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艳红
简介:
戴艳红(Dai,Yanhong),
女 ,
年龄未知 ,
天河区大法弟子,家住广州市天河区华景新城。戴艳红曾被非法判劳教1年,于2000年12月14日到“期”,但被劳教所以各种借口加期(本人并不知道加期的具体日期、期限和理由),至2001年12月4日已被非法超期一年。 二零零二年八月下旬,大法弟子戴艳红被五山派出所和五山办事处十几个恶人从家里强行绑架到广州市“法制学校”洗脑班。 大法弟子李勇军、戴艳红夫妇,二零零四年四月下旬,被广州天河区六一零和五山派出所恶警绑架并非法抄家。天河五山派出所强行下通知,非法判戴艳红劳教两年;李勇军被非法拘禁在天河区洗脑班,直至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八日被非法转押于天河区看守所,于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一日被天河区法院非法判处六年徒刑。 现获悉被非法关押在小岛劳教所的大法弟子还有十一人,其中有戴艳红、邓淑绢、李红伶、黄霞等。汪宇清则被从海珠区的洗脑班转到了越秀区的洗脑班继续迫害。李勇军被非法签了逮捕令现关押在天河区拘留所。 劳教所相邻的槎头“法制学校”( 实为法西斯洗脑班)还超期劫持着大法弟子:颜海玉,邓方,戴艳红,黄慧敏。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拘留;
非法劳教;
非法关押;
洗脑/送洗脑班;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另一个广州: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六)
广州市天河区部份派出所迫害大法弟子恶行记录
广州陈华历经80天绝食抗议后离开劳教所
广州市天河区恶警绑架李勇军、戴艳红夫妇和毛璟娴
广州槎头劳教所恶警教唆犹大酷刑折磨大法弟子
广东大法弟子戴艳红被无限期非法劳教
相关单位及个人:
广州市天河区 六一零办公室:成文虎、李建辉(女)。 五山街派出所所长:所长李某(女)、片警陈某;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天河区五山派出所
天河区看守所
天河区“610办公室”
天河区法院
槎头劳教所(广州市女子劳教所)
天河区“法制教育学校”(天河区洗脑班)
更新日期: 2010年12月3日 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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