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洪海
简介:
高洪海(Gao,Honghai),
男 ,
22岁 ,
原籍辽宁,重庆大学毕业,在重庆沙坪坝区工作。2000年3月11日,他在重庆绿色广场坐在那里看报纸,期间一个便衣警察问:“你是不是练法轮功的?”他回答:“是”结果那个便衣说:“跟他来一趟。”随后,警察以“扰乱公共秩序”的莫须有罪名给他治安处罚拘留15天。关押在重庆市白鹤林拘留所。 2000年6月20日,他去北京上访,后于2000年6月27日被重庆市沙坪坝区派出所拘留15天后又被迫关在重庆市沙坪坝区街道办事处接受强迫洗脑班30天。期间恶警逼他写保证书,他没有配合他们,这样于2000年8月10日,他被送往重庆市北碚区西山坪劳教所非法劳教壹年。 在送往洗脑基地的中转站,沙坪坝区综合治理委员会的主任刘德明,在车上让他们在劳教通知书上签字,他们都拒绝签字,因为他们是以莫须有的罪名对大法弟子进行迫害。 在非法劳教强迫洗脑期间因他坚持信仰,又被延教8个半月。2002年6月14日,他又被非法拘禁在重庆市歌乐山法西斯洗脑班,强行洗脑81天,逼迫写保证。后他又被辽宁省北宁市廖屯镇派出所接回,高宝利逼迫父母拿6000元路费。后来,他又被非法关押在北宁市拘留所8天,父母来看他时,恶警和他们索要生活150元,否则不准接见。 他的身份证是1999年9月份过期,曾经申请过多次。因为他修炼法轮大法,2000年3月11日的被非法拘留15天的事情由重庆相关部门通知了他们当地公安部门,父亲去替他申请时,恶警就说:不给办。 2002年在辽宁时,他去北宁市公安局,国保一大队吴大队长说:“炼法轮功的不给办,办了的也都收缴、扣压,法轮功的事一天不完,咱也不敢给办。” 2004年,他父亲又多次替他去申请,始终没有结果。 他的妈妈在2004年春节前夕,在家做清洁卫生,突然来了市公安局的人,非法闯入民宅收大法的书籍资料,并非法的劫持了他妈妈。后来,他爸花了5000元,把他妈保了出来,起初他们要10000元,否则不放人,父亲说:“那就让她在里边呆着,他不管了!” 恶警们眼看到手的钱都要泡汤了,最后5000元也同意放人了。他们就是这样迫害大法弟子、收刮老百姓的!非法抓人的目地就是为了要钱,拿钱,才放人。
迫害类型:
勒索钱财;
非法拘留;
非法关押;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劳教;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私闯民宅;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强权下的教师和高校学子 重庆风云二十年(7)
重庆大法弟子高洪海遭迫害经历
相关单位及个人:
辽宁省北宁市廖屯镇派出所. 李凤久 023-65500578,023-13983643592。 高宝利 0416-6857929 吴大队长办公室 0416-6630215 沙坪坝区综合治理委员会的主任刘德明
责任单位及恶人:
重庆西山坪劳教所
白鹤林拘留所
沙坪坝派出所
沙坪坝区街道办事处
歌乐山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4年3月4日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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