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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东



简介:
253、 王永东(Wang,Yongdong), 男 , 35岁 , 原山东省沂水县法轮大法辅导站副站长。沂水县县城阳西街人,以卖青菜为主的个体户。2001年9月21日,在家中被警察毒打致死,并被从四楼抛下。

2001年9月21日上午8点左右,王永东在沂水县县城东市场(沂水县城汽车站附近),被沂水县公安局治保科恶警抓到,并在市场遭到恶警的凶残毒打。随后恶警张觉远、张志田、王京文等六人把王永东带到王家中,强行搜查。在恶警们的非法搜查过程中,王没有配合恶警的无理要求和指使,并指明恶警的所为非法。结果恶警们气急败坏,再次对王永东毒打迫害。到上午10点钟左右,王永东在家中被迫害致死。随后,恶警们将王永东的尸体从四楼上抛下,妄图制造王永东跳楼自杀的假象。

王永东的亲人、邻居及所在村镇领导、居民见证了王的遗体上面伤痕累累、惨不忍睹。王永东的家人强忍悲痛,要求王的遗体暂不火化,同时向县法院对县公安局恶警提出诉讼,要求严惩杀人凶手。

沂水县法院接到王永东亲人的上诉讼状后,由山东省高级法院、临沂市中级法院和沂水县初级法院的法医共同对王永东的遗体进行了解剖鉴定。结果发现:王永东全身皮肤青紫;脖子上有明显的手指掐痕;喉节异常突出;锁骨断裂,左胁骨折断三根,右胁骨折断两根,小腿一处有明显的凹坑。法庭判决后,王永东的亲人及所在村居民不服,向沂水县政府反映。整个诉讼过程,王永东的亲人没有得到尸体鉴定结论、被告答辩及法院判决结果的正式文书。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毒打/殴打谎称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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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沂水县公安局局长:孙中华,电话:13705391369<br>(原局长张大农已调往临沂,任临沂市610办公室副主任。)<br>政委:陈希龙13905395832、2252481转4603<br>副局长:陈新13705398013、2252481转4605、2228868<br>副局长:于富杰610办公室主任13953982818、2252481转46072239169<br>沂水县看守所:05392361897<br>沂水县国保大队<br>大队长:宋伟13705493366、宅0539-2233680<br>申文峰13705493381、05392274691 : 张志田张觉远王京文
沂水镇镇政府 : 蔡伟

更新日期: 2021年5月4日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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