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芬
简介:
王志芬(Wang,Zhifen),
女 ,
54岁 ,
双城市韩甸镇红城村大法弟子。1999年7月21日晚,她去省政府上访,要求无条件放人,被全副武装的警察硬推上车,劫持到一个体育场,又转押到69中学。后被张佃启、李柱接回韩甸镇政府开会,晚12点才放回家。村干部刘建军、刘英武,由于执行受流氓江泽民的谎言的蒙蔽,到她家让写保证书、不串联、不上访、出门请假,完全失去人身自由。他们还说:“我们没办法,是上边让的。” 1999年9月9日,她进京依法上访,为大法鸣冤,在北京玉渊潭公园被非法绑架到驻京办,被韩甸镇的张佃启、雇振龙、隋广成、于占军非法搜身,搜去27元。第二天押回双城看守所,一下火车两个警察架着一个大法弟子强制录像。610的刘春阳、张士跃非法提审大法弟子,问是谁让去的,组织人是谁,她说:“自愿去的,没有组织人,她们修炼,按‘真、善、忍’做好人,没犯法。”她被无限期关押。后来又强迫她签字,保证不炼功、不上访、不串联、还找别人担保,还被镇政府勒索3000圆、拘留所勒索3000圆及伙食费670圆,81天后放回。邪恶说:如果有大法弟子上访,就抓担保她的人。 回来后,村干部刘小平、王洪生、刑增春,让她签字写保证,还逼她儿子写保证,保证她不上访,如进京就把她儿子抓起来,还要用房子做抵押,她把保证书撕了。 1999年9月10日,王志芬进京上访,被便衣警察抓到,送至双城驻京办,带到厕所扒光身上的衣服,钱让恶警搜光。乡政府来人将她带回双城看守所非法关押81天,被双城市610办公室刘春阳、双城市公安局张士跃勒索3000元,敲诈伙食费670元。被韩甸镇政府王金柱、张殿起勒索2500元。
迫害类型:
威胁/恐吓;
非法关押;
勒索钱财;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绑架/劫持;
逼迫放弃信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双城市韩甸镇红城村大法弟子被迫害案例
黑龙江省双城市大法弟子被绑架、毒打和勒索的部分事实(续)
责任单位及恶人:
黑龙江省双城市韩甸镇红城村
:
王洪生,
刘英武
双城韩甸派出所
:
于占军,
隋广成,
张佃启,
雇振龙
双城市韩甸镇政府
:
王金柱,
李柱,
张殿起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17日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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