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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必强

简介:
刘必强
(Liu,Biqiang), 男 , 五十多岁 , 化肥厂工人,97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住斗湖堤镇。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那天早晨刘必强在广场炼功,被县国保大队恶警廖学圣一伙将刘必强绑架关押在县看守所三十一天,看守所又勒索刘必强六百元生活费。刘必强生活困难拿不出钱,还是刘必强弟弟给交的。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八日到二十五日期间刘必强又被国保大队非法关押七天,说是敏感日怕法轮功学员到北京上访。二零零一年七月份的一天半夜十二点,廖学圣一伙喊刘必强开门,其中还有一个拿着撬杠,此人是潺陵新区派出所门房守门的。刘必强怕吓着年幼的孩子,就开了门。廖学圣一伙将刘必强强行绑架,非法关押在公安县看守所十八个月,导致双目失明,看不清任何物体。因他在看守 所不承认迫害,进出门不喊报告,熊所长(副所长)对他手铐脚镣关小号三天三夜,铐子铐进肉里很深。刘必强的亲朋好友给他送的食品全部被看守所克扣一丁点东西都没有给他,他在里面极度缺乏营养。在这种情况下,由他亲人全力营救才放出。

公安县“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廖学圣硬是将法轮功学员刘必强生生的致残。二零零二年五月的一天半夜十二点,廖学圣一伙拿着撬杠要撬刘必强家的门,当时刘必强和他女儿在家。当刘必强把门一打开,廖学圣一伙不由分说将他强行绑架。他的女儿痛恨恶警迫害他最好最善良的爸爸,就一手拿一把刀要跟恶警拚命。刘必强取下女儿手中的刀对女儿说:“儿啊!他们这样作恶是他们不好,但我们不能跟他们一样,你记住爸爸是最好的好人。”

刘必强的哥嫂多方托人营救未果,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最后只得买了四条烟(当时的批发价都是八百多元)送给廖学圣才于二零零三年三月放了人。

可刚放出后不久,回家后通过炼功,刘必强身体有所恢复。二零零三年五月的一天晚上,刘必强与一位功友在街上张贴法轮功真相被恶警绑架,将刘必强非法关押七天,并在刘必强家非法抄走现金八百元,那是刘必强与女儿艰难度日的所有积蓄,还抄走录音机两台,那是刘必强炼功用的仅有的财产。后直接劫持到沙洋劳教所迫害一年。直到二零零四年五月才被放回。回家时时刘必强身心已受到极大的摧残,很长一段时间丧失劳动能力。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手铐/脚镣非法劳教勒索钱财关小号抄家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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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公安县公安局廖学圣,国安副大队长,办5224455、宅5159175、13607216854、15697217293<br>住址:公安县斗湖堤镇阳光花园七栋五零二号<br>潘华(廖学圣的妻子):13997601976 : 廖学圣

更新日期: 2012年12月15日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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