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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淑玲

简介:
宋淑玲
( song,suzhen), 女 , 53岁 , 辽宁省阜新市大法弟子。

宋淑玲因修炼法轮功,于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六日至十二月五日,和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八日至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三日先后两次被非法关押在新地看守所,在看守所里,被恶警用电棍毒打,被犯人打得口吐鲜血,左脸上部眼睛红肿数日。恶警在抓不到本人时,曾抓捕其不修炼的丈夫,其丈夫也被拳打脚踢,皮带抽打,被打得多处伤痕,特别是左胸肋下青肿数日不消,不敢出大气。其家曾被三次非法抄家,恶警在光天化日下破门而入。宋淑玲本人被勒索钱财共近两万元,其不修炼的丈夫也被勒索两千元。

宋淑玲老人于二零零九年六月五日讲真相时被人恶意举报,是海州公安分局政保科的周小敏、伍忠起(绰号伍秃子)把她带到海州公安分局。强迫她签字、按手印,照像,宋淑玲坚决抵制他们的行为,使他们没有得逞。

下午近六点多时,他们用警车将她送进新地看守所,在检查身体时她的血压高达240,还有心脏病,需要住院治疗,宋淑玲说不住院,放回家炼功就好。那个医生说:“大姨,您快回家吧,我们看守所不收。”。

她又被拉到分局。晚上十点多时,恶警伍忠在勒索她丈夫三千元后将她释放。

二零一一年四日二十一日下午,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伍忠启亲自带领海州公安分局西山派出所警察,非法跟踪其辖区内的法轮功学员的私家车,并在阜蒙县建设乡境内,要求阜蒙县公安分局建设派出所警察协同围追堵截,绑架了陆亚宏、耿素凤、马清元、宋淑玲、张忠仁等五名法轮功学员,其后阜新市政法委和阜新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直接插手迫害。

迫害类型:
电刑抄家非法关押迫害亲属勒索钱财恶人举报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毒打/殴打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阜新市海州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伍忠启恶行
辽宁省阜新市宋淑玲自述遭迫害经过
辽宁阜新大法弟子遭受迫害的案例

责任单位及恶人:
阜新市公安局阜新市公安分局<br>政保科电话:04182820352、04185532238 : 周晓敏
阜新市政法委阜新县政法委:<br>书记吴宝森 宅4188823768<br>“610”办:4188823766
海州区公安分局局长:宋广和 2823996 13904180022<br>政委:王 锋 13500486752 15504183011<br>副局长:王兴光13795007777 15504180007<br>副局长:赵广森 13704981099 ,分管治安,联系战前派出所。<br>副局长:李福东 13804180013<br>国保大队大队长:周志勇 13604981800<br>预审科:薛宗熙 13941840717 (负责王杰、胡占亭的案子) : 伍忠起
新地看守所
西山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1年5月14日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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