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珍
简介:
梁启珍(Liang,Qizhen),
女 ,
48岁 ,
铁岭大法弟子。二零零零年,梁启珍和丈夫同时被抓,家里只留下一个十一岁的孩子。 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二日,梁启珍和丈夫去北京证实法,被当地警察绑架,后劫持到调兵山派出所,并没收800多元钱,后关押在调兵山看守所,被调兵山国保大队判劳动教养一年半,关押在辽宁省马三家劳动教养院。 二零零零年、二零零二年大明镇派出所两次到梁启珍家抄家,抄走大法书40多本,罚款4200元,从她丈夫工资中扣除,每月只剩250元工资。 二零零四年九月十八日梁启珍被铁岭县公安局的恶警非法抄家,并非法把她关入拘留所。后被非法判三年劳教送入了沈阳马三家子劳动教养院。 梁启珍被抓后的第九天,她的父亲由于承受不住这种打击带着悲愤的心情离开了人世。 二零零五年调兵山警察天天来梁启珍家敲门,抓她丈夫,孩子害怕,被迫离家出走,当时孩子只有十五岁。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份,董队长、姓唐的等四、五名警察把梁启珍拖到库房里,用两个铐子抻了她一天半。 大队长周谦罚梁启珍站军姿,每天最少两小时,经常是半天,站了78天。踢、打嘴巴、罚蹲、罚站那是经常的事。 迫害时间待查,大法弟子梁启珍被迫害的腰疼,走路都困难,马三家劳教所女二所刘勇逼她参加军训走步、跟上队伍,她跟不上,把她拽到屋里打十多个嘴巴子。 梁启珍丈夫是一名团级军官转业,修炼法轮大法,警察抓他,他被迫流离失所,二零零六年死在马路边上。死亡原因不清。 二零零七年八月梁启珍从教养院回来,在网上寻找孩子,两个月找到他,当他见到梁启珍大哭一场,告诉她这些年他吃了无数的苦。 至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一日止,和普犯关在一起的法轮功学员名单: 二大队:邹秀菊、张丽苹、程华、梁启珍、李凤君,杨秀芳。(二分队)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公安分局恶警非法抓捕大东区法轮功学员张秋萍、小蔡、宫凤玲、宫凤新、宫贵琴、梁启珍、皇姑区丁丽华、郭明等法轮功学员。目前,部份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大东区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她到沈阳一同修家串门,被沈阳大东区派出所张谦等警察绑架,没收她900多元钱,判一年零九个月劳动教养,关押在马三家劳动教养院。 对于新到马三家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方法是平时坐在小塑料凳上,有的教室是坐木椅子,每天收看洗脑录像或听洗脑讲课等。有时还干一些重体力活,五、六个人抬一台电动缝纫机;有时装卸大捆布,轻的二、三十斤,重的六、七十斤,抬到屋里码上垛。其他的法轮功学员被分成两个小分队,在工厂车间缝军警服,干不同的工序,有裁剪的,有缝制的,有打号码的。 走廊里有栏板写着所有法轮功学员的名字与表现(也就是“转化”程度及听指挥的程度)。有红旗的是优秀,每一个红旗代表着每月减期五天,黄旗代表每月减期四天,蓝旗不增不减,黑旗代表不“转化”的,每月给贴一个黑旗代表着每月加期五天。 二零一五年十月,辽宁省调兵山市大明镇法轮功学员梁启珍向最高检察院邮寄诉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今年五十八岁的梁启珍女士坚持修炼法轮功,分别于二零零零年、二零零四年、二零一二年三次被非法劳教,在马三家劳教所遭奴役折磨。 鉴于所有参与迫害的单位与个人所犯以上罪责,皆因江泽民一手造成,梁启珍本人对他们暂不起诉,一切由江泽民负全部责任。梁启珍要求最高检察院立案调查后依法惩办江泽民。
迫害类型:
抄家;
非法劳教;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军训;
毒打/殴打;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关押;
迫害亲属;
抻刑;
罚站;
勒索钱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马三家目前仍非法关押六、七十名法轮功学员
辽宁政法委四月份指使各地恶警绑架法轮功学员
辽宁省马三家女子劳教所邪恶内幕
制止邪恶黑窝马三家劳教所女二所对大法弟子的残酷迫害
辽宁铁岭县梁喜珍被劫持进马三家 父亲含愤离世── 致铁岭县双井子乡高家窝棚村村民的公开信
责任单位及恶人:
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马三家教养院)
:
周谦,
刘勇
大东区公安分局
铁岭县公安局
调兵山市610
调兵山市大明派出所
调兵山国保大队
更新日期: 2015年10月10日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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