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秋香
简介:
李秋香(Li,Qiuxiang),
女 ,
49岁 ,
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四月得法。原东西湖纱厂职工。二零零零年一月,被新沟镇派出所以去过北京为名绑架到宝丰路女子监狱拘留15天,后又被劫持到纱厂洗脑班迫害。在纱厂洗脑班参与迫害的人有原纱厂工会主席梁福奎,汤良德及纱厂派出所所长赵世业。3月回厂上班后,还一直被厂车间书记监视。 二零零一年,李秋香去北京上访,被劫持回来后直接被送到武汉市第一拘留所拘留15天,后又被劫持到纱厂洗脑班,六月又转到三店洗脑班迫害。后纱厂破产,厂方还直接从李秋香被买断的钱中强行扣去2000多元钱。 2003年6月19日晚,到武汉新沟镇张贴“法轮大法好”等真相不干胶,被蹲坑的警察绑架到新沟镇派出所,第二天强行对她体检后绑架到吴家山第一看守所,遭脱光衣服搜身、强行拍照及人格侮辱。有一次提审时还被强行抽血。7月11日被送武汉市何塆劳教所女子六大队一分队继续迫害,为期一年。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李秋香被非法绑架到硚口额头湾洗脑班,在那里李秋香被强迫看诬陷大法的光盘,晚上被搞“车轮战”不让她睡觉。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六日,法轮功学员张贵华、李秋香两人在马口高观地区讲真相时,被马口派出所劫持,下午五时后,被送汉川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七月二十六日早晨放人。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劳教;
非法拘留;
洗脑/送洗脑班;
剥夺睡眠;
践踏信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湖北汉川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情况综述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90192.html#19717231444
武汉市东西湖区部份法轮功学员被迫害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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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马口派出所所长:刘红玉,手机:13607292778 宅电:8284211
指导员:胡继刚,手机:13635826889 宅电:8285089
副所长:涂宏生:手机:13871890888
副所长:钟守汉:手机:13797208889
副所长:周钦 :手机:13995890418 宅电:8514765
责任单位及恶人:
何湾劳教所
武汉市江汉区公安局
东西湖区610办公室
:
汤良德
马口派出所
:
刘红玉,
涂宏生,
钟守汉,
周钦,
胡继刚
武汉市第一拘留所
宝丰路女子监狱
硚口区额头湾新洗脑班
更新日期: 2020年6月8日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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