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民
简介:
李宗民(Li,Zongmin),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大连大法弟子。甘井子区伪法院已非法对多名大法弟子进行重判,李宗民,15年;藏玉梅 3年(2006年2月15日);陈鑫 13年,姓名不详的女大法弟子 13年,姓名不详的男大法弟子 13年(2003年3月,密判);柳春华 3年(2005年4月11日);孙燕 3年(2005年8月5日);李丹 3-7年(2002年2月);于丽,4年;宋秀莲,11年;杨传军,4年;王春彦,2年。
迫害类型:
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大连甘井子区伪法院欲非法审判薛新凯和他的母亲
相关单位及个人:
甘井子区法院院长陈朝仁 办公电话;86600405 甘井子区法院刑事庭庭长陈晶 办公电话:86600626 刑事庭案件人:龙国红,孙燕妮,张健,高磊等 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刑事庭电话:0411-86600626转一庭、二庭、三庭、四庭等 审监庭 王红86568501-2405 姚文华、安静、黄义胜 甘井子区法院审判长王丽娟 办公电话:86568836 (506 房间) 甘井子区法院副院长张彬 办公电话:86601290 副院长苗刚、张彤、曲云杰 甘井子区检察院 检察长:王岩坡 王健 办公电话:86579991
责任单位及恶人:
甘井子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06年7月14日 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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