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亭
简介:
王玉亭(Wang,Yuting),
男 ,
52岁 ,
山东梁山大法弟子,梁山县人。曾任职县种子公司。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四日,山东省第二劳教所(王村劳教所)进行的邪恶考试迫害中拒绝答题或表明自己对大法的真正态度(坚修大法)的大法弟子,被关进禁闭室或被送到三、四、六等大队隔离严管迫害。其中薛玉军(35岁山东蒙阴人)与王玉亭被送六大队严管。 大法弟子孟广艳因不配合邪恶要求,在半年诬陷大法的“考试”上坚持不答题,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日上午,恶警用电棍电了他三到四个小时,然后再往身上浇水。被受刑的还有李爱民(东营人)、王玉亭、毛英德、梁书信(潍坊市昌乐人)等人。迫害他们的恶警有:王利刚、刘忠浩、张勤、曹成涛等人。 王玉亭于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八日晚在梁山县中共县委驻地附近粘贴关于法轮功真相的资料,不料遭恶人构陷,被中区派出所警察绑架。梁山县“六一零”副主任韩兴跃带着中区、南区、北区的警察,闯到王玉亭家非法抄家,将若干私人物品及现金搜走,同时将王玉亭的妻儿劫持到派出所,凌晨四点多才放回家。 七月十八日上午,山东梁山县法院对王玉亭进行非法庭审。北京律师针对检察院公诉人的构陷,当庭为王玉亭进行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使公诉人当场否认了自己的说辞,认可了法轮功不是邪教,也公开承认了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认为法轮功是邪教。 既然检察院公诉人承认法轮功不是邪教,那以所谓的“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起诉王玉亭就根本不成立。 但法庭没有当庭无罪释放王玉亭,而是宣布休庭。几日后,被中共政法委系统控制的梁山县法院,置法律不顾,判王玉亭有期徒刑七年非法关押于泰安监狱一监区迫害。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
严管;
关禁闭;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
电刑 ;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绑架/劫持;
非法判刑;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泰安风雨十六年(3)
2012年7-8月中共迫害法轮功案例综述
山东梁山县王玉亭被非法判刑七年
济南律师刘如平所遭受的凶残洗脑迫害
山东省第二劳教所(淄博王村)迫害事实
山东省第二劳教所2006年迫害大法弟子的部份情况
山东淄博王村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部份情况(图)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庭审的人员: 黄洪勇 法院刑庭庭长 电话 13678672296 郭长征 法院刑庭副庭长 13953750519 陆莹 法院刑庭副庭长 13854734598 检察院公诉人: 王伟 检察院 公诉科科长13705372390 王至东 检察院 公诉科副科长13176183966 徐华新 检察院副检察长
责任单位及恶人:
淄博王村劳教所(王村洗脑班)(山东省法制培训中心)
梁山县610
:
韩兴跃
山东女子第二劳教所(前王村劳教所)
:
王利刚,
刘忠浩 ,
张勤,
曹成涛
泰安监狱
梁山县法院
更新日期: 2015年7月8日 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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