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郑杏华

简介:
郑杏华
(Zheng,Xinghua), 女 , 年龄未知 , 湖北咸宁温泉开发区大法弟子。是个有30年工龄,从事政工,具有劳动工资专业中级职称的人事干部。

有四位亲友、同事,因生活所迫外出打工,他们先后将孩子寄养在她家(本来她家就有二个幼孩子),多时6个孩子,少则四个。她从不言难,细心与丈夫照顾他们的生活起居,督促他们的学习。受到单位同事、亲友邻居的称赞。

却受到了残酷迫害:党内除名、免职降薪、监居洗脑1个月,非法并超期拘留2次,非法劳教1年;在经济上,自99年7月20日以来就扣发工资,强迫家人交保证金、罚款等万元以上。现在被调离机关到一个无事干的单位工作。

99年9月11日,她堂堂正正在外炼功,被公安当场抓捕。管委会副主任苏惠林要她骂师父,她坚决不从。

99年7.20,当领导传达了“六不准”后,她当即失声痛哭。她拒写认识,坚决不交书。在监居洗脑班,市纪委、管委会副主任苏惠林、副主任兼公安局长程良海、劳动人事局吴晓宝、饶志宏等局长、公安局刘国清政委等领导均做她的工作,但最后都以说不服而告终。而劳动人事局却让人代领了她当月工资交了伙食费,同时郑杏华被告知党内除名。

2000年7月16日,公安局副局长宋瑞生、政保科长度志强突然对郑杏华办公室搜查一番后,又抄她家。双鹤派出所长施传江将所有的大法书籍和师父法像全部收走,并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拘留她。而她是遭电话窃听所致。

2001年8月,她在一乡镇发放真象资料,被当地派出所的便衣发现关押到拘留所17天后才释放。开发区给予她免职降薪,当月只发120元生活费的处理,10月份调离劳动人事局。

2001年11月12日晚,宋瑞生带领一号桥派出所所长张培等抄她的家。当发现一张写有“‘真、善、忍’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胶片后,动用公安和武警,将其从被窝中强行拖走,半夜关进咸宁市第一看守所。她以绝食抗议并要求无罪释放。

2001年12月20日,郑杏华被送往武汉市狮子山戒毒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当查出有心脏病劳教所拒收时,宋瑞生便请有关人员吃饭将她收下(此笔费用及差旅费均强迫单位在她工资中扣除)。

在2005年9月6日至2005年10月4日期间,一名赤壁市女学员、一名咸安区女学员、温泉开发区男学员邵清明、徐长虹,温泉开发区女学员方六荣、郑杏华,被非法关押在武汉石化疗养院。此次为期一个月的迫害花销达三十余万元,直接从市财政划拨。

参与迫害的人员有五十多人,来自的单位分别有:市司法局一副局长(此期洗脑班长);另有法院、检察院、劳教所、时任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杨某、市水利局(吴莲生)、咸宁学院、市中心医院、市“六一零”负责人阮明贵、办公室主任徐孟良、科长姚雄、市妇联、市公安局、温泉公安分局、温泉各派出所;省“六一零”派来的所谓专门做转化工作人员:一男一女;一个刚从省洗脑班出来的温泉当地学员;省“六一零”黑手二、三车以旅游为名直接到疗养院内。

咸宁市中心血站职工家属郑杏华就是被逼迫离家的,她有家不能归。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四日,温泉法轮功学员黄秋珍、郑杏华、任会芳被骚扰,“六一零”头目姚雄、陈某某、国保大队长刘宁、国保支队长邹誉等人以“关心生活”为由,分别到黄秋珍、郑杏华、任会芳的家中“看看”。这是伪善,是邪恶的骗人伎俩。它们的话,不能相信;他们拿送的东西,千万不能接受。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劳教调换工作、职务洗脑/送洗脑班加期(延期)/超期关押非法拘留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勒索钱财非法罚款交保证金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湖北咸宁市610迫害法轮功的恶行及恶报
原湖北咸宁610头目阮明贵已遭恶报死亡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22349.html#16116231245
湖北咸宁市“610”头目姚雄罪行
湖北咸宁市国保头目邹誉迫害法轮功学员事实
劫持法轮功学员的湖北咸宁“天照生态农庄
湖北咸宁邪党人员迫害法轮功十二年罪行录
五十恶徒迫害六人,一月花销三十万
湖北咸宁温泉开发区人事干部郑杏华的遭遇

相关单位及个人:
直接责任人: (1)开发区管委会书记、主任:李光洪办 07158132486 宅 07158134252手机13907249520 (2)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局长吴晓宝宅 07158137259 手机 13907249630 (3)一号桥派出所所长张培(已遭报:重伤) 手机 13707248477 (4)双桥派出所所长施传红宅 07158133476手机 13907249576 (5)公安局副局长宋瑞生宅 07158134253 手机 13907249566 相关责任人: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苏惠林宅 07158132469 办 07158135747 手机 13907249422 (2)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程良海宅 07158136135 手机 13907248738 (3)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副局长饶志宏宅 07158138246 (4)开发区工委办副主任付松文 07158136165 (5)开发区公安分局政委刘国清宅 07158135291--2462 手机 13907240558 (6)开发区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长 度志强 参与迫害的恶人: 邹誉:咸宁市国保支队队长 610成员 刘颖:咸宁市公安分局头头 姚雄:咸宁市610办公室二科科长,机要局机要设备维修站负责人负责网警跟踪,监视,封锁。 徐孟良:咸宁市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市国安局副局长。 王甫香:咸宁六一零头头。 刘宁:直接参加绑架的恶警。 程乐斌:咸宁市六一零成员。 另外还有温泉办事处的刘某,咸宁市市政府的人员,还有社区的人等等。

责任单位及恶人:
咸宁市公安局咸宁市公安分局国保大队:0715-8256471(小周-办事员) 0715-8232528<br>度志祥 13907249839(科长)  刘颖(指导员)  左水生(大队长)<br>宋瑞生 13907249566(局长)  程乐赋<br>咸宁市国保大队长邹誉(电话:办0715-8232059) : 周瑜
咸宁市610办公室头目:阮明贵 0715-8126406 手机 13972840300<br>二零零九年,阮明贵退休后,姚雄接任咸宁市“610办公室”主任头衔,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br>姚雄,男,五十多岁,电话:13886509329  宅:0715-9126789  办:0715-8126179,姚雄妻子胡瑶在咸宁市建设银行潜山支行工作,地址:咸宁市温泉路45号,邮编437100,电话0715-8260837。<br>副主任:徐孟良0715-8126179(办) 0715-8272963(宅) 13807249980<p>咸宁市610<br>邹誉:国保支队队长13872181056办0715-8232059 警务通18995826125(邹誉妻刘珍珠,在咸宁福人药业<p>公司工作,邹誉的女儿邹英,在咸宁市广电局电视台工作。)<br>姚雄:咸宁市“610”头目,13886509329宅0715-9126789办0715-8126179(姚雄妻胡瑶,在咸宁市建行工作。)<br>刘宁:咸宁市温泉分局国保大队长18995826780、0715-8232512(刘宁妻侯雅丽,在咸宁供电公司输电部工作,电话13807240909.)<br>涂斌:咸宁市“六一零”主任0715-8126506 0715-8129098 13508649762<p>咸宁610:饶雄:13886509329 : 徐孟良阮明贵姚雄
一号桥派出所地址:湖北省咸宁市温泉茶花路6号。<br>咸宁温泉一号桥派出所:0715-8232549 : 张培
武汉市狮子山戒毒劳教所
咸宁第一看守所
温泉开发区公安分局 : 宋瑞生度志祥
双鹤派出所 : 施传江
开发区管委会 : 苏惠林程良海
温泉石化疗养院洗脑班
咸宁市水利局 : 吴莲生
温泉办事处洗脑班地点在咸宁市市政府背后的“天照生态农庄”。

更新日期: 2021年11月15日 08:01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2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