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民
简介:
李伟民(li,weimin),
男 ,
年龄未知 ,
吉林省伊通县大法学员,是长春市太平阳公司的经理。 2001年李伟民、陈敬如、李忠业、王丹丹及其丈夫、王太民、赵凤兰等十余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在伊通县看守所绝食抗议迫害,被强迫灌食已有至少5、6天的时间,专职迫害法轮功的县委副书记刘伟指示:“灌不死就行。”现在家属不让接见。 参与迫害的恶人:县委书记李强、县委副书记刘伟、公安局长陈XX、看守所所长郑得志、姚晨。 2002年4月5日清明节,各队队长管教以及犯人们开始对法轮功坚定者下黑手。电棍、警棍、铁棍、警绳、三角带、镐把、电炮飞脚铺天盖地而来。楼上楼下惨叫声不绝。三队的孙群英(已调四大队)被犯人们扒光衣服用三角带抽得遍体鳞伤,十多个人围住一人打,一队、二队的队长和管教又是出了名的狠毒,丧心病狂地用尽各种酷刑,墙上溅满了鲜血。 陈明显、盖永光、金启辉、王天明、王名立、郝洪发、李喜先……,众多法轮功学员被犯人挽扶着,一大队有几个伤势严重的法轮功学员没有出来,王天明被2名刑事犯架着,头部缠满了纱布,身体蜷缩着,完全丧失了行走和坐立能力;李伟民腰被打折;李鸥腿被打断,他们仅因为坚持自己的信仰,而受如此残酷的迫害。一大队的犯人许辉就是因为残忍毒打法轮功学员而被提前一年多释放。 2008年2月末恶警以两会名义又多次上门骚扰,更有一名恶警藉机敲诈,说是给一万元钱就没事了,造成李伟民被迫流离失所,家里只留下年迈的老母。而他的老母多年来被恶警们的所为造成严重的恐惧,一见到警察腿就有些发软。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骚扰;
勒索钱财;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摧残性灌食 ;
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曝光吉林省伊通县一些恶人的恶行
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的部分男大法弟子名单
长春朝阳沟劳教所目击记:墙上溅满了鲜血
吉林省伊通县看守所十余名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绝食抗议迫害
相关单位及个人:
县委书记李强:0434-4229888(家) 县委副书记刘伟:04344222864(家);04344223210(单位);13904354698(手机) 看守所(单位):0434-4228600 政法委:0434-4220610 公安局长陈XX:0434-4224869 看守所郑得志(看守所所长):0434-4223705(家) 看守所姚晨(不详)
责任单位及恶人:
朝阳沟劳教所
:
许辉,
于长江
伊通县县委
:
李强,
刘伟
伊通县公安局
伊通县看守所
:
郑德志,
姚晨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30日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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