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淑芬
老虎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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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马淑芬(ma,shufen),
女 ,
三十多岁 ,
哈尔滨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上午十点钟,哈尔滨戒毒劳教所四大队的教导员张丽把勃利县朱兰英从地下室生产车间找回来,以不写作业、背所训为由,施行关小号、坐老虎凳等迫害。张丽把朱兰英带到值班室,拿出四张纸对朱兰英说:「这是由所里法制科批回来的,你不是不写作业吗,我们每人先批五天」(这是给四个法轮功学员上刑的单子,这四个人没转化、也不写作业、也不参加考试、也不背所训,分别是勃利县的朱兰英;林口的王桂玲;牡丹江的马淑芬和穆棱的周芝荣。恶警要将她们每人关小号五天,一个一个的来,先从朱兰英开始)。 大法弟子马淑芬因不配合安检,管教让刑事犯将她的外衣扒掉只剩线衣、线裤,逼她坐铁椅子上。 王淑玲、陈艺芬、马淑芬等被关进小号坐铁椅子,歹徒迫使她们承认有错误,由于她们昼夜坐在冰冷的铁椅子上,使腿脚都浮肿得很厉害,行动困难。 二零一零年七一的前一天中午,恶警于淼值班,她命令各屋不许开门睡觉。在十平方米左右的小屋里,由于天气闷热,八九个人热的汗流浃背。曲飞然在走廊过道巡视,发现一房间门开了一条缝,就叫骂着。恶警(管理科科长)刘茗大声的对曲飞然说好好表现,给加分和特减。在恶警的纵容和鼓励下,曲飞然邪气高涨,找普犯算账,俩人发生口角后,法轮功学员马淑芬上前劝架,曲飞然不由分说,俩手抓住马淑芬的头发就开打,用脚猛踢她的腹部。恶警刘茗不去制止行恶者,而被打者和旁观者却遭到批评和辱骂。 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早上,当天警察全体开会,中午劳教所就对刘淑玲(刘术玲)、于晓华、刘慧、王凤霞、刘艳华、佟亚琴、马淑芬、任淑贤、解微、高玉敏、门秋银、程丽十二名法轮功学员进行群体酷刑迫害。 法轮功学员马淑芬也挨过打。参与迫害的警察还有从志秀、从志丽、赵爽。 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戒毒所三大队(队长刘巍)恶警把法轮功学员马淑芬、门秋银、王风霞、刘术玲、董亚琴、刘艳华等十多人上大挂(双手在两侧平伸,用手铐把双手铐在床上,两脚着地,身体呈大字型),坐铁椅子。当时气温三十多度,他们每天只给两小碗水,两个馒头,不让上厕所。王风霞实在憋不住了,大便便在裤子里,包夹人员还骂骂咧咧。她被铐了三十多个小时,两个手腕都出血了,手铐勒进肉里,两脚成了黑紫色。七台河法轮功学员刘术玲在这次迫害中被活活折磨致死。有的人承受不了酷刑折磨,被迫写了“五书”回来后,痛苦得痛哭流涕。
迫害类型:
性侵害(包括男性) ;
不给穿衣服;
坐/锁在铁椅子上 ;
关小号;
毒打/殴打 ;
其它酷刑;
非法劳教;
“背扣子上大挂” ;
推、掰、撅 ;
铐在某处上 ;
绑、扣;
老虎凳 ;
关禁闭;
揪头发撞墙 ;
眼睛,嘴都用黄胶带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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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哈尔滨万家劳教所
:
丛志丽,
丛志秀
黑龙江省戒毒所(黑龙江省戒毒中心)
:
孙宝莲 ,
刘微,
何秋红 ,
钟华
七台河市“六一零”办公室
:
毕树庆 ,
陈举
勃利县公安局
:
江冬春,
白玉刚,
张启华,
庞伟
哈尔滨戒毒劳教所
:
李丹 ,
王丹 ,
张丽
哈尔滨市戒毒所
七台河市行政拘留所
勃利县拘留所
前进劳教所(前进戒毒所)
:
赵爽
勃利县国保大队
更新日期: 2014年12月21日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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