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树珍(淑珍)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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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王树珍(淑珍)(Wang,Shuzhen),
女 ,
55岁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市大法弟子。99年7月乡政府、派出所的邪恶之徒到她家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籍。2000年12月进京上访证实大法,被带回双城看守所非法关押18天,被恶人徐东生勒索650元。2001年1至2月邪恶之徒非法将她抓到乡政府参加“洗脑班”33天,把她家房照拿走作抵押,至今(2001年11月)未还。2001年3月邪恶之徒又将她骗到乡政府强行参加“洗脑班”13天。 2002年7月8日,王淑珍正在往家走的路上,被哈尔滨市公安局“410”专案组恶警绑架到阿城区和平派出所,晚上九点钟,又被绑架到哈尔滨市公安局七处。一起被绑架的有白秀华(已被迫害死)、于国荣、还有一个外地同修共四人。 到七处后,头半个月每天都提审,主要问资料从哪来的?都跟谁联系?还让王淑珍出卖同修。王淑珍就是不说话,咋打也不开口,恶警就上大刑折磨。先是用大电棍电全身,身上电出大紫泡,疼昏过去就用凉水再浇醒,还不说,就打嘴巴子,牙都打掉了(姓王的一个警察打的)。从早上八点到晚上九点,四个膘肥体壮的男警察轮番打、轮番上刑。他们怕人看见,用报纸把窗户都挡上。就这样整整折磨了一天,水米未进。还有一次他们当着(同一天被抓的)外地同修的面,问认不认识她,王淑珍说不认识,他们就把王淑珍的双手反绑在铁椅子上,残忍的用电针扎进两个大拇指的指缝里,再接上电源通电,电的全身在剧痛中抽搐。从那以后很长时间两只手只能端着,不能放下,提不了裤子,吃饭拿不了筷子,都是狱中的同修帮助、照顾。虽然已过去九年了,但至今(2011年)王淑珍的两个大拇指经常麻木,手软无力,不能提重物。 王淑珍就在哈市共安七处遭受酷刑折磨之时,阿城公安局的警察把她好端端的一个家洗劫一空。给孩子上大学预备的学费近八千元现金、家中亲属的工资折里有三千多元钱,还有五百元现金 ,钱包、存折,首饰、耳环,还有一张二万二千元的存折都被抢走,(家人通过熟人要回一万二千元,另一万元给了中间人,都没给收条)。房照、户口本、身份证等所有证件全部被抢,连棉花、豆油、白面、大米等生活用品也被抢走。为了保住命,家里三处房子,(两个七十多平米,一个九十多平米) 全变卖了。直接经济损失至少三十多万元。孩子放暑假去监狱看望妈妈,警察不让见还给孩子施压,恐吓威胁达二个多小时。问:你妈炼功你知道不?孩子说:知道;你支持不支持?孩子说:我支持!为什么支持?孩子说:我妈病好了!你妈跟谁来往?孩子说:不知道。警察说: 你要是包庇你妈,我们告诉大学开除你!孩子啥也没说就回家了。王淑珍在哈市公安七处被折磨了四个月后又被绑架到双城看守所关押二个月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关押在黑龙江女子监狱继续迫害,直到2005年7月才脱离魔窟,但她没回阿城,而是远走他乡。 据说办完此案后,恶警每人得一万元奖金。此次非法抓捕是由哈尔滨市公安局410专案组、阿城区民主派出所、和平派出所、阿什河派出所合谋实施的迫害。具体参与迫害的人只记得有阿城公安局刘记、哈尔滨公安局七处王树军,其余人员不知姓名。 仍被非法关押在万家劳教所7大队。(2006-7)
迫害类型:
抄家;
勒索钱财;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扣压房产证;
绑架/劫持;
非法审讯;
毒打/殴打;
电刑;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迫害亲属;
非法判刑;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56028.html#17102823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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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双城区看守所
:
徐东生
哈尔滨万家劳教所
哈尔滨市公安局
阿城区和平派出所
哈尔滨公安七处
阿城市民主派出所
阿什河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7年11月3日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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