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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洪昌(孙鸿昌)


孙洪昌


王秀霞


酷刑演示:劈腿, 强行将受害者的双腿一字劈开

简介:
孙洪昌(孙鸿昌)
(Sun,Hongchang), 男 , 52岁 ,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蔬菜公司职工。

法轮功学员孙鸿昌一家八口,在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的血腥迫害中,五死一残。

最近(二零一五年七月),孙鸿昌向中国的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递了控告书,并收到了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单位收发章签收的信息。

下面是孙鸿昌控告书中陈述的他们一家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一、妻子王秀霞不放弃信仰“真、善、忍”,仅16天被活活折磨死。

我的妻子王秀霞修炼了法轮功后说:师父在《转法轮》里告诉我们首先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我就按照这个法去做。我的妈妈骂她,她从不还口,还乐呵呵叫妈妈。妻子是一个在家中公婆夸、小姑敬、儿子孝、丈夫尊的人。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九日上午十点左右,妻子与另外二位大法弟子被抚顺东州刑警队、新屯派出所、万新派出所等二十多名警察绑架,仅十六天被中共警察折磨致死。

妻子被劫持到抚顺市公安一处,遭警察暴力毒打,警察用针乱扎她的身体,用脚踩在一条腿上、用手抬起另一条腿,使劲的往上掰,接着用茶缸往头顶上、脸上泼冷水,又把她按倒在床上,头倒控在床下,往头上倒冷水,衣服全湿透了。还用一种惨无人道的刑罚折磨她:烟熏,就是把一张八版十六开的大报纸卷成了一个喇叭筒形,喇叭筒的尖头对着她的鼻子、嘴,喇叭筒的大头朝下,用打火机从大头点着,让烟从尖头往出冒,烟直接对着鼻子和嘴熏……不让她睡觉,轮流刑讯逼供。警察恐吓她说:不转化就把你的衣服扒光了,送到卫生间,把手铐在墙上,把窗户打开,让大家看。

被关在抚顺市看守所的王秀霞戴着手铐、脚镣,被几个犯人抬着关入里边的女监号。第三天警察上班后,又用同样的方法将其抬了出去。抬出去是坐铁椅子灌食。就这样白天抬出去,晚上抬回来,回来后恶犯将其双手反背铐在紧挨厕所的暖气管子上,因暖气管子很低,所以只能坐在地上过夜。同一监室的杀人犯郑敏是包夹王秀霞的,已经被非人酷刑折磨得几天了的王秀霞,又被戴着手铐、脚带着重镣,被多名包夹犯人打倒在地,浑身是伤,包夹郑敏脚踏在王秀霞的胸上,她跺一下,王秀霞就要喷一口血,跺一下,喷口血,连跺三下,看守张宝华一看不好要出人命,才阻止郑敏。包夹犯人的暴行都是在执行江泽民下达的口头密令:对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群体灭绝政策,犯人“包夹”的恶行都是在警察的授意指挥进行的。

一天,王秀霞在同监室大法弟子帮助下上厕所,她蹲下很长时间还便不出来,跟随的包夹犯人等得不耐烦就出去了。这时她很费力的小声告诉旁边人:她阴部和腋窝的毛发已经全被恶犯拔光了,现在阴部肿得撒不出尿来,恶犯还用茶缸盖上的疙瘩在她的肋骨上压着推。

六月十五日晚,王秀霞突然脸色苍白,呼吸困难,情况危急。但看守所恶警却漠不关心,不及时送医院抢救,致使王秀霞死在监室内,时间是晚上九点三十分左右。当时的值班所长蔡林;值班狱警郎旭明。

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五日,在非人的折磨下,王秀霞离开了人世,年仅四十二岁。

六月十七日上午,在家属没看一眼遗体时,恶警将遗体草草入殓。

二、小儿子悲惨死去

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又是一个令我悲痛欲绝的日子。我心爱的小儿子孙峰,刚刚十四岁,却在这一天死去了。

两年前在他只有十二岁的时候,他亲爱的妈妈被警察残忍的迫害致死,他幼小的心灵难以承受这巨大的伤痛。

在这之前几年,我们夫妻就被迫流离失所,幼小的孩子寄养在亲属家,孩子一直在思念父母、担心父母被警察再次绑架,在恐惧中度日。

在多重打击下,孩子病倒了,在对妈妈的无尽的思念中,孤苦的离世。

三、我遭受酷刑折磨,双腿瘫痪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八日下午五点左右,抚顺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公安一处)七、八个警察将正在清原县兴隆小区室内干装修活的我绑架到清原县清原镇派出所(又叫天桥派出所)。

深夜十一点开始,抚顺市国保大队关勇(他是迫害死我妻子王秀霞的主要凶手)、郝建光、赵大壮等六个警察在场。他们对我进行酷刑折磨,尤其是关勇凶残无比。警察先将我暴打一个小时左右,再开始用电棍电击我的生殖器,接着用拳头猛力击打我的生殖器,痛的我几次昏死过去。关勇还觉得不够狠,就用双手狠狠的劈我的腿过头,用最残忍的劈胯酷刑折磨我。就是将我右腿扣在铁床上固定住,警察用双手死命劈我的左腿(劈胯是抚顺公安一处恶警折磨大法弟子的残忍手段之一,受过此酷刑折磨的人腿就被劈残废了,被折磨的人痛苦不堪,难以用语言表达);一瞬间胯部象被撕裂了一样,剧痛使我昏死过去。

醒来后听到四、五个警察还在想折磨我的手段,关勇说:“你们去找两根木棍,再买宽的胶带。”不一会儿,他们就拿来了。将两根木棍分别放在我的两条腿的外侧,不让腿打弯,用宽胶带从上到下紧紧的将木棍缠在我的腿上,然后再把我的右腿扣在床上,恶警用双手劈我的左腿过头,每一次都长达一、两个小时,痛的我多次昏死过去。酷刑折磨的那三天夜里,派出所周围的居民都听到了我凄厉的惨叫声,这样的折磨每次一直持续到第二天早晨五点钟。

抚顺警察在折磨我的过程中不断的狂叫:我们就是没人性!你媳妇就是我们打死的!。打死你也不用偿命!大不了再花上两千多元钱!

三十日晚上,他们又对我疯狂的暴力殴打后,再一次用劈胯酷刑折磨我,还恶狠狠的说:“给你回回勺”,然后猛踢我的左脚,疯狂的一点没有人性;一边折磨我还一边问我:痛不痛?前次酷刑折磨使我左腿全部青紫,腿肿的很粗,这一次酷刑更是痛入骨髓,致使我左腿伤残,无法站立和行走,只能躺着,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三十一日,我被抬着关进了清原县大沙沟看守所非法关押。从此,我的左腿残废了。在看守所里,我腿痛的难忍,每时每刻都在无比的疼痛中煎熬着、呻吟着,整整躺了一个多月。

过了一段时间以后我的左腿、左脚明显的萎缩,左腿、左脚明显比右腿、右脚细了很多,左脚趾头弯曲。是抚顺公安一处恶警关勇用酷刑折磨,造成了我左腿残疾的。关勇不但没有承担任何责任,法院还对我非法判刑。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八日,清原县法院非法开庭,重判有期徒刑五年。由于我的身体状况极差,不能独立行走,几次送到监狱都因身体体检不合格,监狱拒收,即使这样,也不准我保外就医。

清原县公安局控诉科的郑志文带我做保外就医鉴定的,有关单位已经同意放人,由于抚顺国保警察关勇怕他的罪行曝光,极力阻挠清原县公安局放人,我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清原县大沙沟看守所。

几年来,由于我的腿得不到应有的医治,身体状况非常糟糕,两条腿都不能走路了,只能坐在轮椅上。在这样的情况下,二零零九年六月,清原县大沙沟看守所所长祁成斌叫嚣着对我说:“这次就是花钱也要把你送进去(监狱)”。就这样已经瘫痪的、坐着轮椅的我被沈阳监狱收下了。可想而知,沈阳监狱的主管者得到了(清原县公安局送的)什么好处,昧着良心“特批”把我收下了。又于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八日转送到沈阳东陵监狱非法关押迫害。

我年迈的老父亲,为了给被迫害冤死的好儿媳,与被非法关押致残的好儿子讨回公道,几年间奔走于各级公、检、法、司,受尽了各种恐吓与屈辱,身心因不堪承受巨大的伤害,在苦苦盼望与等待中,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四日晚七时含冤离世。

我的弟弟孙鸿森,因修炼法轮功从一个坑骗钱财的小混混变成一个心地善良,处处为他人着想的好人,也因警察无数次的骚扰与恐吓而离世。

弟媳也因弟弟被绑架,而在惊惧中死去。

仅仅几年时间,我原本一个幸福、祥和的家被迫害的家破人亡。一家八口,五死一残,这字字血、句句泪的控诉,只是千千万万的法轮功修炼者所受到的迫害的沧海一粟。而这些迫害事实都是被控告人江泽民一手发动的对法轮功迫害所造成的,江泽民是迫害千千万万个法轮功修炼者的罪魁祸首。

因此我请求最高检察院对造成我们严重伤害的元凶江泽民依法提起公诉,要求对被控告人江泽民依法惩处,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党迫害法轮功以后,孙洪昌一家四口就被迫流离失所,妻子王秀霞于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九日,被抚顺公安一处伙同当地派出所绑架折磨,仅十六天就被迫害致死。那时小儿子孙峰才八到九岁,由于思母心切再加上生活没着落,也病倒了,于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五日离开人世。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八日,孙洪昌被非法抓捕后,在清原县天桥派出所,被抚顺市公安局一处关勇和清原县公安局国保大 队王兴传等警察蒙上眼睛、酷刑迫害。抚顺市公安局一处和清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恶警们在清原镇派出所私自动用酷刑严刑拷打他,用“劈胯”,“手指钉竹签”等很多残暴手段迫害孙洪昌,把孙洪昌绑成“大”字形,然后两条腿被 警察往两侧使劲掰,将孙洪昌的一条腿严重打残并导致该腿肌肉萎缩、麻木、部份失去知觉,丧失了基本功能,脚面明显肿胀。孙洪昌被非法关押在清原大沙沟看守所,清原县看守所多次强迫家属拿钱治伤。家属要人,国保大队长王兴传不但不放人,还说炼法轮功的给打死了也没人偿命,当初还不如把孙洪昌给打死了。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八日,孙洪昌被抚顺市公安一处非法抓捕,抚顺公安一处和清原县公安局的恶警,,派出所附近的居民一连三天晚上都听到了孙洪昌的惨叫声,孙洪昌的一条腿被打残,恶人直到把他迫害的奄奄一息时又把他送到清原看守所,看守所怕孙死在看守所、拒收。抚顺公安一处的恶警又是请客送礼,又是给看守所施压,软硬兼施,看守所才收下。

三十一日,孙洪昌被抬着关进了清原县大沙沟看守所非法关押。从此,孙洪昌的左腿残废了。在看守所里,孙洪昌腿痛的难忍,每一天都在痛苦的呻吟中度过,整整躺了一个多月。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八日,孙洪昌被清原法院非法开庭重判有期徒刑五年。由于孙洪昌的身体不合格监狱拒收,至二零零八年十一月止,孙洪昌仍然被非法关押在清原大沙沟看守所,就是按照邪党法律孙洪昌也符合保外就医条件。孙洪昌的父母为了保外就医的事,曾不下几十次的去抚顺市信访局、公安局、清原县公安局上访。市里说人关在县里,县里有权放人;找县里说人是市里打伤的,必须找市里,县公安局的徐金荣等人以种种借口哄骗两位老人,就这样来回推来推去的,始终没放人。清原县公安局申诉科的郑志文带孙洪昌做保外就医鉴定的。

经过多方努力,各级法院和有关单位已经同意放人。但在恶警关勇阻挠下,孙洪昌未能获救。孙洪昌的妻子王秀霞就是被他迫害死的。孙洪昌被迫害致残,他也是主要打手。

孙洪昌的身体被抚顺公安一处的恶警关勇用残忍的手段--劈胯折磨的残废了,参与迫害的主要凶手抚顺公安一处的恶警关勇不但没有承担任何责任,反而在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八日,清原县邪党法院非法开庭重判孙洪昌有期徒刑五年。由于孙洪昌的身体不合格监狱拒收,在这种情况下,也不让孙洪昌保外就医。

最近身体状况越来越糟,原来一条腿被恶警劈胯致残不能行走,现两条腿都不能行走,上厕所都需要人背,血压高达二百五。在这种情况下,大沙沟看守所所长祁成彬不但不放人,为了不承担责任,反而使用手段将孙洪昌送到沈阳监狱。

孙洪昌于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八日又被转送到沈阳东陵监狱。

孙洪昌的父亲,三年多来为儿子遭残忍迫害的事来回奔波,于二零零八年开始患重病,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四日晚七时含冤离世。临终前,老人还经常说:我儿子出来了,我的病就好了。可怜的老人临终前没能实现这个愿望。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孙洪昌结束被非法关押出狱。几年来由于孙洪昌的腿得不到应有的医治,到出狱时还不能独立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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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威胁/恐吓扎竹签其它酷刑非法拘留毒打/殴打电刑非法判刑迫害亲属性侵害(包括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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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郑志文的手机号:13904934607,宅电:0413-3036601。 清原县有关人员信息   清原县邮政编码:113300 关昱 政法委书记 3039376  13941399800 姚洪生 稳定主任 3023640 3024708 13604137081 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王兴传 3022165 3050166 13514133766 同上 阮丽 3022165 3029837 139041393361 同上 李鑫 3034916 13842372007 同上 徐向春 3023458 13188298899 同上 王革  3025558 13342134516 同上 李仑   13941334611 以下是有关人员信息: 抚顺市邮政编码:113000      电话区号是:0413 姓名 职务 办电 宅电 手机 王淑雅 抚顺市政法委书记 2650010 宋守贵 抚顺市政法委副书记 2650223 2600588 13604130005 冉祥纯 抚顺公安一处 关勇 抚顺公安一处 2787387   13009251616 清原镇天桥派出所  李相本 3039065 3039917 13942317957 腾继民 30342905 3039598 13941302762 张秀彬 3037716 3022435 13842372299 县监管大队(看守所)  祁成彬 3041501  13941311501 魏常军 3040101 3025761 13941352694 催永强 3040103 3024348 13941302996

责任单位及恶人:
清原镇派出所(天桥派出所)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清原镇天桥派出所 邮编:113300
清原县大沙沟看守所 : 祁成彬
抚顺公安一处(抚顺市刑警大队)地址:新抚区中央大街19号(在北台团市委附近)<br>电话:0413-2625446<br>抚顺公安一处部份人员:<br>处长:冉祥纯<br>队长:郝建光 (办)0413-2787371 (宅)0413-2627107 (手机)139413413888<br>副队长:关勇 (办)0413-2787387 (手机)13009251616<br>警员: 张斌, 彭越, 刘明和, 关磊, 张涛, 许(徐)长庆, 陈大庆, 张关永等。<p> : 关勇
清原县公安局局长:孙天宇024-53030051办、13904136565、13942339696(抚顺下派的,他任公安局长后清原县公安局配合抚顺国保大队多次来清原迫害法轮功学员)。<br>政委:周福杰024-53031833、024-53032216、13942351117<br>副局长:周陆丰024-53039497、024-53039907、13842312266<br>副局长:马英奎024-53065066、024-53025859、13804231989<br>副局长:崔云海024-53569338、024-56689090、13841336388<br>副局长:王锋024-53077377、024-53034486、15842319777<br>副局长:高云024-53077177、024-53039066、15841362567<br>副局长:于传波024-53027185、024-53026956、13704934611<br>副局长:赵洪生 024-53027033、024-53021300、13704132017<br>政治处主任:孙晓东024-53039329、024-53024738、13704934649<br>[清原县国保大队]<br>张景武 024—53030766、024--53028486、13704934678<br>周继彬 024—53077633、024--53039176、13904139176<br>徐向春 024--53030717<br>李鑫 024--53030717、13842372007 : 徐金荣王兴传郑志文
清原县610办公室清原“六二一”(即现在六一零办公室)
沈阳东陵监狱地址:辽宁省沈阳东陵区东陵路88号,邮编:110161<br>电话:024-62344407  024-31629907<br>总机:024-24711755<br>白天转8040;晚间(19点后)转8075<br>科长办公室:转8012<br>监狱长:24711754<br>监察室:24711697<br>接见室:24711741转806<br>咨询电话:24711741转8012<br>监狱长:周庆军 手机:13998151887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br>监狱长:李众 024-24711754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br>监狱长:姚树良(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br>监狱长:许树文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br>监狱长:孟斌(负责奴工劳动,是否参与迫害,不详)<br>三监区大队长:郭宝元(男,四十六岁左右,警号2112114)<br>三监区处长:吴宝泉(男,五十多岁,警号2112116)<br>队长:霍喜中、戚金龙、冯春军、周广红<br>三监区教导员:王发<br>狱警:金福志 解安泰(很邪恶,每次探视,都是他们阻挡)<br>教育科:金为民 庄志刚 马登科 王守勇<br>接见室:李克飞<br>被狱警唆使参与迫害的服刑人员:那家久、陈晨、李喜明<br>沈阳东陵监狱部份狱警名单、电话:<br>狱长:李众<br>副狱长:李淑杰<br>狱政科科长:陈明祥<br>政委:陈笑含<br>二监区狱警:李佳文<br>三监区狱警:林新海 手机电话:13309886057<p>五监区狱警:樊勇、顾宪雨、李润赋、任桐伟、陈韵<br>徐守利 手机电话:13390115789<br>唐帅手机电话:13940413279<br>杜西海手机电话:13324025110<br>张岩手机电话:13664011867 13940569609<br>戴景江手机电话:13002465746<br>高占国手机电话:13322447512<br>潘瑞海手机电话:13610808019<p>六监区狱警:马晓骐手机电话:13998167989<br>七监区狱警:周长富手机电话:13897909722 13840036005
清原县看守所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看守所: 邮编:113300<br>所长:祁成彬 办公室电话:0413-3041501<br>管教:姜国军 办公室电话:0413-3040105<br>王雪静 办公室电话:0413-3040105手机:13322120456 值班电话: 0413--3040107<br>大队长:刘德威 15841326888<br>副大队长:王革 2453025558、1334213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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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0年6月24日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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