6点30分到晚8点)。吃发霉到连饲料都不能做的面粉。吃饭被限制时间吃不饱;上厕所被限制时上不完。1999年一个冬天在室外洗脸,洗衣服,用的全是凉水。一年冬天春节前洗一次澡,恶警却叫患有性病的刑事犯罪分子和法轮功学员在一个池子里洗。冬天下雪,恶警让法轮功学员扫雪,为了不影响按时出工干活,恶警不让她们洗脸就吃饭出工干活。 2001年12月29日她因送真像材料,被集贤县富强派出所绑架并被关押在集贤县看守所迫害24天。每天15元的伙食费,给两个玉米面窝头。 2002年12月,集贤县公安局绑架孙凤杰,王关荣,受此牵连刘海燕,陶慧,张春艳同时被绑架。因孙凤杰电话本里有张春艳号码,耿振东就带富强所所长和片警找“锁王”把她家防盗门撬开,抄走大法书籍和法像,张春艳被绑架到派出所,所长没问一句话,就又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15天勒索一千元放回。 在佳木斯劳教所大法学员因为不转化给加期的有:双鸭山的张春艳、鸡西的付美琳,加一年期,七台河的李桂英、富锦的李小红、勃利的王桂梅、佳木斯的马晓华加期三至六个月不等。女队大队长何强在给学员讲话时说,你们多挑小豆每五斤减期一天,保证兑现承诺,所以有很多人超额完成产量,结果何强说,你们看看,我说话算数吧,超产的就给减期了,但是你们不放弃信仰,不转化所以上边不放人,就和我没关系了。 因上访被非法劳教。因为拒绝邪恶洗脑,曾被一个人关在小号里,不能出门半步,还要面对号门站着,在室内大小便,吃的是水煮菜叶、鸡饲料,三九天在露天下用冷水洗脸,还要承受各种来自恶警、刑事犯,犹大的侮辱、谩骂和折磨,曾被逼迫一天十几小时的强制劳动。 2007年9月28日凌晨4点30分,双鸭山恶警在市区内绑架了十多名大法弟子,其中有尖山区李凤兰、闫喜华、孙阿姨;宝山区吴月霞、张国义;宝清县邵桂兰、贾桂兰、韩常贵、宋德财;集贤县齐国英、张春艳、杜柏阳。 当天耿振东伙同双市国保大队队长,集贤县前进派出所所长及片警在凌晨五点闯入张春艳家中,敲门未开,持续到八点。出动吊车从五楼破窗而入,绑架大法弟子张春艳,强行抄去大法书籍,法像等,没有任何手续,就被送到双鸭山看守所。一个月后,转到集贤县看守所关押一个月,企图送劳教。本人拒不签字,家人害怕再被劳教,被勒索一万元,没开据方才放回。 2020年4月9日10点左右,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大法弟子张春艳在街上讲真相时,被福利派出所警察绑架,2点左右,警察到家中看看。晚5点左右张春艳安全回到家中。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关小号;
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私闯民宅;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03697.html#20410231348
黑龙江集贤县恶警耿振东、吴华绑架勒索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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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地区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汇编(一)
佳木斯劳教所以“大背铐”等酷刑折磨万淑英
被佳木斯劳教所迫害的部份大法弟子名单
责任单位及恶人:
佳木斯劳教所
集贤县看守所
集贤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
吴华,
耿振东
集贤县富强派出所
双鸭山市公安一分局
集贤县福利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0年4月15日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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