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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强

简介:
潘强
(Pan,Qiang), 男 , 年龄未知 , 黑龙江省通河县大法弟子。

2002年4月25日黑龙江省通河县清河林业局在邪党书记包淑华,局长田喜军,政法委书记王军(死亡),(610)头子李有和,公安局长张少波,副局长王守祥指挥安保大队长金振庭,刑侦大队长丛彦录带领干警赵忠书、李延森等7-8名干警对潘强家及女潘晶华家非法抄家将潘强家电视机、VCD、放像机、大法书籍和真相资料抢走。并将潘强及女儿潘晶华非法抓捕,关押在清河看守所。

潘晶华被非法拘留半个月后放回家中,被强行扣除费用240元。潘强由刑拘变逮捕,关押三个月后因证据不符被法院驳回,罚款3000元,费用1200元。放回家中。

2003年潘强在讲真相时被通河县公安局拘留15天罚款3000元放回家中。因潘强两次被抓捕,68岁妻子田玉梅大法弟子受精神打击下,于2005年5月离开人世。

2004年2月21日,大法弟子齐祥娟、潘强、金淑兰等10人自带锹、镐等工具,义务清理通河县新民村东侧公路上的冰雪。他们连续干了三个白天后,清理出了很长一段路面,缓解了交通阻塞的情况。

2004年2月23日上午,他们正在清理路面上的冰雪时,通河县交警队巡逻警察通知通河县公安局,国安科科长蒋建东带领通河县第2、3派出所全部警察,将10名大法弟子非法绑架到通河县看守所。恶警又伙同通河县610恶徒将7名大法弟子非法绑架到“转化班”并分别勒索每人2000元至4000元,逼迫写“三书”放弃信仰“真、善、忍”。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洗脑/送洗脑班勒索钱财逼迫放弃信仰非法关押抄家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8/214050.html
三个月绑架至少450人 江氏群体灭绝仍在继续(一)
大法弟子义务清扫路面冰雪 反遭恶警绑架

相关单位及个人:
黑龙江省通河县610办 电话: 0451-57423292 610转化班 电话: 0451-57424615 610办公室 电话: 0451-57431615 黑龙江省通河县公安局局长办公室 电话: 0451-57422895 黑龙江省通河县看守所 电话: 0451-57422657 电话: 0451-57422603

责任单位及恶人:
尚志市苇河林业局610
通河县公安局局长:王强0451-57422895<br>副局长 杨小旭(专管法轮功)0451-57422614、13351916705<br>副局长室电话:;0451-57422447;0451-57429775<br>[国保大队] 0451-57428425<br>队长:张士国:15326628122,其妻(老师):18004503497,其父:张殿武0451-57475856<br>前队长 刘培敏13351916992<br>[通河县行政拘留所] 0451-57426228;0451-57425628 : 蒋建东
通河县看守所通河县看守所的人员:所长:孟繁文,指导员:陈宏志,副所长:董雪军,韩焱,库学君<br>通河县看守所 电话:0451-57422603<br>通河县邮编:150900
黑龙江省清河林业局清河林业局党委书记 孙玉江:13703676890<br>政法委书记 王好岩:15846151637<br> : 王军田喜军李有和
通河县610办公室主任:张越:18946015499、13234986057,其妻(通河县职教中心老师):13329407717
清河林业局公安局国保 金振庭:13059034317<br>国保 吴玉刚:13766901210 : 金振廷赵忠书

更新日期: 2022年3月22日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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