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彦明
中共酷刑示意图:铁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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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王彦明(Wang,Yanming),
男 ,
50岁左右 ,
黑龙江大庆市法轮功学员。大庆油田采油十厂职工。二零零零年三月,法轮功学员王彦明进京上访被绑架,拘留两次,扣工资,罚款。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四日晚九点半左右,宣双、郭树岩、王彦明、宋瑞香及马丽达等五名法轮功学员在一同修家学法,学完法正准备回家时,被早有预谋、等在门外的公安人员(大庆第十采油厂公安分处和大庆市公安人员)二十多人绑架并非法抄家,抢走私人财物:计算机、打印机、电视机、DVD机、手机、电话卡、光盘、打印纸、现金。在大庆第十采油厂公安分处非法关押二十四小时,被强迫坐了一个多小时的铁椅子。 在十厂公安分局,王彦明被强制坐铁椅子长达四个多小时。期间警察让他戴上背铐。第二天傍晚,王彦明等四人被非法刑事拘留,非法关押于肇州县看守所。 家人为了见王彦明,一次在大庆市花钱请律师帮助。十厂分局威胁家属说:案子严重,恐怕要判刑。家属至少给警察送了三万元赎金。雷廷秀家人不仅拿出全部积蓄还借了外债。 非法关押四十多天后,采油十厂分局陈占新将王彦明等三名男法轮功学员带回采油十厂分局,办理取保候审并强迫签字后释放。 之后,采油十厂分局警察多次骚扰王彦明和工作单位,强迫在表现表上签字,不签,警察就威胁说:“再送进去,送洗脑班”。王彦明被非法关押期间,工作薪酬被单位按照事假工资减发,年度疗养费三千多元也被扣发。 在取保候审一年到期时,分局警察又要求在解除取保候审书上签字,王彦明拒绝,陈占新就把案子移交到王彦明家所在地的大庆市东风新村万城花府小区派出所。近期,小区派出所片警杜某连续以电话骚扰王彦明。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下午,黑龙江省大庆第十采油厂法轮功学员郭树岩、王艳明、陈玉在单位被第十采油厂公安分局的李岩松带人绑架。郭树岩、王艳明现被非法关押在大庆肇州县看守所,陈玉不知关在哪。郭树岩家被抄,抢走电脑和法轮功书籍。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大庆第十采油厂法轮功学员王彦明被大庆开发区公安分局绑架,现下落不明。绑架的理由是:王彦明在住家附近开发区管辖范围内贴真相粘贴,被监控录像拍到,来的警察逼问王彦明资料来源,王彦明没有配合,因此被警察带走。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黑龙江省大庆第十采油厂法轮功学员王彦明被绑架后,由于王彦明不配合恶人,被大庆高新开发区的警察带走,非法关押在大庆第二看守所。 在非法关押期间,警察到王彦明家进行了非法搜查,查出几个光盘、大法书籍和一些大法书签,并以此恐吓家人,凭这些所谓的“证据”就可以判王彦明,并让王彦明的家人利用亲情给他施压。王彦明始终没有屈服,也没有上当。目前,家人正在营救中。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大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对王彦明进行所谓“立案批捕”,负责此案的是第一检查部的杨洁。 被大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非法构陷,被开发区法院非法判三年六个月、勒索罚款两万元。王彦明上诉,被大庆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九月二十五日,王彦明被开发区法院非法视频开庭,没有家人在场,只是走了个过场。王彦明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罚款两万元。王彦明不服判决结果,提出上诉,大庆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八日作出终审判决,非法维持冤判。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大庆第十采油厂领导班子非法对王彦明做出了开除处分并解除了劳动合同。目前,王彦明仍然被非法关押在大庆第二看守所。 二零二四年八月,王彦明被劫持到哈尔滨呼兰监狱非法关押。王彦明被非法关押迫害至今一年多,不让家人接见,现在呼兰监狱也不让接见。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勒索钱财;
骚扰;
戴背铐 ;
坐/锁在铁椅子上 ;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大庆法轮功学员王彦明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呼兰监狱
二月份获知56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枉判
大庆第十采油厂王彦明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黑龙江省公安厅厅长李毅恶行录
大庆法轮功学员王彦明被构陷到检察院
黑龙江省大庆第十采油厂法轮功学员王彦明被绑架的情况补充
黑龙江省大庆第十采油厂法轮功学员王彦明遭绑架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对我的残忍迫害
大庆第十采油厂的郭树岩、陈玉、王彦明被绑架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一)-319165.html#151114232152
大庆油田王彦明遭受的迫害
2013年下半年大庆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
大庆市肇州县朝阳沟镇采油十厂大法学员被迫害事例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庆市公安局
肇州县看守所
大庆市开发区公安分局
大庆市中级法院(大庆市中院)
呼兰监狱
大庆市开发区法院
采油十厂公安分处
:
陈占新
采油十厂派出所
:
杨明杰
东风新村万城花府小区派出所
大庆第十采油厂公安分局
高新开发区检察院
大庆第二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4年10月26日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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