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萍云
谭萍云与女儿于凤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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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2828、
谭萍云(Tan,Pingyun),
女 ,
56岁 ,
山东潍坊大法弟子。2006年5月18日,被山东省第二女子劳教所迫害致死。2006年,山东潍坊市奎文区610办公室(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副主任高兴昌纠合潍坊当地街办、居委会、纸箱厂人员以及警察等多人、闯入谭萍云家,将其绑架至洗脑班,一个月后送入劳教所。 2006年5月18日上午11时40分左右,谭萍云的家人,接到自称是山东省女子第二劳教所(王村)的电话,告知谭萍云病危,要求家属立即前去周村部队148医院见最后一面,否则别怨未通知家属。 接到电话后,家人速找车辆于下午2点30分赶到医院,见到谭萍云脚已冰凉,几乎没有呼吸和心跳,身上未见明显伤痕。当家人问及原因时,劳教所警察吞吞吐吐,说谭萍云早上7点喝了洁厕灵,当发现后送到王村某医院当作高血压治疗,未见效果后转入驻周村部队148医院。 在交谈中,警察知道年长的谭伟明是谭萍云的二哥,并不修炼,所以凡事只和谭伟明交谈,不允许其他人在现场,并威胁说谭伟明的大姐谭爱云在家活动较多,据说还上网等。想以此恐吓家属向他们妥协。实际上,70岁左右的谭爱云曾在济南山东省女子劳教所被迫害三年,当时身体还虚弱,更不懂得如何开关计算机等。 谭伟明在警察的逼迫下,想到反正人已死不能复活,在他们反复追问家人有什么条件时,只提出将遗体运回家中。警察很害怕,并强调其它好谈,遗体是绝不允许拉回家,必须就地火化。 5月19日晚,潍坊市奎文区610一姓钟的、奎文公安分局梁斌(音)以及谭萍云单位一姓官的被通知去了王村,省司法厅、省劳教局及劳教所的所有在场人员都做谭伟明的工作,要他想明白,可以提条件,但不能将遗体拉回潍坊,必须就地火化。无奈下,家人于5月20日同意接受劳教所赔偿人民币现金3000元后火化。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劳教;
私闯民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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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大法弟子谭萍云被迫害致死(图)
谭萍云在山东王村劳教所被害死,遗体不准运回当地
相关单位及个人:
迫害谭萍云致死的相关责任单位:
山东省女子第二劳教所
潍坊610
潍坊公安局
奎文区610
奎文区公安局
北苑派出所
原潍坊纸箱厂
责任单位及恶人:
潍坊公安
奎文区610办公室
:
高兴昌
奎文公安分局
潍坊市610
潍坊奎文区洗脑班
山东省第二女子劳教所(王村女子劳教所)
:
张燕
更新日期: 2022年6月28日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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