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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淑兰

简介:
金淑兰
(Jin,Shulan), 女 , 57岁 , 黑龙江省通河县大法弟子。

2004年2月21日,大法弟子齐祥娟、潘强、金淑兰等10人自带锹、镐等工具,义务清理通河县新民村东侧公路上的冰雪。

2004年2月23日上午,他们正在清理路面上的冰雪时,通河县交警队巡逻警察通知通河县公安局,国安科科长蒋建东带领通河县第2、3派出所全部警察,将10名大法弟子非法绑架到通河县看守所。恶警又伙同通河县610恶徒将7名大法弟子非法绑架到“转化班”并分别勒索每人2000元至4000元,逼迫写“三书”放弃信仰“真、善、忍”。

她现(2004年4月)被非法关押在通河县看守所,遭恶徒国安科科长蒋建东亲自打骂,并指使看守所中的刑事犯毒打,戴上看守所中最重的手铐脚镣,扬言“交待情况要判三年劳教,不交待也要判三年。”

二零一七年九月份以来第三派出所的警察多次去她家粗暴敲门,扰的邻居都不得安宁。金淑兰给她警察退休的侄子打电话说了情况,侄子给第三派出所打了电话,并让姑姑去一趟,说就是问点事,啥事没有。金淑兰上午去了一趟,两个年轻小警察接待她,并对他们粗暴的行为表示抱歉(当时所长正在开会),还问她炼不炼法轮功了,怎么炼?金淑兰回答他们炼,没多久就让她回家了。下午,几个警察受第三派出所所长刘培敏(原国保大队队长)指使,又去金淑兰家把她强行带到第三派出所,给照相、取脱落细胞做DNA和让签字。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洗脑/送洗脑班勒索钱财毒打/殴打手铐/脚镣威胁/恐吓打骂逼迫放弃信仰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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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黑龙江省通河县610办 电话: 0451-57423292 610转化班 电话: 0451-57424615 610办公室 电话: 0451-57431615 黑龙江省通河县公安局局长办公室 电话: 0451-57422895 黑龙江省通河县看守所 电话: 0451-57422657 电话: 0451-57422603

责任单位及恶人:
通河县公安局局长:王强0451-57422895<br>副局长 杨小旭(专管法轮功)0451-57422614、13351916705<br>副局长室电话:;0451-57422447;0451-57429775<br>[国保大队] 0451-57428425<br>队长:张士国:15326628122,其妻(老师):18004503497,其父:张殿武0451-57475856<br>前队长 刘培敏13351916992<br>[通河县行政拘留所] 0451-57426228;0451-57425628 : 刘培敏蒋建东
通河县看守所通河县看守所的人员:所长:孟繁文,指导员:陈宏志,副所长:董雪军,韩焱,库学君<br>通河县看守所 电话:0451-57422603<br>通河县邮编:150900
通河县610办公室主任:张越:18946015499、13234986057,其妻(通河县职教中心老师):13329407717

更新日期: 2017年11月23日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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