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小为
简介:
曹小为(Cao,Xiaowei),
男 ,
40岁 ,
吉林市前商务局公务员。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法轮功学员曹小为把控告江泽民的诉状用顺丰速递,分别寄给了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在网上查询已经被两高签收。 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是败坏道德,破坏法律,曹小为要求两高对其犯罪事实正式立案侦查,还道德和公正于天下。 以下是曹小为在控告书中陈述的部分事实和理由: 一、修炼大法身心受益,道德质量提升 我是一名国家公务员,一九九五年看了《中国体育报》介绍法轮功的好处后,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在当时法轮功是国家提倡的好功法,得到国家机关的褒奖。我自从修炼法轮功以后,身心受益,首先是身体好了,为国家省了很多医疗费。 在工作上我不计较个人得失,兢兢业业。下属机关的礼金不收了,这一点下级机关的工作人员有目共睹。有一次有个单位在过节时,给我们处室每人一份礼金作为过节的表示,因为每人都有,我只好暂时收下。可我并没有揣入自己的腰包,正好当时吉林市在建设解放大路,我就把钱捐给了解放大路的工程建设。 修炼法轮大法之前,我脾气不好,经常和妻子打架。自修炼法轮大法以后,家庭和睦了,无论妻子说什么,做什么从来都是按“真、善、忍”要求自己,不和妻子发生口角。 二、说真话身陷囹圄,身心遭受摧残 迫害一开始,当污蔑的新闻铺天盖地而来的时候,几乎所有的亲人立刻过来给我施加压力,本来在大法中身心受益的亲人此时不但自己不敢坚持,还反过来给我施加压力。在文革中遭受屈辱的老叔过来打我,甚至还有的亲人说要给我送精神病院。妻子的哀求、老父的威胁、孩子的啼哭撕碎了人的心。然后就是来自单位的压力,领导找谈话,甚至副市长都来找我,让把书交出来,并且要求写决裂、保证书。 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我为了把自己真正想法表达出来,无奈来到了天安门广场,在那里我看到一些人,在大庭广众下毒打法轮功学员,我上前质问他们为什么打人,并高喊“法轮大法好”来表达我的心声,结果,也是被抓,被打。 几天后,突然从吉林市来了很多警察,带着各种械具,冲进关押我们的地方就开始打人,往大客车上抓人。我被一个警察打倒在地,用脚踩我的头,抓着头发往车厢上撞。然后又把我塞到大客车的第一级上车的踏步处头顶在地上,身体夹在车厢的踏步处无法移动一点,在这种情形下,用脚踩着我的后背,无法起身,就这样从驻京办事处一直打到北京火车站,强行拉到发往吉林的火车上。 回到吉林后,先把我关押在吉林市拘留所十五天,后转押到吉林市看守所,大概四十多天后,被非法批劳教三年,关押在吉林市欢喜岭劳教所,每天长期坐板,双腿劈开成人字形,前面的人坐在后面人的两腿中间,使后面的人两腿无法合拢,以此类推的做成一列,使人难以忍受。 二零零一年三月十四日,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实行了一次集体迫害,后来被叫做“3.14”惨案。起因是在长达一年多的对法轮功学员的强制转化中,不但达不到目的,法轮功学员反迫害的壮举此起彼伏,劳教所为了维持能够继续迫害,策划了一场令人震惊的更残酷的迫害,对外谎称法轮功学员暴动,准备大量警力和枪支以及各种器械对我们实施了一场邪恶的迫害。 仅严管一个中队就打昏或打休克了八名法轮功学员,拉到市医院(劳教所指定的定点医院)抢救的三名,全大队重伤害的六十五名,一般被打的一百零五名。其中没抢救过来的一名。还有一名被铅沙棒打碎肺叶(市运输队的侯占海),高烧不止,分流到外地后仍高烧不退。一透视两肺全碎,都已变得腐烂,随时都有死亡危险,当地司法局出车连夜送回家,第三天就去世了。我被用狼牙棒打和剥光用电棍电,臀部被打坏。 惨案发生的第五天上午九点紧急集合,通知:“上大客车马上出发,到什么地方,不准问!谁该下,到时通知;不能自理的用担架抬上车;行动不便的由人背上车;半自理的一人扶上车。不管多难受也要忍受几小时,都不能大声说话、喊叫、只要活着还有口气就得走!这是命令!” 我被转押在九台劳教所,首先就是把衣服脱光搜身,接着就是白天强制劳动:插秧、挖沟、建筑、拆楼、挑瓜子等。晚上谈话、施压,不断的被告知不转化就别想出去,到期也要加期,不让家属接见。 九台劳教所在二零零二年针对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集中发起了一次暴力强制转化运动。恐怖笼罩在整个劳教所,给法轮功学员的感觉是不妥协就会被打死,给那些“普教”人员的感觉是在这里即使是打死法轮功学员不但不会得到惩罚,反而是得到减刑。 二零零二年底,我被关在九台劳教所的“少教队”期间,看到那里未成年的劳教少年,强制他们劳动,劳动时间长达十二小时以上。有一次,晚饭后,因我没劳动,夜班的警察把我带到管教室,用拳头击打我的头部、脸部很长时间,我指出他打人违法时,他居然说:“谁看见我打你了?”然后给我关进严管小号。 二零零二年春天,我原单位吉林市商务委员会派人到劳教所开除我的公职,单方解除我的国家公务员职务,理由却是说考核公务员不称职,没给我一分钱的补偿。 从二零零二年被开除公职至今已经十三年了,直接经济损失虽然无法准确计算,但至少也得四、五十万元,也许更多,其实更大的伤害是精神层面的。首先在拘留、看守、劳教期间遭受的人格上的屈辱,强制法轮功学员直接坐在地上,看那些污蔑大法污蔑师父的录像,要剃光头、要穿罪犯才穿的衣服、要面对警察蔑视的眼光,甚至出外工到乡村去干活,以前到这些地方我是以公务员领导的身份来的,此时却成了阶下囚,那种心里的侮辱伤害是常人难以想象的。 三、冤狱期满,为生活四处奔波 三年劳教迫害期满,回到家中,依然没有安稳日子,除了警察、社区的骚扰之外,更令人难以承受的是来自于社会、家庭、亲人、朋友的另眼相看,本来这种坚韧的意志,对真理的坚持应该得到世人的尊重,可是却遭到了世人的不理解、歧视、甚至嘲讽。 为了生活,重新择业出外打工,背井离乡,其中的艰难不仅是自己的不容易,更难的是妻子和孩子,本来自己在被关押期间,她们就受到了很大的伤害,赡养老人、照顾孩子,重担都落在妻子一个人身上,此时回到家中本想好好照顾他们,可是为了生活又不得不出外谋生,把重担又一次压在了妻子身上。 更让我无法释怀的是,孩子在这场迫害中受到的伤害,三年无法陪在孩子身边,不能看她成长,不能给她良好的教育,不能承担起父亲的责任,而她还要在同学面前掩饰自己父亲不在身边的这种痛苦,每次写作文都写我的父亲。 冤狱期满回到家中,到现在已经十三年,我没有医疗保险、没有社会保险,没有养老保险和任何社会保障,给妻子和孩子多大的精神压力啊! 所有这些生活的磨难都是这场迫害带来的。 2000年10月7日,吉林市政府派来一百多人拿一百多付手铐把他们(七十多位学员)强行戴手铐抓到公共汽车上,很多学员遭到毒打,其中打的严重的有曹小为、薛保平。 2001年3月14日,劳教所以谈话为由在管教办公室对薛保平脚拳齐上几次毒打,当时薛保平看到还有大法弟子曹小为、李强(蛟河)、王小虎(舒兰)都遭到韩晶、刘滔等毒打。 2002年3月20日前后,恐怖笼罩在九台市劳教所劳教所,从中央下达文件,劳教所实行强制“转化”。“对法轮功的转化指标为85%,大法弟子曹小为被叫到办公室强迫其放弃信仰,拳脚电棍一起上。 2017年8月-10月间,吉林省吉林市文庙派出所和东局子派出所警察以要开十九大为名对吉林市大法弟子曹小为家人电话骚扰。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毒打/殴打 ;
非法劳教;
坐板 ;
逼迫放弃信仰;
电刑 ;
威胁/恐吓;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关小号;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人身侮辱 ;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55657.html#171018235039
吉林市欢喜岭劳教所和九台饮马河劳教所对我的迫害
吉林市饮马河和欢喜岭劳教所持续迫害大法弟子曹晓为、赵国兴
剥夺睡眠、多根电棍电、血窟窿撒调料、耳朵灌水
吉林九台劳教所恶警残害大法弟子 叫嚣“你们告也白告,没证据”
吉林法轮功学员部份劳教名单
责任单位及恶人:
欢喜岭劳教所(吉林市劳教所)
:
刘滔,
韩晶
九台饮马河劳教所
吉林市看守所
吉林市昌邑区文庙派出所
东局子派出所居委会
更新日期: 2017年10月27日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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