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淑兰
简介:
金淑兰(Jin,Shulan),
女 ,
57岁 ,
黑龙江省通河县大法弟子。2004年2月21日,大法弟子齐祥娟、潘强、金淑兰等10人自带锹、镐等工具,义务清理通河县新民村东侧公路上的冰雪。 2004年2月23日上午,他们正在清理路面上的冰雪时,通河县交警队巡逻警察通知通河县公安局,国安科科长蒋建东带领通河县第2、3派出所全部警察,将10名大法弟子非法绑架到通河县看守所。恶警又伙同通河县610恶徒将7名大法弟子非法绑架到“转化班”并分别勒索每人2000元至4000元,逼迫写“三书”放弃信仰“真、善、忍”。 她现(2004年4月)被非法关押在通河县看守所,遭恶徒国安科科长蒋建东亲自打骂,并指使看守所中的刑事犯毒打,戴上看守所中最重的手铐脚镣,扬言“交待情况要判三年劳教,不交待也要判三年。” 二零一七年九月份以来第三派出所的警察多次去她家粗暴敲门,扰的邻居都不得安宁。金淑兰给她警察退休的侄子打电话说了情况,侄子给第三派出所打了电话,并让姑姑去一趟,说就是问点事,啥事没有。金淑兰上午去了一趟,两个年轻小警察接待她,并对他们粗暴的行为表示抱歉(当时所长正在开会),还问她炼不炼法轮功了,怎么炼?金淑兰回答他们炼,没多久就让她回家了。下午,几个警察受第三派出所所长刘培敏(原国保大队队长)指使,又去金淑兰家把她强行带到第三派出所,给照相、取脱落细胞做DNA和让签字。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洗脑/送洗脑班;
勒索钱财;
毒打/殴打 ;
手铐/脚镣 ;
威胁/恐吓;
打骂;
逼迫放弃信仰;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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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弟子义务清扫路面冰雪 反遭恶警绑架
相关单位及个人:
黑龙江省通河县610办 电话: 0451-57423292
610转化班 电话: 0451-57424615
610办公室 电话: 0451-57431615
黑龙江省通河县公安局局长办公室 电话: 0451-57422895
黑龙江省通河县看守所 电话: 0451-57422657
电话: 0451-57422603
责任单位及恶人:
通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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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培敏,
蒋建东
通河县看守所
通河县610办公室
更新日期: 2017年11月23日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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