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勤均
简介:
闵勤均(Min,Qinjun),
男 ,
30岁 ,
成都市大法弟子。闵勤钧于2002年4月在资料点被成都市锦江区莲新派出所绑架,同时被绑架的还有大法弟子赵永(男,35岁,家住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金山乡陈村一组)、李晓宇。2003年7月在成都市锦江区法院被非法开庭时,三人公开揭露江泽民迫害大法,被法院非法判刑10年。 闵勤均在2005年4月被广元监狱武警迫害后大量吐血。 2005年5月11日,广元监狱二监区的冉伟为首的警察调动武装数人,现任二监区三分监区行政队长的王一剑等人,对二监区三分监区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闵勤均、张锐、吕申方等进行殴打,闵勤均被殴打得吐血数天。(王一剑、邓培新都被称为广元监狱的四大杀手之一) 2005年5月-11月期间,原三监区长詹伟明带领警察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期间,亲自参与多次殴打法轮功人员曾玉贤、闵勤均、林俊等,连60多岁的魏义等都不能幸免。詹伟明多次亲自殴打曾玉贤,两次亲自烧开水盛满茶杯用开水成一条线朝曾玉贤头上淋下,亲自用打火机烧曾玉贤脸部,曾玉贤至今脸上还有烧伤痕迹。 大法弟子闵勤均、白述金、吕升云、王仕凡被非法关押在四川省广元监狱高压迫害。迫害大法弟子的恶警有:监狱长魏成建、副监狱长谢平;三监区的李森泉、荀剑峰、何兵、邓培兴;四监区的毛小龙、苗云、詹伟明。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犯人有:二监区的杨桃元;三监区犯人马成、董平、杨刚。 2005年5月11日狱警强迫大法弟子奴役劳动遭到拒绝后,狱警就把同修闵勤均、张锐、白述全挟持到办公楼用电棒、狼牙棒毒打后,又拖到中队门口吊铐在大门上五个多小时。2005年5月12日早上8点钟,十多个武警手持大棒强制他们参加奴役劳动。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八日下午三点,一些法轮功学员得知广元监狱三监区冉通毅遭酷刑、毒打,犯人董平又将法轮功学员闵勤军推倒在球场边,很多犯人蜂拥般的冲上去,对闵勤军拳打脚踢,接着,恶警李森泉、冯文佳、杨湘和等又将法轮功学员闵勤军关进管教办公室继续暴打,并长时间用电棍电击迫害,致使闵勤军浑身血肉模糊,脸被打肿得老高。 副监区长何斌也直接参与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群体暴力犯罪,他将被普犯追打过来的法轮功学员徐卫东按倒在地拼命撕打,并不停地骂,还说:“打死白打死!”这时站在一旁的恶警李森泉将手中的篮球狠狠的砸向被副监区长何斌正在暴打的法轮功学员徐卫东,而飞旋的篮球却重重的砸在正施暴的何斌脸上,遭现世恶报的副监区长何斌的眼镜被飞来的篮球打掉,同时鼻子双孔流血不止,右手也立马痛的抬不起来,(后来还进行了好几天的医疗包扎!)至此整个篮球场上的对法轮功学员的暴力犯罪才停止。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八日晚上七点,三监区书记苟建峰在监区大会上颠倒黑白,栽赃此次暴力事件是法轮功闹事,并将法轮功学员徐卫东、杨正明、闵勤军三人关禁闭一个月(三监区仅有三个禁闭室)。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 ;
电刑 ;
戴背铐 ;
非法判刑;
绑架/劫持;
非法劳教;
关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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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本案的相关单位及人员: 成都金牛区委政法委 地址:成都沙壪路65号 邮编:610031 政法委书记 龙兴玉 电话:028-86266390 手机:13808060117 成都锦江区委政法委 地址:成都大慈寺路 邮编:610016 政法委书记 郝晓峰 电话:028 -86753550 川西女子监狱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文安镇大包村 邮编610109 监狱教育科袁科长 电话:028-84898233 狱政科李科长 值班室电话:028-84898942 成都锦江区莲新派出所 地址:成都市莲花北二巷 电话:028-84545602 所长:冷秋明 恶警:陈庆福、李旭 成都曹家巷派出所 成都马鞍街68号 邮编610081 恶警 李华松 电话028-83345576 成都锦江区法院 地址:成都市天仙桥南路5号 邮编:610021 电话:028-84554377 院长:杨玉泉 审判长:李彤 028-84529065 陪审员:陈建清、陈秀芬 书记员:刘沪生 成都锦江区检察院 地址:成都锦江区天仙桥南路5号 邮编610021 电话:028-86654911 检察长:连小可 检察员:赖红 成都解放北路第一小学校 邮编 610081 电话:028-83330837 校长:刘兴诚(已退休) 、张智 四川典章律师事务所 罗玉琴 锦江区法院为李晓宇指定的律师: 锦江区法院为赵永指定律师:骆长生 锦江区法院为闽勤均指定律师:尹东生 典章律师事务所主任:曾晓明(成都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邮编610015 地址: 成都市东胜街庄森大厦九楼9-4室 电话:028-86638518 传真:028-86638518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成都抚琴西路 邮编:610031 电话:028-82915672、84511944、82915373 立案电话:028-82915491 审判长:刘菡 审判员:王蓉 代理审判员:胡开江 书记员:熊颢
责任单位及恶人:
广元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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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伟明,
王一剑,
冯文佳,
杨湘和,
李森泉,
何兵,
冉伟,
何坤,
苟建峰,
苗方,
许毅,
何仲,
谢平,
姚宝成,
田勇,
杨军
锦江区莲新派出所
锦江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12年4月7日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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