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珍
简介:
张永珍(Zhang,Yongzhen),
女 ,
年龄未知 ,
六安市大法弟子。自1999年7月以来,大法弟子张永珍被非法拘留三次。 1999年7月,法轮功遭到迫害时,张永珍与妹妹张永谨(景)及另一法轮功修炼者去北京和平依法上访。六安市公安局恶人张群得知后带一些干警和她们单位的领导一起到北京去阻止她们。张群向她们三人的单位勒索6000元,共计18000元。说是去北京的开支。没多久她们上访回来后,张群以扰乱社会治安为名非将张永谨和张永珍拘留15天。在拘留期间,张群在新安晚报上污蔑说她们“知迷不悟”。 1999年11月,邵必霞、孙宜淑、张永珍、张永景(谨)、邵红美等十几位法轮功学员进京上访,向政府官员们说明法轮功的真实情况。他们还没到达信访办,就被非法拘捕,关进驻京办,后被当地公安带回。警察对他们强行搜身,公安局一科科长张群指使王传如把法轮功学员的钱数记在本子上,把钱拿走,说以后再还给他们。可是过了很久,除一人拿到外,其他人均没拿到。公安局一科刘科长等人将这些和平上访的法轮功学员无理关押在看守所、拘留所,张被关押六个半 月,还被逼迫写保证书。 第三次,张永珍申明她是一个修炼的人,不参与政治,不应被政府关押,法轮功是利国利民,不应被宣布为非法组织。因此又被关押,关押期间公安强迫张及其它弟子劳动十几个小时,过着非人生活。
迫害类型: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拘留;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勒索钱财;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安徽省六安市法轮功学员张永谨被迫害事实
安徽六安市法轮功学员邵必霞被再次非法劳教
安徽大法弟子被迫害四例
转化”就是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六安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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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群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1日 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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