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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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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刚

简介:
王志刚
(Wang,Zhigang), 男 , 36岁 , 采油十厂供水大队职工。

2001年1月1日,大法弟子王志刚去北京证实大法,被强制带到前门分局长时间非法讯问和种种体罚。后被强行带到大庆驻京办事处看押。3日被强行带回采油十厂并非法实施刑事拘留。2月23日回到采油十厂(此前他家被党办王光富、王相春勒索10000元罚款和公安 4000元办公费用)并由采油十厂下发档开除工职留厂察看两年,每月只发基本生活费至今(2002年1月5日)。

迫害类型:
非法审讯绑架/劫持勒索钱财体罚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大庆市肇州县朝阳沟镇采油十厂大法学员被迫害事例
黑龙江省大庆市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虐待、勒索的部分事实(一)

责任单位及恶人:
前门公安分局
大庆石油公司采油十厂地址:肇州县朝阳沟镇   <br>邮编:166405<br>厂长刘斌0459-4390001、13804681555<br>邪党委书记田树祥0459-4390010、13903696168(迫害主要责任人)<br>纪委书记马晓辉 0459-4390003<br>610主任刘洪军 0459-4390027、13329598919<br>610副主任厉国才 0459-4391821、13945935858<br>企管法规部主任吴建东 0459-4390052、13304899886<br>安装公司书记王彦斌 0459-4390058、18745905830<br>安装公司经理张洪祥 0459-4392219、13359834448 : 王光富王相春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16日 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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