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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


酷刑演示:老虎凳(绘画)


刚走出劳教所洗脑班后的李伟与他的儿子,摄于二零零四年


酷刑演示:浇凉水

简介:
李伟
(Li,Wei), 男 , 40岁 , 长春市大法弟子,原为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国际结算处员工。

他自小身体不好,体弱多病,一九九四年查出乙肝大三阳,常年住院治疗未愈。一九九七年开始炼法轮功,身体明显好转。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党迫害法轮功开始之后,他被开除公职,多次被拘留、劳教,遭到恶党多年来的没完没了的迫害。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四日,李伟被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绑架,送朝阳沟劳教所劳教两年。李伟在这两年,因为坚持信仰,在劳教所屡遭迫害。刚进劳教所就赶上第一次所谓的“攻坚战”,李伟被打的面部都是青黑色。在二零零二年第二次所谓的“攻坚战”中又被打成面部黑紫肿胀变形。

二零零三年上半年,李伟被折腾得面黄肌瘦,已经吃不下饭菜。身体状况极度恶化。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四日,李伟应获释,但劳教所擅自扣分,即延长关押时间,因此仍被非法关押在朝阳沟劳教所二大队。李伟家属找到“六一零”时,被“六一零”告知交五千元,否则不予释放。李伟家属说上有老,下有小,无法承担。至二零零四年四月五日止,李伟仍未获释。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八日,李伟在家中被恶警绑架,被迫害得奄奄一息。

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三日,长春自由大路派出所警察(共四个人,有王志刚,姓谢的等)身着便装,趁老人接孩子放学回家时,闯入李伟家,骚扰家属,孩子。半夜,派出所王钰刚通知家属对李伟取保候审,并逼着家属交了五千元。李伟回来后警察多次骚扰,他被逼得不得不离家在外修养身体,恢复健康。

二零零八年过大年前(一月末),自由大路派出所警长王钰刚和警员谢小辰到李伟家属的工作单位对他的家属说,上次的案子结了,让家属签字,让李伟回家过个团圆年。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七日晚八点多钟,派出所警察又来突然敲门。说两会前、奥运会前,怕有人进京,是上边命令,全省统一行动,一定得进去看看。开门后,恶警长王钰刚对李伟说:“炼不炼啦?就你有钢条啊!”李伟没回答。他说:“说话,只要说不炼了就没事,给个态度。”然后警察就让到派出所谈谈,“我们有办法让他开口”。

几个警察翻了柜子、桌子、窗台,上下里外全翻到了,甚么也没找到。副所长曹占军接电话说:“李伟在家呢,怎么办?”他“嗯”了一声之后,示意王钰刚和王宪友动手从床上把李伟硬拖下床,又从屋里拖到走廊。家属阻拦,警察用胳膊肘子一触,把家属推到墙角,喊:“别妨碍公务!”家属险些昏倒。

家属到派出所二楼会议室,看到李伟头发、衣服凌乱,光着脚,被铐在椅子上,由四、五个警察和保安看着。第二天上午,家属到派出所要人,副所长曹占军说等上边决定。下午六点多钟,派出所来电话说拘留的票子批下来了,来取票子,检查身体。家属没去。

第三天上午,家属又去要人,警长态度蛮横,和家属吵起来。还要家属交身体检查费,家属拒交。王钰刚欺骗家属,说李伟都签完字了,你们签字吧。下午,王钰刚当着李伟的面说,李伟不签字,家属签不签?检查费交不交?被家属拒绝。两天多,李伟一直被铐着,既没有饭吃,也没有觉睡。当天下午四点多,警察谢小辰通知家属去派出所取李伟的东西,说人已被送到第二看守所。家属到派出所问:“抓人有指标啊?”谢小辰说:没办法,赶上了。李伟被非法关押在第二看守所,一直绝食抗议迫害。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日早,长春法轮功学员李伟在家中被市局国保大队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警察联合绑架,同时被警察抄家,国保大队恶警高军,潘高峰等多名警察参与迫害。

在市公安局,恶警以所谓配合调查“案件”为由刑讯逼供,李伟被绑在老虎凳上、暴力殴打,手铐被铐在肉里,还被恶警使劲用脚踩。当时李伟疼晕过去,后被恶警用水浇醒。下午五点多被经开公安分局送到长春第三看守所非法迫害。

李伟在长春市百脑汇商场经销电脑相关产品多年。此次横加在李伟身上的迫害,是由省市政法委和“六一零”非法组织为背后主谋,市局警察出面指挥,经开分局警察实施具体绑架、构陷、拼凑材料和所谓证据。他们荒唐的将李伟经销的手机、打印机、电脑等作为证据,他们更为荒唐的说,用这些设备法轮功学员可能会用来制作真相资料,所以就犯了他们的“法”。

二零一三年七月,经开国保支队打电话让李伟家属到经开公安分局,大队长李永利(男,四十多岁)非法让家属指认李伟照片。因李伟被绑架时没有报姓名,只说“法轮大法好”。警察在李伟计算机包中非法搜走他哥哥的身份证,国保大队以李伟用他哥哥的名字为由借口加重迫害。
李伟在二零零零年去北京上访时,身份证被公安非法没收,李伟户口所在地长春市户籍派出所因怕影响,非法强制把李伟户口迁出。

李伟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第三看守所期间,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根据国保罗织的所谓“证据材料”将李伟起诉至经开法院。

长春经开法院在家属几乎天天询问的情况下,相关人员既不露面,也不接电话;法院既不告知家属案情及开庭日期,又不张贴公告,对于家属请求律师介入的要求更是没有响应。

二零一三年六月至今,长春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非法关押,遭公检法机构相关人员相互勾结迫害,法轮功学员庞丽、李伟、杨惠丽、于英杰、王亚娟等被秘密判刑。十二月十日,为的避开正义律师依法介入作出无罪辩护,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煞费苦心,在早晨六点非法开庭,当时法轮功学员李伟身体极度虚弱,严重缺钾,恶心、呕吐,无法站立,是被架着到法庭,抬着离开法院的,整个庭审过程,李伟迷迷糊糊不知道任何事情,没说一句话。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在秘密开庭的基础上做出不公正判决。李伟不服,提出上诉。长春市中级法院在近四个月的时间里,在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七日对上诉人李伟询问过一次,李伟要求指纹比对证据并要求家属再次请律师介入。中法郑伟法官于二零一四年二月十四日接了律师手续且让其阅卷。之后律师根据事实与证据材料作出无罪辩护并递交辩护词,还要求公开开庭。法官对辩护律师的意见毫不理会,裁定书没有写律师辩护意见,更没放入案卷,视同二审没有律师,公然剥夺律师辩护权;对一审程序违法视而不见,做出维持原非法审判的裁定,明显造假——裁定书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四月四日,案卷中放入并未张贴的称四月九日开庭的公告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四月五日,根本没有公开开庭。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五日,李伟被送到吉林监狱。第二天,家属到吉林监狱会见室开始说可以接见,后联系说教育中队不让见,让家属给中队打电话,接电话的人自称叫王元春,说李伟不适合接见,身体极为虚弱,走不了路,只能接电话,并称李伟在看守所时身体就不行了,是被抬进吉林监狱的,他身体怕刺激。

家属为李伟身体状况极为担忧(因李伟曾经历劳教所迫害濒临死亡),强烈要求接见,是死是活,一定要见,称不能走让别人背也要见。并严厉质问王元春:监狱能收,就说明身体没问题,在长春三看时人是好好的,今天造成这样,看了才能分清责任,是在长春三看造成的,还是在吉林监狱造成的。最后王元春只让家属听电话,李伟拿电话用颤微虚弱的声音说头晕、迷糊,昨天晚上来时被一群人打了,打了头,不知道是谁打的。这时王元春把电话抢去,还谎称李伟思维不清,胡言乱语。

家属要求找领导必须见到李伟本人,因为担心害怕李伟的情况,家人全身颤抖,脸色苍白,会见室主任害怕担责任,最后联系家属与李伟会见。家人看到李伟人瘦的已经脱相,但头脑清醒,会见后亲眼看见李伟是自己走出去,并不是被人抬着或驾着。

有一次家属上午正常去会见时,会见室称李伟被停止接见六个月,不知道什么原因。家属拿着控告信找到王元春,王元春说会见时不符合规定,家属反问不符合哪条规定并要求拿出明文规定,王拿不出就推诿让家属找监狱管理局。家属拿着控告书一级一级找吉林监狱领导并大声读相关法律条文,质问那里的人,李伟没有触犯任何法律,他的所谓审判程序违法,实体不成立,纯属是冤假错案。现在家属走的都是正规法律程序,并告诉他们法律明文规定本人和家属都可申诉,并一条一条的给他们念,并告之中纪委都看了说没有问题,你们说有问题,哪有问题?吉林监狱的人被问的哑口无言。家属又问为什么身体极度虚弱的李伟刚来就被打?王元春说他当时以为李伟是装的……最后下午,副监狱长让家属见到李伟。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宫向新打被强制坐着的李伟脸部两拳,腰上一拳。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五日上六点,李伟拾袜子时,大头朝下摔倒,头痛晕了好几天,但马上又被叫坐着。一月二十六日晚上九点睡觉后,不知何故被叫起来坐着,坐着不知道坐到什么时候。一月二十七日中午,值班人金东希(音)往李伟脖子里塞冰块,不让动,一直在里面化了。狱警曾经不让李伟在里面买东西,正常生活困难,家属多次向监狱反映后逐渐改善。

据了解,李伟消瘦面容憔悴,仍旧被强制坐板,李伟本人的申诉几次被无理由退回,家属的申诉正在吉林省高级法院所谓“审理”中。

法轮功学员李伟自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五日被冤判,之后被非法关押到吉林监狱后,“教育科长”王元春一直以李伟不转化为借口,体罚虐待李伟。在李伟家人不断的为李伟争取公民本应享有的基本权利过程中,王元春报复性的采取更为严重的体罚虐待方式,甚至株连迫害其他法轮功学员。

由于不放弃信仰,两年多来,李伟一直被严管,除了吃饭、睡觉、上厕所和午休外,每天从早到晚被强迫“坐着”(实际是一种严重的体罚虐待,长时间“坐着”严重损害身体健康,已经构成国际法上的酷刑迫害)。由于长期长时间“坐着”,不准活动,严重损害身体健康,为了争取李伟适当活动的正当权利,家人一直在向监狱相关负责人反映情况,希望监狱能保证李伟的正当权利,保障李伟的生命健康权。监狱领导也曾答复要改善条件,但王元春对家人的正当要求始终置之不理,借口是:李伟不转化。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六日,李伟家人再次为李伟争取正常活动的权利后,王元春不仅没有恢复李伟的应有的正当权利,而且加重对李伟和其它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让李伟和其它法轮功学员“趴着”(“趴着”是比“坐着”更严重的一种酷刑迫害,以前对在押人员施以“趴着”的酷刑时,就是让人手、脚两头扣在一起的姿势),李伟被“趴着”一天,就四肢麻木,被送进医院打点滴,直到六月三十日李伟家人再次见到李伟。家人只是通过视频见到李伟图像,面容憔悴、十分虚弱,李伟身体的具体情况家人无法知道。

二零二零年七月中旬非法大面积绑架当地法轮功学员三、四十人,期间农安国保和农安公安系统相关人员都参与了,由于警力不够,现从长春抽调一些警力参与绑架,据明慧网报导,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蔡玉英、高小歧、郭佩英、姜全德、郭老太太、李伟、吕相富、任永平、孙凤仙、孙秀英、吴冬梅、小单、于春林、于娇茹、张殿元、张淑云、张一、赵秀兰、周娟 、张秀芝(居住长春市内,被农安县国保绑架)。

现在(二零二零年九月)李伟、老张太太(张桂荣)已回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判刑非法劳教毒打/殴打勒索钱财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骚扰非法关押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非法审判非法扣压身份证或者不给办理身份证非法起诉老虎凳非法审讯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罚坐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严管逼迫放弃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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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此次迫害李伟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长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18号 邮编:130033 电话区号-0431 政保科:84643942,84642522,84643946,84643941。 政工室84644244 治安中队84643943 指挥室84647111 国保中队:84643942 李永利(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国保中队队长) 张华:15904419052 局长:张国臣(从德惠调入) 办公 84651533宅电87211111 手机13364600001、 政委:张文良办公 84653322宅电85356177 手机15904400039、13504707775 副局长:史国一 办公84619611 宅电 84911776 手机 15904400418、13904300113 副局长:钟玉国 办公84651530 宅电85388198 手机15904400417、13354305503 长春市公安局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627号 邮编:130051 长春市公安局国保 电话区号-0431 办公室:88776290, 88776259 高军:15904402839 潘高峰: 13354309873 手机号码前九位是159044027开头的应该都是长春市公安局的手机号码段

责任单位及恶人:
朝阳沟劳教所邮编 130031;  电话:0431-4835680 <br>所长:王延伟<br>管理科电话:0431-4835965转652<br>管理科赵科长室电话:0431-4835965转651<br>恶警:朱胜林、刘世伟、赵东立、刘爱国等,管教孙海波、陈立会等。
长春市公安局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627号,邮编:130051<br>局长吕锋,国保大队办案人倪春雨、仇蒙、王大力、高军、郑国山、腾国君、郭洪峰、吴冠时、王立东、张伟光、于才国<br>长春市公安局国保:<br>办公室:0431-88776290,0431-88776259<br>高军:13514493355  15904402839<p>长春市公安局电话查号台:0431-88991114<br>总机:0431-88907000、8986842 8986830 8908000<br>传真;0431-88966903、88908000、88908066<br>办公室:0431-88922156<br>指挥中心:88989110<br>长春市公安局法制处 审批科 电话 0431-88926741<br>陈龙 13354302271 87979088 : 高军潘高峰
朝阳区公安分局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民主大街645号,邮编130012<br>电话:0431-88521362、86002777<br>副局长:曲海龙 13604430777 <br>[国保大队]<br>佟景涛15904404830<br>[法制大队]<br>赵净希15904404566、刘彦杰15904404380、李洪伟15504307792<br>赵晓毅15904404324、盛学武13756944575、齐跃18343093059<br>李永成15904404686、闫立新15904404496、张铁男15904419854<br>王志超18626641593、陈立功15904404449、于勇15904404486<br>刘继光15904404711<br>[预审科]<br>姜岩龙15904404492、徐庆伟17643132668、徐明15904404537<br>刘晨15904404533、白占省15904419836、庞立辉15904404531<br>樊秋林15904404530、孙冰15904404563、李光15904404538<br>冯雷15904404379
长春市第三看守所长春市第三看守所:<br>电话:0431-4162709<br>所长:刘连众<br>副所长:孙智昊、任中生、刘英久<br>政委:李宝林<br>电话: 431-4162712,431-4162710<br>长春市第三看守所(位于双阳区奢岭镇):0431-4162709 (总机)<br>所长 李宝林 15904403344<br>所长 高毅,电话:0431─4162709 转8041,办公电话:0431─4162701<br>魏所长 办公电话:0431──4162701, 手机:13804466391,宅电:0431─8710519<br>政委王甲臣,电话:总机转8042,0431─4162702,手机: 13009000080,宅电:0431─5652688<br>卫生科长:李显东<br>警察:刘恒、韩晓春、付春林等<br>监督电话:0431─2072614
吉林省高级法院
兴隆山洗脑班兴隆山洗脑班具体地址:长春市吉长北线九号。总机:0431─84736787 值班室电话:84736787转8005 教育组电话:84736787转8018 <p>吉林省“法制教育学习班”(长春兴隆山洗脑班)人员名单:<br>李长春(主任)、于长杰、曹大雷(副主任)<br>陈闻专(组长)、孙亚君(副组长)<br>教育组:沈泉洪、王健萍(女,五十多岁)、曹岩、谢威力、罗新初、张书哲、王建平、李砚博(女)、管理组:张晓巍、崔长义、齐兴艳、王妍、李莹、狱医梁奇、杨某娟、袁春曼、张小武、赵一蒙。<br> : 王志刚
长春市中级法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超达路3999号(芳草街与超达路交汇),邮编130028<br>党组书记、代院长:程凤义<br>常务副院长:肖德馗17643108102<br>副院长:侯海霞、尹彦久、李缃凡17643108888。<br>[刑一庭] 电话0431-88558647、88558645、88558651、88558640。<br>刑二庭:<br>庭长:石泉,三级高级法官15500066622<br>副庭长:郑伟,四级高级法官0431-84634682、13166898017、0431-88558549、88558553、88558551。<br>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苟穗宁、邵坤。<br>审判员(一级法官):张唯春、梁福庆。<br>助审员(一级法官):臧万成、李冬冬、齐东雷。<br>助审员(二级法官):张宇、何福、雷勇、李东鹤。<br>法官助理:范文浩、裴铭浩、龙娜、李昱霖、刘瑞宝。<br>书记员:杜科伟、常乐、禚凯丽、苗惠。 : 郑伟
吉林监狱(吉林省第二监狱)监狱总机:0432-4881551<p>狱政科:0432-2409418<br>教育科0432-64881551-3040<br>纪检科0432-64881551-3024<br>负责长春住院的监狱队长电话:18629966163<br>原负责在吉林住院的监狱队长电话:18629966533<br>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军民路100号,邮编132012<br>通信地址:吉林市315信箱吉林监狱,邮编132012<br>总机0432-64881551<br>监狱长信箱:jilin_jianyu@126.com<p>狱政科:0432-2409418<br>驻监检察院:0432-4881515 传真:0432-4881559<br>直接迫害法轮功学员恶人名单:<br>吉林监狱现任监狱长王昆电话:13944682121<br>原吉林监狱监狱长:李强 0432─4881551转3001 手机:13843218517<br>吉林监狱政委:刘长江,负责政治 电话: 4881551转3003<br>手机:13904429905 宅电:0432-2497756<br>副监狱长:王玉范 0432─4881551转3006 手机:13804411837<br>狱政科科长:谭富华 0432-4881551转3040 宅电:0432-4832386 手机:13644478377<br>教育科干事:李永生<br>狱政科科长:刘 伟 0432-2409418<br>一大队队长:赵荆:0432-4881551转3085 <br>五大队队长:队长林志斌(此人最为邪恶)<br>四大队干事:张贵林<br>六大队队长:庞洪军<p><br>吉林监狱(吉林省第二监狱):<br>地址:吉林市船营区军民路100号,邮编132012<br>通信:吉林省吉林市315信箱,邮编132012<br>(原来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都集中在15监区,2018年春夏之际改为9监区。之前一直非法关押着40左右个法轮功学员。) : 宫向新王元春
长春自由大路派出所朝阳区分局自由大路派出所<br>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明水路6号 邮编 130012 电话 85602099<br>办案人姓宋<br>蔡亮 所长15904411110、85683362<br>冯晓梅15904406400 杨春丽15904405383胡海13354304115张永群18946555577<br>宋波15904403067徐春蕾18343092627王东伟13604338878崔东久15568895467<br>王小凯15904403065刘旸15904418878张本涛18343092426邢宪东18844185858<br>国建超15904404280杨洪光13354300665赵林海15904404819<br>宋平礼 13194371456(办案人)<br>项文斌15904404507吴玉喜15904404753王宪友15904404826邸旭东15904403077<br>金立君 15904416243<br>自由大路派出所电话:0431-85683362<br>所长:王庆宏 电话:0431-85683362 0431-85602099 13354300098<br>副所长:曹占军<br>指导员:李涛0431-85683362,宅0431-88298865,13904320600<br>指导员:王中富0431-85602099,0431-85287198,13943131601<br>教官:张本涛 警长:钟景涛<br>警员:王宪友、王钰刚、赵林海、王志刚、谢晓辰、马本涛、宋馗、曲春生、魏某 : 曹占军王钰刚谢晓辰
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地址:长春市合肥路333号<br>检察长:徐安怀13756209999<br>副检察长:钱积秋、谷舞。<br>政治部主任:邱大友<br>纪检组长:王岩<br>[刑事检察组]<br>王华、刘向东<br>王永江18843199666<br>何春峰15543052224<br>回俊龙15948774676

更新日期: 2021年12月6日 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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