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淑娟
简介:
梁淑娟(Liang,Shujuan),
女 ,
五十多岁 ,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法轮功学员。清原县十一名法轮功学员通过邮寄方式,将他们控告中共前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的刑事诉讼书寄往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 他们希望国家的最高检察院检察官和最高法院的法官能公正执法,清算这个血债累累、罪恶滔天的迫害元凶江泽民的所有罪恶,并将其绳之以法。同时彻底清除江泽民以国家、政府的名义对法轮功所做出的一切不公正定论、规定、禁令、限制和影响;立即全部释放非法被关、被拘、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还我们一个公道。还法轮大法清白!还我们师父清白! 以下是梁淑娟和母亲于明芹被迫害的简述: “1999年7月,我与丈夫冀龙为大法鸣冤依法去北京上访,被北京警察绑架,劫回当地看守所。11月,我和冀龙被警察用车拉到拉到抚顺市的一个小黑屋,才告诉我们冀龙被枉判五年,我被枉判四年半,事先没有一点消息知道会被判刑。然后被送到沈阳大北监狱和沈阳女子监狱。 2004年10月,丈夫从监狱回到家,已经被迫害的骨瘦如柴、身体虚弱、双眼看不清人、眼底严重出血。没有钱看病,还时常受到当地警察骚扰。身心备受折磨。2009年4月,含冤离世,这就是江泽民一手制造的人间悲剧。 我的老母亲于明芹今年83岁,在承受巨大的苦难中把我的孩子带大,1998年开始修炼的母亲现在头脑清晰、身心健康。听说要控告江泽民。她说:我也要参加,江泽民这个败类太坏了,这么好的功法,不让炼,害死了那么多人,害死了我的姑爷,坑害了国家,江泽民就是害人的恶魔。我们人人都应起诉他。” 在此之前被清原县公安局非法抄家两次,家中的传真机(价值二千元左右)被警察李洪斌等强行拿走。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非法关押期间,姜德芳、盖永杰、梁淑娟被警察李洪斌和另两名警察用皮鞋跟刨、三角带抽;梁淑娟后背让李洪斌用皮鞋跟刨起一个大包,身上没有好地方,不敢活动。 抚顺市清原法院副院长张永义、王维先及各法庭庭长:谭希宏、喻秀文、刘俊杰、高维、赵居昆、尤宏伟、刘相军等十多人被带走调查;副院长林克俊在逃。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 ;
非法判刑;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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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清原县法院多次参与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审判长:华玉哲;陪审员:于波、刘伟、李岩、孙素、隋丽芹;书记员:彭晓强 检察院检察员:范东凤、徐清文、曹吉星。
责任单位及恶人:
清原县公安局
:
李洪斌
清原县大沙沟拘留所
清原县610办公室
沈阳女子监狱(前称沈阳大北监狱)
清原英额门镇
:
林克俊
清原县法院
:
尤宏伟,
刘俊杰,
刘相军,
王维先,
高维,
喻秀文,
张永义,
谭希宏,
赵居昆
更新日期: 2015年6月21日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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