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芹
简介:
王秀芹(Wang,Xiuqin),
女 ,
年龄未知 ,
与姐姐王秀文都是丰南小集镇人,以前身体状况不好,一身是病。王秀芹情绪不稳定、脾气暴躁,经常骂人。姐妹俩九八年先后修炼了法轮功,按着真善忍要求做好人,不仅身心健康,还经常帮助别人。迫害时间待查,在古冶区看守所里,女恶警王磊指使犯人柳艳打大法弟子张秀娟和王秀芹,打得她们五天不能进食。 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四日上午,在丰南区西葛镇集市上,王秀文、王秀芹姐妹俩讲述大法真相被西葛派出所所长李振国指使恶警绑架,然后掠走王秀文小儿子的计算机,并索要钱财。遭非法拘留十五天后,家人去接,却被告知前一天晚上已转到丰南看守所。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丰南区法院对王秀文、王秀芹姐妹俩非法开庭,当日由于王秀芹昏倒在现场,休庭。丰南“六一零”、法院向家属索要钱财后,将王秀芹送往医院,之后他们将家属骗至医院某一房间反锁,又将王秀芹送往丰南看守所继续迫害。 姐妹俩无辜被抓,家中剩下年迈的父母。家属反复向有关部门陈述姐妹俩都是修心向善的好人,要求释放自己的亲人回家。丰南西葛派出所、公安局、法院却一直相互推托,拒不放人。于是家属聘请了北京正义律师为王秀文姐妹俩做无罪辩护。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八日,唐山市丰南区伪法院公然违背事实,对王秀文、王秀芹姐妹俩再次非法开庭。开庭前,表面上宣称公开开庭的丰南法院却只允许公检法、“六一零”人员进入,连家属都被挡在门外,丰南法官毕开亮还阻止四位家属进入法庭,被家属当场拒绝,律师在法庭上也指出了这一违法行径。 律师在长达两个半小时的辩护词中,论证了信仰法轮功是受宪法保护的,属信仰自由的问题:书写、传播“法轮大法好”是宪法赋予的权利,是言论自由问题。应立即释放当事人。此时公检法、“六一零”人员都沉默不语。 既然公民无罪,就应当庭释放,但丰南法院草草宣布休庭。多位家属于当天下午找到法院,丰南法院的一位女庭长卫素珍出面表示:我们这里只是一个程序,是公安局定的罪。一丰南法院的官员还说:“(别看律师有理)是谁说了算?”意思是,法院的法官根本就不会根据法律规定裁决。 于是,家属就又找到丰南公安局,公安局的几个二十多岁的警察一听这个事情,就要施暴并叫嚷:你们是反革命! 之后不久,法院对姐妹俩秘密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日,受害人家属王秀丽继续找到丰南公安局,要求释放无辜被抓的亲人,没有结果。在丰南“六一零”指使下,小集镇派出所一月二十一日下午,对家属王秀丽进行了抄家和绑架,威胁她不要再请律师和要人了。
迫害类型:
勒索钱财;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判刑;
毒打/殴打;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法轮功使她们健康善良 中共把她们劫入牢房
唐山姐妹俩被秘密非法判刑(图)
一场庭审背后的故事
唐山纺织女工自述遭受的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丰南市看守所
古冶区看守所
:
柳艳,
王磊
西葛派出所
:
李振国
丰南区法院
:
毕开亮,
卫素珍
丰南六一零办公室
小集镇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2年1月24日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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