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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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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实梁

简介:
张实梁
(Zhang,Shiliang), 男 , 55岁 , 湖南省新晃县大法弟子。

1999年12月27日晚11点半钟左右,公安局副局长杨建军,公安政保股(610)吴祖坤等3人将大法弟子张实梁从家中抓走,关了两天,骗取他家人交押金1700元,生活费20元。

2000年2月9日,张实梁在中山广场参与集体炼功被抓。10日被转押到看守所,遭刑讯逼供。身上带的775元钱被搜走(无收据),公安骗取他家人现金2000元(无收据)后于3月14日放出。

2000年4月22日,张实梁又被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判劳教1年。因身体原因,家人再次交出3000元(无收据)准予所外执行。单位每月只发给待留工资200元。人身权利受限制:每天强制到单位签到2次(上午9点,下午3点),不签就开除;不许请假,不许走亲访友。单位扣发他1999年年终奖900元,2000年上班红利数百元。单位受株连:一年不许升级(工资),不许评先进奖等。

2001年,张实梁写信给中共中央转呈江泽民,揭露迫害,结果他被国安与公安追踪,于8月6日遭非法抄家,抓捕被送劳教。因体检有高血压,心脏病不能进劳教所,而被县610、公安非法关押了77天(除非法拘留15天的手续外,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并再次被判处劳教所外执行1年。

2003年2月9日,县610、县城镇610、公安局以有人举报张实梁在波洲、太阳山、兴隆、老晃县、县城、大湾罗、方家屯五乡镇挂大法横幅,张贴标语为由非法抄家抓人,在没有搜索到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将他关押了17天。县610还下通知到他单位与他本人,要他交罚款4000元,押金2000元。要单位扣交。他正念抵制:正告单位转告县里,“如果无理扣钱,请县里派人陪我一起上北京”。因害怕他进京上访,单位未扣交。

2003年10月2日晚近11点,镇610主任吴祖坤突然到张实梁的邻居姚新芳家打电话要110来抓他,电话没打通,就闯进他家要抄家抓人。并威胁说:县里派出10多人跟踪监视你,只要610的章子一盖,马上就可以送你去坐牢。女儿被开除不能工作,儿子被开除不能上学。看你还坚持多久。

2003年12月16日晚近11点,恶警吴祖坤再次闯入他家扬言:“我是610主任,我是专抓法轮功的,我是来抓你张实梁的,我这个主任就是干这个的。”还有县里强迫单位几十次的找他谈话,做“转化”工作,仅单位记录的就有二十多次。由于被非法判劳教,连续几年的正常工资升级被取消,造成经济损失上万元。女儿受株连,工作未能转正:他女儿是经单位开会研究同意以内招指标从贡溪中学代课教师招进厂的,现三年多了,因遭株连仍然是临时工(未转正)。

自1999年7.20来,张实梁共4次遭非法关押,二次被抄家,两次被非法判劳教。人身自由被限制,正常生活遭受骚扰,工资收入受损失,家人遭受株连。目前情况待查。

湖南省新晃县十三名法轮功学员被新晃县“610”、国安、公安、社区片警、单位、乡镇派出所敲门骚扰。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十六日连续两天被以上单位骚扰的法轮功学员有:田松梅、杨冬月、蔡伟丽、张实良、姚翠萍、刘爱萍、田莉萍、杨冬莲、唐德芬、甘桥英、杨凤梅、彭廷吉、伍运娣。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下午五点多钟,“610”恶人曾竹青,公安局原副局长杨建军,原政保股吴祖坤三人,企图绑架法轮功学员张实梁。当时无人在家,三人从一楼搜到三楼,搜了几遍,没找着人,就在他家门口守候了近两小时,才离开。
当天晚上十一点三十分,三人再次窜到他家,欺骗他家人,说是找张实梁了解一点小事后马上回来,还连续两次非法抄家后,把人绑架关押,抄家抓人没出示任何手续。关押的理由是,同月二十五日晚上,张实梁到本县方家屯乡大东坪村和法轮功学员一起炼功证实法轮大法好。三个警察向他家人勒索一千七百元保证金和二十元生活费才放人。
被关押期间,张实梁因没钱交看守所的碗、水杯、卫生纸的押金,看守所就不给碗吃饭,不给水杯喝水,也不给卫生纸大小便。恶警吴祖坤又一次向他家人勒索二千元现金才放人。

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日,610、国安又以“组织者”的罪名非法判了张实梁一年劳教。因身体原因未能送走,恶警便再次乘机向家人勒索三千元现金,不给任何收据。吴祖坤还到张实梁工作单位(冶炼厂)强制单位只发张实梁二百元生活费,并扣发他全年奖金。
二零零一年,张实梁写信至北京中共中央讲真相证实大法,被查出。同年八月六日上午,曾竹青、吴祖坤、姚本鑫再次非法抄他的家并将张实梁绑架企图送去劳教。也因身体有病,张实梁被非法关押七十七天后才回到家。
二零零三年二月九日上午,恶警曾竹青、姚本鑫、吴祖坤、吴继坤再一次非法抄张实梁的家,抢走了宝书《转法轮》和炼功磁带。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要求交押金迫害亲属敲诈/掠夺/破坏财物非法审讯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非法劳教非法判刑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执法机关以外的单位非法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监视/跟踪抄家非法关押恶人举报私闯民宅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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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2--350257.html#1762523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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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大法弟子遭受迫害事实

责任单位及恶人:
新晃县公安局公安局:电话号码0745-6222119--6215<br>局长马文涛<br>副局长刘洪波,手机1387449221<br>彭少柏 手机13973096999<br>邓小恒 手机13707458332<br>谷吉安 手机13874550555<br>彭龙云 手机13517455848<br>办公室:何万勇手机 13874477654<br>政法委0745-6222249<br>杨长松 手机13874521135<br>姚敦勇 手机13973073845<br>蒲彦辉 手机13874401991<br>姚茂洪 手机13548996615<br>办公室:杨柳枝 手机13787597971<p> : 吴祖坤姚本鑫杨建军
新晃县610办公室李新民(610头目)电话 13787562636 : 曹会平曾竹青田代武吴继坤
新晃县政法委杨清林(政法委迫害法轮功专职人员),电话 13787562002 : 姚本友

更新日期: 2020年6月2日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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