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艳欣
简介:
刘艳欣(Liu,Yanxin),
女 ,
年龄未知 ,
黑龙江省拜泉县大法弟子。二零零二年以来,黑龙江省拜泉县以朱庆宇为首的610恶人,对拜泉县的大法弟子非法抄家,搜查、扣押物品、罚款、抢钱、绑架、拘押、超期拘押、劳教、判刑、开除公职、停发工资。使用各种酷刑,连续数天不让睡觉,毒打、吊打、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坐铁椅子、上大刑,对大法弟子进行肉体和精神摧残。 二零零四年,被迫流离失所。拜泉610和当地派出所警察闯入家中,非法抄家。恶人逼迫年迈痴呆的父亲(患有血栓后遗症)做假口供。二零零五年刘艳欣回到家中,610朱庆宇、王树堂闯入家中,逼迫其写保证书,遭拒绝。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下午四点多,还是“610”朱庆宇,王春来带着各所警察,几辆警车大张旗鼓的非法抄了法轮功学员刘艳欣的家,非法的理由是诉江及家中有电脑,打印机,印纸等。把电脑等全部掠走。把法轮功学员绑架到一所非法迫害一宿,二十五日说劫持到齐齐哈尔市继续迫害。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七日上午,黑龙江省拜泉县第一派出所片警王彦志和另一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刘艳欣家骚扰,当时刘艳欣已上班,家里只有老母亲在家,警察伪善说到家看看,有什么困难找他帮忙。然后又到刘艳欣的单位找到领导党支书,领导告诉片警刘艳欣在班上,片警就又找到刘艳欣,说了一些伪善的话。
迫害类型:
逼迫放弃信仰;
抄家;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多位法轮功学员遭骚扰
黑龙江拜泉县诉江法轮功学员遭骚扰、迫害情况
黑龙江拜泉县610朱庆宇罪不容恕
责任单位及恶人:
拜泉县公安局
:
王树堂,
朱庆宇
拜泉县610
:
王春来
拜泉县派出所一所
富裕县绍温乡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7年9月10日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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