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以来,黑龙江省拜泉县以朱庆宇为首的610恶人,对拜泉县的大法弟子非法抄家,搜查、扣押物品、罚款、抢钱、绑架、拘押、超期拘押、劳教、判刑、开除公职、停发工资。使用各种酷刑,连续数天不让睡觉,毒打、吊打、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坐铁椅子、上大刑,对大法弟子进行肉体和精神摧残。
2002年5月被绑架到拜泉看守所,恶人勒索1000元。有一次,朱庆宇到张英夫家中恶言威胁。
迫害类型: 勒索钱财; 绑架/劫持; 逼迫放弃信仰; 威胁/恐吓;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拜泉县610朱庆宇罪不容恕
责任单位及恶人: 拜泉县公安局 : 朱庆宇
更新日期: 2006年7月1日 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