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淑萍
简介:
解淑萍(Jie,Shuping),
女 ,
69岁 ,
吉林省柳河县大法弟子。吉林省柳河县第十中学历史教师。1999年4.25以后,教育局局长、书记督促各学校领导不允许本系统法轮功学员到炼功点炼功,教育局书记刘连云、公安局等多次骚扰“关心”、警告。 2000年2月末,解淑萍去北京上访,为大法说公道话,被当地警察带回后非法关押15天。之后教育局、学校领导让她在家等候处理意见,因为她不放弃修炼,长达一年时间不让她上班,并扣发了近一年的工资,应该长的工资教育局也没给审批。由于生活所迫,她只好到一家私人企业打工,靠每月微薄的工资维持生活。回想那时,每天在恐吓、压力中生活,一边是公安局、教育局的干扰,“不写三书就抓你、送你劳教”,类似的话不知听了多少次。一边是来自家庭的压力:“如果你被抓走,我们就离婚”。 2001年2月23日,她正在厂子上班,突然来了一群人,原来是县政法委、610办公室、公安局、教育局、学校联合派人要送她去洗脑班,姓李的警察态度非常蛮横恶徒们不容分说,强行把她带到通化市所谓的法制教育学习班(即洗脑班),地址在通化市党校。 2002年4月23日上午8点多钟,她正给学生上课,突然有人敲门,原来是三名警察,绑架到公安局后,警察让她在印有诽谤大法和师父的“认可书”上签字,她坚决拒绝签字。警察说:你不签字就别想回去了。接着逼她带他们到家里搜查,一个膀大腰粗,名叫卫东(姓什么不知道)的警察面带凶色窜到她面前,揪住她的衣领,强力拖她到一楼,警察们将她推上警车,强行抄家。下午2点多,把她送到拘留所,被强制用一种塑料彩条缠牙签,从早晨干到晚上,4天后她被释放。 2002年8月7日正值暑假,学校书记找到她传达上级指示,让她在“保证书”上签字,并写认识、转化材料等,下午3:30交到学校,并说如果不写,还像以往一样处理。几次被抓的经历使她知道,不写保证书等待她的是什么,为免再遭迫害,她被迫流离失所。 2004年11月,大法学员在富拉尔基区的街道、公园等地挂出了多幅法轮大法真相条幅,先后有十七名大法学员被非法抓捕。此次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学员有:杨淑君被判12年,李季秋、刘博刚、沙秀兰被判7年,王淑新、赵李专、赵亚珍、崔荣被判5年,解淑萍、刘凤莲、温淑芹、王莲波、皓晓霞、徐桂荣被判3年,李威岭、庄清学被判1年6个月。 2006年9月末被劫持到监狱,在集训监区遭到十七天的转化迫害,这是个迫害严重的监区,每天不许睡觉,强制站到后半夜2点,也不许坐,腿肿得老粗,而且还拳打脚踢。 二零一三年六月,解淑萍回到家乡,在前进派出所,被办理身份证的女警密告,派出所副所长陈海东抢走了她的户口本,并将解淑萍扣留在派出所一办公室不得离开。后来被柳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杨海英及两名警察劫持到柳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白维民等人非法审讯后,让亲属接回。前后长达三个小时。 二零一三年六月以来,为找回工作时县里拖欠的工资一万七千多元(其他人都已补发),解淑萍找到专门管理这钱的教育局核算站,一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和十中的会计说,学校校长和本人签字后,这笔钱就可以给本人了。可校长孙凯不给签字,说是请示了教育局,局长(姓齐)说如果她能放弃炼法轮功,工作可以帮助解决,工资给补发。政法委人员说:让她到六一零。他们互相推诿,解决不了问题。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一日,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白维民以解决工资为名将解淑萍骗到公安局,就这样县政法委书记刘其跃还有胡波、公安局两个年轻警察将解淑萍劫持到通化市洗脑班迫害。洗脑班从柳河十中要了四千元钱。 此洗脑班位于通化市靖宇中学对面的和家小宾馆四楼,这期洗脑班从二零一三年九月五日至二十四日。在洗脑班,解淑萍每天被强制看诽谤大法、诋毁大法师父的录像。六一零主任薛玉亮、科长赵淑君两人轮番给被劫持到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灌输一套邪恶的说辞,制造精神恐怖。 九月十八日解淑萍的姐姐、姐夫求县政法委书记刘其跃把他们带到洗脑班见妹妹一面(因第二天是中秋节,想把妹妹接回去过个团圆节),因解淑萍不写放弃修炼的保证书不让走人,刘其跃就让解淑萍的姐姐、姐夫留下以施加压力,在亲情的压力下,解淑萍违心的放弃修炼,洗脑班才放人。 2013年9月22日四位法轮功学员仍被劫持在吉林省通化市洗脑班:柳河县解淑萍、二道江区徐长荣、辉南一男法轮功学员(姓崔)、梅河口一名女法轮功学员(不知姓名)。 二零一八年六月底到七月初乘坐火车时,途中遭遇三个火车站的警察非法拦截、骚扰。在鞍山火车站检票处,刚检完票,迎面过来两个便衣,要求解淑萍出示身份证,并将票和身份证放在地上拍照,解淑萍随身带的背包被查翻,险些误了火车。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七日,解淑萍在梅河口市火车站进站出示火车票、身份证时,被铁路警察拦截,之后被带到一个屋子里,随身携带的包裹被翻查,并被要求蒋衣服兜里的东西、钱包都拿出来。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晚上,解淑萍乘坐火车途中,一铁路人员突然过来要求解淑萍出示身份证,拍照之后离去。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骚扰;
威胁/恐吓;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洗脑/送洗脑班;
逼迫放弃信仰;
抄家;
毒打/殴打;
剥夺睡眠;
执法机关以外的单位非法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省梅河口市“610”头目姜龙国的罪恶簿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83365p.html#1931232311
吉林柳河县解淑萍在多处火车站被警察拦截骚扰
吉林省柳河县中学教师被扣发工资、关入洗脑班
吉林省通化市610洗脑班劫持迫害法轮功学员
四位法轮功学员仍被劫持在吉林省通化市洗脑班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利用病号监区强制洗脑转化
齐齐哈尔富拉尔基区十六名大法学员被非法判刑
柳河县女教师自述:修大法身心受益,做好人屡遭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通化市610办公室
:
薛玉亮,
赵树军
柳河县公安局
:
杨海英
富拉尔基区公安分局
:
粟凤林,
林旭,
李瑞新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富拉尔基区法院
:
刘沣,
于洪兴,
姜圣智,
成勇
柳河县教育局
:
刘连云
通化市党校洗脑班
前进派出所
:
陈海东
柳河县政法委
:
李其跃,
胡波
柳河县国保大队
:
白伟民
柳河县第十中学
:
孙凯
更新日期: 2022年12月5日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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