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朝清
简介:
毕朝清(Bi,Chaoqing),
男 ,
七十多岁 ,
云南省玉溪市大法弟子。二零零零年三月十二日,毕朝清和张若龙、董丽珍夫妇以及通海县三十多个法轮功学员一起到通海县体育场集体炼功,他们炼完功之后,通海县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学员而专门成立的邪恶组织)的喻家国、艾明珠、丁梅以及国保大队的钱正忠、黄成顺、沐艳萍、刘祥等警察将他们三十多个法轮功学员分别叫到公安局审讯,审讯了整整一天,问他们谁组织的,谁叫他们来炼功的,还对他们每个人拍照、签字。之后他也多次遭到非法传唤、审讯。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八日至四月六日,玉溪市市委在玉溪市红塔区邪党党校办邪恶的洗脑班,逼迫他参加,还强迫他交一百元伙食费。当时玉溪市六一零主任段树方、副主任董国伟、办事员龙建荣都在洗脑班,还有红塔区六一零的刘天贵、通海县六一零的可长坤、副主任李菊,峨山县六一零综合科科长合红星也参加组织这次邪恶洗脑班。在洗脑班上,玉溪市邪党副书记孟祖永、云南省社科院邪党理论研究中心主任向翔、云南师范大学邪党副书记周本贞都到洗脑班胡言乱语,散布邪恶理论。 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七日他被通海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传唤,说从他村另一名法轮功学员管成才家里搜到他写的修炼体悟的诗。他被非法关押在县公安局一夜。第二天,警察叫他写「认识」,他就写修炼法轮大法能强身健体,法轮功不是邪教,不允许修炼法轮功,这是不合理的,法轮大法学员是被迫害的。当天他就被送到了江川看守所非法关押。第二天五月二十九日,通海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钱正忠、黄成顺、刘祥等人到他家非法抄家,他们抢走了他家里的法轮功经文、真相资料、VCD光盘、手写笔记本等(通海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通公国收缴字(2004)1号收缴物品清单,承办人:黄成顺、刘祥)。 在江川看守所非法关押二十六天后,看守所不关他了,通海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钱正忠等人又将他转到通海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六天,他就被送到云南省禄丰县云南省第二劳教所四大队。劳教字﹝2004﹞第66号劳教决定书上写着,非法劳教他两年六个月,以他坚持修炼法轮功,不放弃信仰,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二日到体育场集体炼功,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八日在县公安局写了修炼法轮功强身健体、法轮功不是邪教等真实情况,以此诬陷他扰乱社会秩序,非法劳教他。 他在劳教所四大队,还逼迫他妻子郭顺珍签所谓的联合帮教协议书,要她「帮教」他,劳教所警察签名是李宏新,他和他妻子都没有签字。 二零零六年,劳教所召集全所的劳教犯人开批斗会,诬蔑法轮功,他当场高呼:「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劳教所四大队队长刘光环、副队长张开顺、警戒科副科长石怀林等警察和包夹犯人就上来扭拽他的胳膊,压他的头,踹他的腰,不让他喊。之后他的腰就直不起来,整日整夜的疼痛,两条腿也肿起来了,路都走不了了,晚上睡觉都躺不下去,就这样,他在劳教所煎熬了半年多,已经全身浮肿、双肺感染,劳教所怕承担责任,二零零六年七月六日,他所外就医回家。回家后他不断学法、炼功,很快,身体就恢复正常了,直到现在仍很健康、硬朗。 他从劳教所回家后,经常遭到县六一零喻家国、艾明珠、祁跃洪、丁梅等人以及公安局国保大队钱正忠、黄成顺、刘祥以及四街派出所警察的骚扰,逢年过节就到家里来,影响他家里的正常生活。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国保大队长黄成顺带领四街派出所十多个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毕潮清家,强行将七十多岁的毕潮清按在地上,用手铐铐上,和老伴一起,绑架到县公安局审讯。然后,警察又砸烂了两间房门的锁,抢走了两台打印机、两台电脑、大法经书、师父法像等物品,也没有给出清单。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黄成顺又指使多个警察绑架毕潮清到四街派出所,进行威胁恐吓要到法院去起诉。 二零二零年八月,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法轮功学员毕朝清(70多岁)被玉溪市江川县法院非法判刑1年监外执行。监视居住每月要到当地派出所报到登记。
迫害类型:
非法审讯;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关押;
抄家;
非法劳教;
毒打/殴打;
骚扰;
绑架/劫持;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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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云南省第二劳教所(大平坝劳教所)
:
刘光环,
张开顺,
石怀林
通海县610
:
余家国,
丁敏,
艾明珠,
祁跃洪
通海县公安局
:
刘祥,
钱正钟,
黄成顺,
木艳平
江川县法院
四街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1年2月1日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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