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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秀梅

简介:
张秀梅
(Zhang,Xiumei), 女 , 33岁 , 廊坊市大法弟子。家住河北省廊坊市北史家务乡北史务小学路西。

张秀梅在1998年有缘得了大法,身体得到了好转,心灵得到了净化。从此以后走上了修炼的道路。

1999年7月23日,乡政府和村委会干部不分是非,在江xx的指使下对大法弟子进行迫害。由于张秀梅和村的几个同修拒写不炼功保证,就把她们扭送到北史家务乡政府。白天让她们罚站,晚上不让她们睡觉,给她们放污衊大法的录音,并进行非法拍照,实行精神迫害。

2002年10月28日下午,大法弟子张秀梅带着丈夫拾来的价值几百元的手机配件来到了北史家务乡派出所,把东西交给了两个值勤的民警,并且向它们讲法轮功真相。不一会儿所长来了,让张秀梅看它们获得的荣誉锦旗,使张秀梅产生了信任感,恶警所长说要见她丈夫。恶警到了她家,非法抄走了大法书籍、师父的法像、讲法录像带、讲法录音带以及她的结婚录像带;抢走两个录像机,之后又把她劫持到派出所关押,让她坐铁椅子长达十个小时,不能活动。

2002年10月29日上午,9点多钟把大法弟子张秀梅转送到安次区610设在廊坊市第二招待所的洗脑班。一天24小时看着,不许自由走动,不许与亲属相见,上厕所也派人跟着。犹大们轮流对张秀梅进行洗脑,恐吓、威逼写决裂书。到了夜里2点多种,她精神崩溃了,陷入一种绝望的状态,张秀梅被迫违心的签了名。

张秀梅从洗脑班被放了出来,到家后,乡政府逼迫她交罚金1500元,不给它们就三番五次的找她,大法弟子张秀梅为了抵制邪恶的进一步迫害,只好被迫漂泊在外。

二零一七年九月被绑架。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日下午,北京顺义区法院对庞秀清、张秀梅、王凤德、袁志芹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律师要求依法无罪释放他们。张秀梅、庞秀清、王凤德均在庭上讲述自己修炼法轮功身心健康。庞秀清、王凤德被非法判两年,袁志芹被非法判刑四年,张秀梅被非法判刑三年。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逼迫放弃信仰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剥夺睡眠罚站精神酷刑洗脑/送洗脑班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非法罚款坐/锁在铁椅子上长时间保持痛苦姿势强制拍照并在电视上/游街曝光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三河市610办公室副主任刘文利的罪恶簿
河北省廊坊市张秀梅自述被迫害经历

责任单位及恶人:
顺义区法院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 顺义区法院 邮编101300<br>负责孙福义案件的法官为刑事审判庭 :白玉龙法官(负责多起法轮功案件)<br>院长:李旭辉<br>副院长:单晓云、胡国东、郭立军、贾秋生、<br>审判委员会委员:陈淑莉、付全立<br>刑庭审判员:刘伟果、李鹏<br>电话:010-69444921、01069434111<br>办公室:010--69444921<br>法院纪检办公室:010—69421394<br>刑事审判庭:010--69444395<br>审判监督庭010--81498535<br>执行庭:010--69423087 010--69443987<br>告诉庭010—69421194<br>法警大队:010-69428090<br>门卫:010-69421004<br>李遂人民法庭 69434430<br>后沙峪人民法庭&#8194;010-80494958<br>牛栏山人民法庭010-69411365<br>杨镇人民法庭010-61451262
北史家务乡政府
北史家务乡派出所
安次区洗脑班(廊坊二招)

更新日期: 2022年5月20日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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