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四年三、四月份,法轮功学员王桂香在乘坐的出租汽车上给司机讲法轮功真相,遭司机举报,王桂香被国保警察夏玉霄一伙从家中绑架,拘留期十五天,关押在许昌看守所。关押第七天时,她年迈的婆婆病故,家属要求释放她回去见上老人最后一面,被政保科无理索要7000元罚款后才将其放回。
迫害类型: 恶人举报;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非法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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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禹州市公安局 : 夏雨霄
更新日期: 2020年7月6日 0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