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瑞霞
简介:
李瑞霞(Li,Ruixia),
女 ,
年龄未知 ,
内蒙古赤峰市大法弟子。2003年3月2日,大法弟子李瑞霞正在单位上班,被平局风水沟煤矿派出所非法撬开工具箱,一无所获,随后又到元宝山其母亲家翻抄,没收大法资料,将她绑架到元宝山矿派出所一间小屋,并将她铐在桌子腿上不许睡觉,对她轮番轰炸,车轮审讯,罚站了5、6天。 2003年3月2日下午,恶警李永等六个警察,来到大法弟子李瑞霞工作单位,二话不说就要搜她工具箱。她问他们为什么随便搜查,赤峰一姓郭的恶警察对李永说:“把搜查证给她看看”。她一看,只是一张空白搜查令,中间盖有赤峰610王毅的印章。恶警搜查后,一无所获,但还是非法强行把她从单位绑架了。 恶警到元宝山又找了一个警察,带她来到她母亲家。恶警们进屋就乱翻一通。它们翻了半个小时,找到一个信封,拿走她女儿的笔录,把她劫持到了元宝山矿保卫科,非法关在一个小屋。 恶警王代宾一直非法审问她到下半夜四点多钟,科长王敏利问:“她说了没有?”“什么也没说。”王敏利大吼道:“那就把她铐上”。王代宾就把她铐在桌腿上,不让睡觉,腿肿得又麻又痛。 第二天,双丰所警察拿来空白搜查令让她签字,她告诉他们:“这就是告你们的证据。”风水沟双丰所姓姚的警察对王代宾说:“让她告,看上哪告去。” 晚上恶徒们继续把她铐在桌腿上,不让睡觉。第三天继续这样。 第四天,王代宾说:“信封笔迹查出来了,是你女儿的,是你说好呢,还是找你女儿说?”她怕他们找她女儿,吓着孩子,就说:“这和我女儿没有关系,我说了,必须保证不再找我女儿”。王敏利科长答应:“你说吧,说清楚了不找你女儿”。事实上,后来他们还是去干扰她女儿。 第四天,王代宾说:“信封笔迹查出来了,是你女儿的,是你说好呢,还是找你女儿说?”王代宾乘机说:“你还是配合我们的工作,把搜查令签上字吧。”她被他的伪装所动,把搜查令签了字。 第五、六天,她仍被铐在桌腿上,不让睡觉,她的腿肿得特别粗,胀痛难忍。 2003年3月8日,王代宾给她戴上手铐,带到了平庄看守所。 2003年3月8日,她被关押到平庄看守所迫害,她绝食抗议非法关押,第七天,翟书记问她吃不吃东西,她说不吃。翟书记说:“不吃东西就给你们灌!”又惨遭野蛮灌食迫害,最后怕摊人命,向家人索要5000元钱才放回。刚到家两天又来骚扰让写“三书”,她只好带着女儿,被迫离开家乡,流离失所,家中只剩下一个老母亲。 2006年8月16日李瑞霞去大法弟子于焕营家,和韩淑珍、于焕营、于淑梅(于焕营的女儿)被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县台头山派出所长王旭孜与恶警绑架了,被非法关押在平泉县看守所,面临非法判刑。 李瑞霞拒绝说出自己的姓名与地址,一直在看守所绝食已经十多天了,身体极度虚弱生命垂危,看守所拒不放人,警察严密封锁息,李瑞霞无有亲属看望,警察对她进行了暴力灌食,每时都处于酷刑或虐待的危险之中。 平泉县委书记宋文岭下令公安局国保大队督办此事,要非法对他们二个非法判刑,案卷已上报检察院,检察院刘占文和检察院起诉科肖科长负责此案,目前情况待查。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剥夺睡眠;
罚站;
铐在某处上;
抄家;
勒索钱财;
骚扰;
非法关押;
摧残性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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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平泉县公安局
元宝山区平庄看守所
平泉县看守所
元宝山矿派出所
台头山派出所
:
王旭孜
元宝山矿保卫科
:
王敏利
风水沟双丰派出所
:
李永,
王代宾
平泉县委
:
宋文岭
更新日期: 2014年4月19日 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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