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雪芹
简介:
吴雪芹(Wu,Xueqin),
女 ,
34岁 ,
四川省广安市大法弟子吴雪芹,家住广安市广安区北苍路17幢89号一单元301. 一。第一次进京上访,被非法拘留99年10月,她到北京上访。在房山租屋里,她和东北的大法弟子被一群特务绑架。在房山看守所,被押回广安后,她被非法行政拘留12天,当地恶人搞的揭批大会上示众,被放回家,恶人规定她每早上必须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浓洄派出所)报到。二。无端被非法抓捕、拘留,99年12月的一天上午,她一人在自家门市上营业,广安区公安分局的科长何志斌(音)与政法委书记许彬(女)开着一辆白色奥托警车,无故将她抓走。在车上两人污言秽语谩骂大法师父,不听善意劝告,将她带到浓洄派出所。派出所的恶警用手铐将她铐在派出所值班室的椅子上一天,晚上,将她一人关在屎尿遍地的黑漆漆的留置室里一夜。第二天,浓洄派出所的恶警曾登生(每次对她的迫害都有他参与)拿了一纸行政拘留通知书,非法拘留15天,又非法刑事拘留了38天。 三。第二次上京,2000年两会期间,她和虎城乡的大法弟子雷立春一起到北京伸冤。却被抓到天安门公安分局非法关押。又转到广安驻北京办事处,吃的是工作人员的残汤剩水,却要扣每人每天30元。 浓洄派出所的恶警曾登生和广安区公安局的女警王维(音)以及城北街道办事处的一官员,3人借接她他们回广安之机,在京城游山玩水,开支超标,就搜走她他们身上仅有的一百多元钱。吃饭的时候,他们只买自己的,不给她和小雷买吃的,事后还要到其家中索要所谓的“遣送费”。她和小雷被押回广安,又被非法拘留了15天。 四。第三次上北京,2000年4月,广安城南和城北的大法弟子在户外炼功,被非法抓捕行政拘留。5月1日,她和当地另外三名青年大法弟子黄林川、曾革平、刘玲再次到北京天安门广场打坐和平请愿,要当局给大家一个公正合法的修炼环境。在广安驻京办,她坚持要问讯的工作人员将有损大法弟子形象的贬义词改过来,被城北派出所的男警邓树忠(音)用手铐铐在椅子上。她毫不妥协,最后,警察只好改了过来。在广安拘留所,为抗议非法关押,四名大法弟子绝食一星期。 五。流氓手段绑架非法劳教,2000年6月27日上午,她在门市上上班,原浓洄派出所副所长贾××(已遭恶报,因贪污被免职)带着一群警察开车来到门市上,要她跟它们到派出所去一趟。她问为什么?贾××说要传唤你去问话。她要看手续,贾称没有,口头传唤,她说没法律手续不去。于是,贾某打手机叫浓洄派出所的女警谢小萍拿了一张空白传唤证来,叫司机填,司机问传唤理由,贾某顺口就说“违反社会团体管理”。她问贾“我现在在自己门市上班,怎么违反社会团体管理了?”贾某语塞,还是强行带走了她。到了派出所,恶警就不让她离开。下午,贾某拿来一张纸,骗她行政拘留她十天,她连问它凭什么?贾某做贼心虚的说你这娃娃就是不听话。将她关进看守所的铁笼子,贾某和看守所的恶警才偷偷从抽屉中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劳教通知书,告诉她劳教她一年半。她当晚就写了申诉材料交了上去,却如石沉大海,事后,她的父母还被邪恶敲诈了1000元所谓的“遣送费”。 2000年11月18日,她和另外三名大法学员雷兴莲、刘玲、邓元秀以及一名吸毒犯被送往资中县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劳教。后,关入邪恶的五中队(入所队)。 2001年3月中旬,她和被关押在五中队的二十多名坚定的大法弟子,被分到专管法轮功的八中队,为了强迫她们转化,几天之后中队的恶警又开始了让她们“巴起”,连续体罚了半个月,收效不大,就把她们全部转到专管迫害法轮功的七中队。 2001年12月中旬,她坚守信仰,从人间地狱般的劳教所堂堂正正的出来了。当地派出所的警察问她“你现在不得炼了嘛?”她肯定的说:“都知道我没转化,没转化肯定要炼。”她回到家中不久,街道办事处的蓝××带头的帮教小组就到家中骚扰,要她保证不上北京,不出去发传单,被委婉拒绝。大约一个月之后,浓洄派出所和广安区公安分局的恶警七、八个开着车到她家门市上,要绑架她去洗脑班。她记起师父的教导,“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精进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当时,许多群众围观,她揭露了恶警采用流氓手段绑架自己并被非法劳教的事实,激起公愤,有群众当场指责恶警是执法犯法。加之她和亲人的坚决抵制,恶警的绑架计划落空了。在后来,恶警又一次预谋绑架时,得到师父的点化,她离开了家,开始了四年多流离失所的生涯,有家不能回,无法照顾年迈的父母。即使这样,恶警还时常到其家中骚扰。 2000年六月二十七日上午,位于广安老城厚街的原广安区法院,进行当地第一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邪恶头子许彬派了许多警察严阵以待,声称公开审理,却不让民众旁听。当被审判的大法弟子从法庭里被架出来时,有民众拍掌欢呼“了不起!”。恼羞成怒的恶徒当场派便衣警察绑架在场的学员,当天被绑架后判劳教的大法学员有吴雪芹、汪世英、黄林川、张丛媛。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
绑架/劫持;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审判;
铐在某处上 ;
违反庭审程序;
强制拍照并在电视上/游街曝光;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拘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广安邪党恶徒导演公审丑剧
四川省广安市大法弟子吴雪芹遭迫害经历
四川广安县被劳教大法弟子不断增加
责任单位及恶人:
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
北京房山看守所
广安市公安局
:
何志斌,
许彬,
王维
城北派出所
:
邓树忠
浓洄派出所
:
曾登生
广安市广安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14日 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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