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华
陈华2004年4月─7月受迫害期间
受迫害前的陈华<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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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陈华(Chen,Hua),
女 ,
34岁 ,
广州市大法弟子,广州市第二十七中学年轻教师,1999年7月、11月期间,她与吴红霞、陈春莉在天河看守所遭恶警所长朱某的酷刑折磨,棍棒毒打,陈华还被强灌盐水折磨。2000年两次进京护法,均被行政拘留15天,6月18日参加集体炼功后被判劳教2年。 2004年4月23日傍晚她被广州天河区邪恶的610人员徐青松、吕海等从自己所开的饮食店里强行带走。当时恶徒们冲进店内,赶走食客及扣押全部服务员,没收所有人员的手机及钥匙,对小店进行非法搜查。与陈华同一天被抓的还有陈华的经营伙伴戴艳红与其丈夫李勇军,及曾经在小店里做过工的汪宇清。邪恶之徒在带走陈华的当晚十一时又强行带陈华回住所进行非法搜查。2004年五月初已被非法判劳教两年半。 她曾五次被非法关押于广州天河区看守所,一次短暂关押于广州天河区洗脑班,两次非法劳教,非法劳教期分别为两年及两年半,均关押于广州市槎头女子劳教所。 第一次非法劳教超期关押(2000年7月~2003年1月),非法劳教期间,她不转化、不配合迫害,被加期五百多天、关禁闭、车轮战式洗脑等诸多体罚虐待(详见附件)。她被“绑腿”(双盘再用床单8字型捆绑、双手反绑在后,放在房中间,再殴打、灌辣椒不准睡觉、不准上厕所、在耳边高声攻击谩骂洗脑)十几小时,当时就站不起来走不了路。还铐住手强行把笔插入手中签字等折磨,手都戳出血来,这样连续三天。在神志不清状态下,她签了“三书”,做了大法弟子决不应该做的。2003年1月23日释放。 第二次自被非法关押起绝食绝水80多天(2004年4月~2004年7月)而所外就医。2004年4月23日傍晚,广州市天河区610闯入她经营的食店,赶走客人、扣留员工、抄店、抄宿舍、抄家,把她绑架到广州市天河区洗脑班。由于我从被抓那一刻起绝食绝水抗议,四天后转送天河看守所,5月12日610人员向她宣布劳教两年半,约一周后再次送到槎头劳教所。 她没有停止绝食绝水抗议、要求无罪释放,同时独自进行申诉和行政诉讼。劳教所强行鼻饲,胃管插入后7天才拔出,管子都发臭了,然后再插另一个鼻孔,轮番操作,共计80余日。直至心脏出现早搏、心率过缓等险情才在7月14日由家人领回家“所外就医”。 回来后,天河区610、国安经常干扰、对她严密监控,几次想绑架她。她在中国已无立脚之地,被迫逃离中国到了泰国,寻求联合国难民庇护。 广州市华工园大法弟子陈华,与其母两人坚修大法,1999年7.20事件后一起进京上访。后来被绑架进监狱,强行要她们签所谓的“悔过书”,她俩坚决不签:狱中禁止炼功,她俩被折磨得不成人形。家属要求狱长放人,狱长以签悔过书要胁,不从不放人。”陈华和她母亲至今(2002年2月)一直在狱中被非法关押。 2002年12月21日广州槎头劳教所大约还有40多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着,其中:黄浅,周兰清,唐语文,周梅玲,曾艳辉,陈华,李妙年,罗江英,谢焱,吴华,肖键等是被口头通知劳教2年的,现已被超期关押。 2009年10月22日,施红辉任广东省劳教局局长兼中共邪党党委书记期间,在美国纽约曾被来自中国广州的女法轮功学员陈华、邹玉韵起诉。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
摧残性灌食;
绑架/劫持;
非法劳教;
非法关押;
关禁闭;
用细绳缠捆双腿强行长时间双盘;
往嘴里灌辣椒油;
剥夺睡眠;
不准上厕所;
洗脑/送洗脑班;
逼迫放弃信仰;
抄家;
监视/跟踪;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2015年下半年广东法轮功学员受迫害案例综述
广东恶警对女性法轮功学员的摧残
另一个广州: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六)
广州市“六一零”利用洗脑中心迫害法轮功学员(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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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河区恶党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图)
在广州市槎头女子劳教所被迫害经历(图)
安徽、广州、吉林五位大法学员在迫害下离世
广州陈华历经80天绝食抗议后离开劳教所
广州市天河区恶警绑架李勇军、戴艳红夫妇和毛璟娴
广州槎头劳教所恶警教唆犹大酷刑折磨大法弟子
《三家巷》小区桃扮演者陈华因修法轮功被非法关押
2000年8月6日大陆综合消息
相关单位及个人:
天河看守所 :天河棠下上社五号大院510630,原所长朱文勇 82312286 (宅)、85547279(办)、85546731,副所长:马**(很邪恶) 看守所恶警:朱 **,马 ** 看守所恶管教:郑凤华、陈**(女组长) 看守所的专管宋裕明的姓潘的男警员:手机:13268077722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天河区看守所
:
朱某,
朱文勇
槎头女子劳教所
天河区“610办公室”
:
徐青松,
吕海
广东省法制教育所(三水洗脑班)
:
施红辉
天河区“法制教育学校”(天河区洗脑班)
更新日期: 2016年4月18日 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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