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杏华
简介:
郑杏华(Zheng,Xinghua),
女 ,
年龄未知 ,
湖北咸宁温泉开发区大法弟子。是个有30年工龄,从事政工,具有劳动工资专业中级职称的人事干部。有四位亲友、同事,因生活所迫外出打工,他们先后将孩子寄养在她家(本来她家就有二个幼孩子),多时6个孩子,少则四个。她从不言难,细心与丈夫照顾他们的生活起居,督促他们的学习。受到单位同事、亲友邻居的称赞。 却受到了残酷迫害:党内除名、免职降薪、监居洗脑1个月,非法并超期拘留2次,非法劳教1年;在经济上,自99年7月20日以来就扣发工资,强迫家人交保证金、罚款等万元以上。现在被调离机关到一个无事干的单位工作。 99年9月11日,她堂堂正正在外炼功,被公安当场抓捕。管委会副主任苏惠林要她骂师父,她坚决不从。 99年7.20,当领导传达了“六不准”后,她当即失声痛哭。她拒写认识,坚决不交书。在监居洗脑班,市纪委、管委会副主任苏惠林、副主任兼公安局长程良海、劳动人事局吴晓宝、饶志宏等局长、公安局刘国清政委等领导均做她的工作,但最后都以说不服而告终。而劳动人事局却让人代领了她当月工资交了伙食费,同时郑杏华被告知党内除名。 2000年7月16日,公安局副局长宋瑞生、政保科长度志强突然对郑杏华办公室搜查一番后,又抄她家。双鹤派出所长施传江将所有的大法书籍和师父法像全部收走,并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拘留她。而她是遭电话窃听所致。 2001年8月,她在一乡镇发放真象资料,被当地派出所的便衣发现关押到拘留所17天后才释放。开发区给予她免职降薪,当月只发120元生活费的处理,10月份调离劳动人事局。 2001年11月12日晚,宋瑞生带领一号桥派出所所长张培等抄她的家。当发现一张写有“‘真、善、忍’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胶片后,动用公安和武警,将其从被窝中强行拖走,半夜关进咸宁市第一看守所。她以绝食抗议并要求无罪释放。 2001年12月20日,郑杏华被送往武汉市狮子山戒毒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当查出有心脏病劳教所拒收时,宋瑞生便请有关人员吃饭将她收下(此笔费用及差旅费均强迫单位在她工资中扣除)。 在2005年9月6日至2005年10月4日期间,一名赤壁市女学员、一名咸安区女学员、温泉开发区男学员邵清明、徐长虹,温泉开发区女学员方六荣、郑杏华,被非法关押在武汉石化疗养院。此次为期一个月的迫害花销达三十余万元,直接从市财政划拨。 参与迫害的人员有五十多人,来自的单位分别有:市司法局一副局长(此期洗脑班长);另有法院、检察院、劳教所、时任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杨某、市水利局(吴莲生)、咸宁学院、市中心医院、市“六一零”负责人阮明贵、办公室主任徐孟良、科长姚雄、市妇联、市公安局、温泉公安分局、温泉各派出所;省“六一零”派来的所谓专门做转化工作人员:一男一女;一个刚从省洗脑班出来的温泉当地学员;省“六一零”黑手二、三车以旅游为名直接到疗养院内。 咸宁市中心血站职工家属郑杏华就是被逼迫离家的,她有家不能归。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四日,温泉法轮功学员黄秋珍、郑杏华、任会芳被骚扰,“六一零”头目姚雄、陈某某、国保大队长刘宁、国保支队长邹誉等人以“关心生活”为由,分别到黄秋珍、郑杏华、任会芳的家中“看看”。这是伪善,是邪恶的骗人伎俩。它们的话,不能相信;他们拿送的东西,千万不能接受。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调换工作、职务;
洗脑/送洗脑班;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非法拘留;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勒索钱财;
非法罚款;
交保证金;
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湖北咸宁市610迫害法轮功的恶行及恶报
原湖北咸宁610头目阮明贵已遭恶报死亡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22349.html#16116231245
湖北咸宁市“610”头目姚雄罪行
湖北咸宁市国保头目邹誉迫害法轮功学员事实
劫持法轮功学员的湖北咸宁“天照生态农庄
湖北咸宁邪党人员迫害法轮功十二年罪行录
五十恶徒迫害六人,一月花销三十万
湖北咸宁温泉开发区人事干部郑杏华的遭遇
相关单位及个人:
直接责任人:
(1)开发区管委会书记、主任:李光洪办 07158132486 宅 07158134252手机13907249520
(2)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局长吴晓宝宅 07158137259 手机 13907249630
(3)一号桥派出所所长张培(已遭报:重伤) 手机 13707248477
(4)双桥派出所所长施传红宅 07158133476手机 13907249576
(5)公安局副局长宋瑞生宅 07158134253 手机 13907249566
相关责任人: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苏惠林宅 07158132469 办 07158135747 手机 13907249422
(2)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程良海宅 07158136135 手机 13907248738
(3)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副局长饶志宏宅 07158138246
(4)开发区工委办副主任付松文 07158136165
(5)开发区公安分局政委刘国清宅 07158135291--2462 手机 13907240558
(6)开发区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长 度志强
参与迫害的恶人:
邹誉:咸宁市国保支队队长 610成员
刘颖:咸宁市公安分局头头
姚雄:咸宁市610办公室二科科长,机要局机要设备维修站负责人负责网警跟踪,监视,封锁。
徐孟良:咸宁市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市国安局副局长。
王甫香:咸宁六一零头头。
刘宁:直接参加绑架的恶警。
程乐斌:咸宁市六一零成员。
另外还有温泉办事处的刘某,咸宁市市政府的人员,还有社区的人等等。
责任单位及恶人:
咸宁市公安局
:
周瑜
咸宁市610办公室
:
徐孟良,
阮明贵,
姚雄
一号桥派出所
:
张培
武汉市狮子山戒毒劳教所
咸宁第一看守所
温泉开发区公安分局
:
宋瑞生,
度志祥
双鹤派出所
:
施传江
开发区管委会
:
苏惠林,
程良海
温泉石化疗养院洗脑班
咸宁市水利局
:
吴莲生
温泉办事处洗脑班
更新日期: 2021年11月15日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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