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学英
简介:
傅学英(Fu,Xueying),
女 ,
36岁 ,
东北人,原深圳户口,去香港定居不久。香港大法弟子付学英(大陆身份证名:付亚男)于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九日从香港到深圳,在深圳大学附近一高层居民住宅楼散发真像光碟时,被邪恶之徒绑架。其丈夫香港居民冯志文先生(未修炼)被公安威胁诱骗,暴露了亚男深圳的住宅,其住所被抄。 被指在国内派发有关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事实真像资料,于二零零四年“五一黄金周”前夕,被秘密非法判刑三年,并已被秘密由深圳的看守所运往广东关押。她的先生于长假期后致电深圳当局查询其情况时,才获告知妻子被非法判监的消息。当局亦拒绝透露傅学英目前的下落。 傅学英于二零零三年石月底在深圳被拘留,于二零零四年三月九日在无辩护律师的情况下第一次上庭受审,直至四月底被秘密判刑三年──其家人一直未收到当局的通知,即使是开庭审讯,也是在其家人再三追问下,才被得告知开庭日期。 她在完全与外界隔绝的情况下,被拘留、审讯、判刑。 傅学英有两年多被关押在深圳看守所和广东省女子监狱所,受到强迫洗脑及殴打酷刑等虐待,身心受创的程度及痛苦,非外界所能想象,她出狱相当一段时间,还不能长时间坐,皮肤上的伤出狱一年多也还没有痊愈;但是,心理上所受到的摧残及损害,远比身体上所受到的折磨及满身的疤痕来得更为痛苦。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傅学英和另一名香港法轮功学员朱柯明向高等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控告前中共党魁江泽民、李岚清、罗干等三人,成为全球第十八宗诉江案。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绑架/劫持;
抄家;
非法关押;
非法审讯;
非法关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时间内,通知家属;
洗脑/送洗脑班;
毒打/殴打 ;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深圳市南山公安分局迫害罪行录(二)
深圳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纪实(三)
深圳当局迫害港台与海外法轮功学员
广东深圳市南山区“六一零”罪行
只因在大陆传播事实真像 香港居民傅学英被非法判刑
香港付学英、深圳十佳警察黎卫、湖南强霞被绑架
相关单位及个人:
深圳南山区南山公安分局:
何伟(科长):(办公)755-26610437,手机:13502810010
副科长: (办公)755-84466138,手机:13509681118
南山区610办:
王立(主任):(办公)755-26563676,手机:13802223388
责任单位及恶人:
深圳公安局
深圳南山看守所
广东省女子监狱
深圳海关
更新日期: 2018年7月6日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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