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朝英
简介:
陈朝英(Chen,Chaoying),
女 ,
年龄未知 ,
四川大法弟子。大法弟子黄明富的妻子。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下旬,黄明富和妻子陈朝英在家,米易县撒莲乡政府乡长陶云春、武装部长唐里华、乡办事员陈林平等非法闯入家中,绑架了他们夫妇,到乡政府迫害。他们每天被强迫做苦活、罚站、跑步,折磨了一个星期,强迫交了二百元罚款,才被放回。 当时,他们的儿子黄宗俊站出来说了句“父母炼功做好人,没有犯法,凭什么抓他们?”立刻被唐里华、陈林平用拳头打倒在地,将儿子双手反架在背后,妄图连他们的儿子一起绑架。 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五日,撒连罗江平等32名法轮功学员在一起学法交流,当天晚9点,米易县公安局刑大,政保科科长向金发、周林、柴发祥(已遭恶报死亡)等人和片区派出所所长崔龙兵、朱天鹏和本镇的一帮恶人打手,暴力把罗江平、王美、陈朝英、王元品、廖国美、马玲等32人绑架到撒莲镇政府大院内,毒打每一个修炼者,罚站军姿,蹲马步,面壁,用电棍击,非法审讯。在看守所,每个法轮功学员都遭到强行洗脑、非法审讯、戴手铐。王元品被看守所狱警林海戴手铐上太紧了,手被铐肿了。公安局向每人勒索罚款200元,生活费150元。 二零零零年五月中旬,黄明富和妻子一同去北京上访。十三日早上,他们被天安门广场警察绑架到派出所,又送往攀枝花驻京办事处,被非法搜身,办事处警察邱天明、宋乐安等非法搜走他们身上共计八百二十元钱,每天另交生活费、住宿费各十五元。将他们十七名大法弟子男女非法关押在一间屋内一个星期。后被送米易公安局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非法关押期间,被政保科多次非法提审,被看守所副所长朱成龙多次毒打。 二零零零年六月下旬,乡政府陶春云带领一帮人闯入家里,非法抄家,抄走全部大法书和师父的讲法录音带、炼功带等,抢走了现金二千九百元。他们夫妻俩被绑架到乡政府,遭到陶春云、唐里华及一帮打手的毒打,强迫干重体力活。劳动之余又遭罚站、长跑、站军姿、烈日下暴晒。在这期间,陶春云等一帮恶人再次闯入家,抢走一台大彩电(准备给儿子结婚用的)、两头大肥猪。他们夫妻被非法关押九天,儿女们想方设法凑够二千元交给乡政府,才放他们回家,还回抢走的东西。恶人在非法抄家时,搜到一篇师父的新经文,他们夫妻被带到丙谷派出所折磨,又被勒索五十元才放人。 二零零一年三月中旬,因发真相资料,他们夫妻俩再次遭到政保科不法人员绑架,被非法关押到公安局,双手被铐在政保科楼上过道的铁栏杆上,被折磨一天一夜,被政保科勒所四百元才放人。 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一年,他们夫妻多次被非法抄家、关押和各种体罚折磨。在这几年的迫害中,他们俩被勒索几千元,长期遭到监控、骚扰、折磨迫害,子女亲友的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迫害类型:
勒索钱财;
体罚;
私闯民宅;
罚站;
绑架/劫持;
非法审讯;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非法关押;
非法提审;
毒打/殴打;
抄家;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铐在某处上;
监视/跟踪;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米易国保、六一零迫害法轮功十二年罪行录(一)
四川省米易县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汇编(六)
四川省米易县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汇编(四)
四川米易县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的事实
责任单位及恶人:
撒莲乡政府
:
白廷飞,
陈林平,
唐礼华,
陶云春
米易县公安局
:
向金发,
柴发祥
米易县公安局政保科
攀枝花市公安局
:
邱天明
米易县看守所
:
朱成龙
米易县丙谷派出所
攀枝花驻京办事处
:
宋乐安
更新日期: 2012年7月27日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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