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扬珍
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
图:设于广州天麓马术(骑术)俱乐部内的黄埔洗脑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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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武扬珍(Wu,Yangzhen),
女 ,
72岁 ,
广州市大法学员,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退休员工,家住广州市天河区名雅苑小区。一九九九年十月,武扬珍去北京上访,被广东省公安厅非法押回广州,关押在白云区景泰街看守所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八月四日至八月十日,广州白云区610不法人员将武扬珍劫持到白云区戒毒所洗脑班。她拒绝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当即就宣判,直接送广州市槎头妇教所非法劳动教养一年, 二零零零年八月十日,武扬珍被非法劳教一年,关押到广州市槎头妇教所,后加期半年,二零零二年二月六日才回家,实际非法劳教一年半。 在非法劳教期间,武扬珍和其它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均遭到不人道对待,强迫超时劳动,随意搜身,厉声辱骂是家常便饭,侵犯人格尊严,对不“转化”的学员实行包夹严控,胸前佩戴红色标记牌,到别的劳教所去做强制“转化”交流时,手戴镣铐,妇教所的教导员黄玉在开会时,对夹控法轮功学员的人说:“如果她们不听话、炼功,可以用戒毒所的办法对付她们,你们要充分发挥你们的残机(白话泼妇的意思)。” 二零零零年九月十九日,劳教所把法轮功学员调往三中队时,紧闭车门窗,警察往车厢里喷辣椒水,对炼功的法轮功学员拳打脚踢,或者把手脚铐在床上。用车轮“攻坚”战术围攻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不准睡觉,长时间坐矮小板凳,罚站、罚跑操,不准家人接见,限制购物等。 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日上午九点多,单位领导潘姓院长敲门,欺骗说去居委听文件传达,不料,武扬珍开门后,涌进了李院长、景泰街派出所的祁姓警察,居委会的几人也冲进来,说是去“学习班”(即洗脑班)。武扬珍说不需要参加什么学习班,他们就扯着胳膊拖着闯出家门。武扬珍大喊:“没穿鞋,要上一下厕所,”无人理会,直拖到楼下一辆车内,拉到三水洗脑班。直到二零零三年一月,被非法关押七个月,才回家。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七日,广州市大法学员武扬珍在家被林和街派出所十多人绑架。据了解,武扬珍所在单位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所党委书记吴书记要求派出所一定要将她抓进去“转化”的。其家人到她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证明要去见人,谁都不想管,推卸责任。武扬珍被劫持到三水洗脑班,迫害近半年(至二零零六年四月五日)。在劳教所和洗脑班,不断的高分贝的重复“焦点访谈”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天安门自焚”录像,强制学员观看。 武扬珍自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因为坚持信仰,在过去十几年中,武扬珍曾经被非法关押到白云区戒毒所洗脑班、三水洗脑班、白云区景泰街看守所,以及在槎头妇教所,非法劳动教养一年半等迫害。因此,二零一五年七月三日,武扬珍以自己亲身受迫害的事实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因为起诉江泽民,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晚被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街及华新社区居委非法抓捕,劫持到设于广州天麓马术(骑术)俱乐部内的黄埔洗脑班,后又被转移到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 武扬珍被劫持到黄埔洗脑班期间,洗脑班人员徐少奇十分得意嚣张的指着一张床对武扬珍说:许慧珠当时睡的就是这张床,她从这里回家几天就死了! 在党校,七十二岁的武扬珍女士遭连续七小时的罚站和强制双盘腿捆绑酷刑,被迫害致右眼失明,左眼视力模糊。武扬珍女士眼睛失明后,洗脑班林姓人员还威胁她,说她态度不好,要送她去市级或省级洗脑班。 洗脑班人员徐少奇还说武扬珍眼睛看不见是装出来的,欲继续施用酷刑,遭武扬珍严肃警告。其后,医生检查发现武扬珍的右眼已经失明,左眼视力模糊,双眼眼压分别为75mmHg和50mmHg,为正常值的三~五倍,右眼已失明,左眼严重伤害,需要急诊。 直到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晚上,武扬珍才被从洗脑班回家,当天晚上二十三点,家人带武扬珍到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就诊;其后,十一月二十二日、二十三日、二十五日,家人又多次带武扬珍去中山眼科中心诊治,医院建议:马上住院治疗。 医院病历、诊断书、检查结果等文书足以证明因林和街道的违法行为造成武扬珍的右眼失明、左眼视力模糊这一严重后果。 林和街道滥用职权超越职权,直接将年过七旬的武扬珍强行拉上车带走。整个过程中,未给予武扬珍及家属任何限制人身自由行政法律文书,释放时也未给释放证明。 二零一七年,武扬珍向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对林和街道提起控诉,控告林和街道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并提交了相关证据,包括:武扬珍非法关押期间,家人与林和街道下属华新社区居委会主任黄小兰的电话录音、武扬珍从洗脑班回家时拍摄的照片、武扬珍去中山眼科中心就诊时的医院病历、诊断书、检查结果等。 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于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受理,但在证据非常确凿的情况下,没有调查和询问,也不开庭,于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七日直接驳回武扬珍的起诉,理由是:“原告不能提供被告对原告采取了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不能证明被告侵犯了原告的人身权”。一审法官是黄征,陪审员分别是:何国梅和梁敏勤。 律师认为一审裁定认定事实错误,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法律错误。武扬珍控告时提交的家人与黄小兰的电话录音以及林和街道工作人员送武扬珍回家时拍摄的照片,足以证明林和街道对武扬珍采取了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武扬珍被非法关押期间,她的家人和黄小兰通电话,黄小兰告诉家人:是十五日还是十七日释放武扬珍,要由领导确认后再答复家属;而送武扬珍回家时所拍摄的照片中,洗脑班医生、洗脑班工作人员林某以及黄小兰就在其中。 武扬珍不服一审裁定,因此武扬珍在收到一审裁定书后,第八日,即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通过EMS邮寄的方式向一审法官及人民陪审员黄征、何国梅和梁敏勤提交上诉状,依法提起上诉,并于第二天即七月二十七日,收到了中国邮政的妥投信息。 但蹊跷的是:十天后,即八月八日再次收到妥投信息。但一直没有收到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和中级法院的任何消息。近日经拨打12368司法热线查询,上一级法院广州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至今未收到该案上诉状与案卷材料,也就是说一审法官黄征并没有依法将上诉状及该案案卷移送上一级法院广州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距武扬珍提交上诉状之日起,已经过去了五个月。 网上查询EMS快递情况,发现武扬珍依法提交的上诉状,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和八月八日两次送达,武扬珍也两次收到妥投信息,但一审法官两次拒收,将邮件退回。七月二十七日,一审法官甚至报警,将武扬珍依法提交的上诉状交给公安扣留。据说公安一周后将邮件退回给邮政,快递员第二次投递,一审法官还是拒收。邮政快递员锲而不舍,三次投递,才在一个月后终于投递成功。 由于一审法官滥用职权,导致本应第二天到达的邮件一个月后才送达,收到上诉状后,又不将案卷材料移送上一级法院,致使二审至今不能立案。严重侵害了法律赋予武扬珍的神圣上诉权。 武扬珍通过一审法院提起上诉,符合法律规定。一审法官黄征及人民陪审员何国梅和梁敏勤收到上诉状后,依法应通知武扬珍缴纳上诉费,并将上诉状及该案案卷及时移送上一级法院广州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二审立案审理。 但是,黄征、何国梅和梁敏勤却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到上诉状后,不将案卷材料移送上一级法院,致使二审至今不能立案,严重侵害了法律赋予控告人的神圣上诉权。 现在,武扬珍已经将上诉状连同黄征等没有及时向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交上诉状的情况说明,邮寄到了广州市中级法院。 同时,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正确实施,维护控告人的合法权益,武扬珍依法向广州市中级法院、广州市铁路运输检察院、广州市铁路运输第一检察院起诉和控告了黄征、何国梅和梁敏勤,并保留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起诉和控告的权利。 二零一七年八月四日上午十点多,三男一女一行四人(其中两位着警服、两位着便服)来到武扬珍家里,敲开门后,一位着警服的负责拍照,另外三个对武扬珍的家人进行盘问。家人告诉他们武扬珍外出了后,着警服的男子问甚么时候回来,问最近武扬珍有没有外出。最后还强调是随便来看一看。 二零一七年九月七日晚上七点半左右,两女一男再次来到武扬珍家里,男子着警服,两名女子着便服,年轻些的女子挂着工作牌,另一位女子没有佩戴任何标识,手里拿着几张表格。 三人来到武扬珍家门口后,年轻女子先给另外两位拍好照,任何没有标识的女子敲开武扬珍的家门。三人让武扬珍填写他们带过来的表格,还说自己只是基层的,武扬珍有甚么问题可以找综治办。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六男一女一共七人又一次骚扰了武扬珍。这七个人中,三人着警服,四人着便服。着便服的人中,一人佩戴了证件,另外三人没有佩戴任何标识。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一行七人到武扬珍家里骚扰 武扬珍首先要求这些擅闯民宅者出示证件,但没有一人出示。挎着黑色斜挎包、着紫黑相间横条纹T恤、没有佩戴任何标识的高个子男子要求家人进入隔壁房间单独盘问。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被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街及华新社区居委绑架到洗脑班,酷刑迫害致右眼失明,左眼视力模糊。随后,武扬珍仍遭居委和派出所警察持续骚扰,巨大的精神压力导致目前武扬珍双眼已经完全看不见。林和街道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劳教;
上身强行叠在被盘起的双腿上捆成一团;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非法关押;
洗脑/送洗脑班;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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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零四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04111.html#20419225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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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林和街派出所 天河北路408号
电话:020-38811877 020-38810980
相关责任人:
谢伟:广州市天河区政法委书记
邓丽娟:广州市天河区防范办主任
黄小兰: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街华新社区居委会主任
电话: 020-87588685 020-38811373 手机:13719488262
龚伟河:广州市天河区委组织部部长,区委党校校长
邓穗涛:天河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党校电话: 020-38491302 020-38493661
岳俊奎:广州天麓马术(骑术)俱乐部负责人
电话:020─87265002
徐少奇:黄埔洗脑班人员(对武扬珍实施罚站和强制双盘腿捆绑酷刑)
林某:黄埔洗脑班人员(对武扬珍实施罚站和强制双盘腿捆绑酷刑)
张妙娟: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街办事处书记
龚维: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街办事处主任,分管华新社区
王忠: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街办事处副主任,分管防邪办
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街办事处电话:
党政办 020-38811373
综治办 020-38867769,020-38813451
司法所 020-38861299,020-38806449
监察室 020-38812659
民政科020-38801819
劳监中队020-38267580
文化站 020-38934312
共青团 020-38801819
妇联 020-38497667
原单位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所电话:86596503
地址:广州广园中路松柏东街30号510405
开发商: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物业公司:城建物业管理公司:020-38810106
天河名雅苑小区地址:天河东路华康街9号
张妙娟,林和街道书记,手机13925137922
龚 维,林和街道主任,手机13922268938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天河区“610办公室”
白云区戒毒所
广州天河黄埔洗脑班
:
徐少奇
天河区政法委
:
周少飞
三水洗脑班(广东省法制教育所)(广东省洗脑班)
槎头劳教所(广州市女子劳教所)
:
黄育
广东省公安厅
林和街派出所
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所
白云区610
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
景泰街看守所
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
黄征,
何国梅,
梁敏勤
华新社区居委会
:
黄小兰
林和街道辧事处
迫害证据文件:
武扬珍儿子刘炜与林和街道属下居委会主任黄小兰电话录音文字
通话录音@18926125939(18926125939)_20161109151952.mp3
更新日期: 2024年4月10日 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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