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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芹


被非法关押48天瘦成皮包骨的李秀芹


修炼受益身心健康的李秀芹


12月2日法院门前布满了警察和便衣及各式警车


警察用担架把李秀芹抬进法院

简介:
李秀芹
(Li,Xiuqin), 女 , 51岁 , 黑龙江省汤原县大法弟子。

2003 年1月4日,大法弟子李秀芹、马春华、李文义被恶警王敏贵绑架,大法资料点被破坏。次日,李文义的哥哥李文涛又被恶警绑架,不几日,李秀芹被非法判劳教1年转送到佳木斯劳教所迫害,马春华等3位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在汤原县公安局看守所,受迫害近半年,始终坚持对大法的信仰,不配合邪恶。恼羞成怒的恶警便伙同 610及枉法法庭重判马春华10年徒刑,李文义、李文涛各判4年和3年徒刑。

李秀芹,2006年5月27日被汤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遭受迫害48天,本来通过修炼法轮功身心健康的她,竟然在看守所被迫害的48天里,整个人极度瘦弱,判若两人。

人都瘦成这样了、连行走都困难了,国保大队还是要把她强行送进佳木斯劳教所,结果由于身体原因,佳木斯劳教所没收她。即使这样,汤原的“国保”们硬是把李秀芹带回汤原又关押了两个小时才放了出来。

2005年,李秀芹被非法关押迫害得只剩皮包骨,并在看守所内两次休克过去,出现严重生命危险,公安局在家属的一再要求下,仍对李秀芹的生命不负责任,继续隐瞒,欺骗家属说没事,并将她强行送劳教所,劳教所怕死人担责任,才拒收。

这次汤原县公安局又将李秀芹绑架,关押在看守所进行迫害,并出现生命危险。警察自己都说把她送进医院抢救两次,现在公安局既不放人,也不允许家属探视,连最起码的保外就医都不允许,竟还口口声声说她不配合。

李秀芹女士近日无故遭县公安局警察抓捕,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在那里,被迫害得生命垂危,警察自称曾送入医院抢救两次,却不准家人探视。

中共当局对李秀芹的迫害让她的家人也承受无名的苦难。现在她的丈夫为营救她不得已放下工作,四处奔波。

2010年7月1日李秀芹被吉祥派出所所长郭刚伙同振兴乡派出所所长马长春等人非法绑架,之后被汤原县公安局副政委周金哲带人绑架到汤原看守所。现在(2010/10/11)李秀芹被迫害的已经生命垂危,多次送到医院抢救。

家属去要人时,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互相推诿,汤原邪党法院正图谋对李秀芹等十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迫害。

在看守所期间,李秀芹曾被野蛮灌食,并曾准备好了固定床,要把人绑在上面长期的灌食盐水,后来未能得逞。

李秀芹已经长期躺在床上不能下地行走,生活不能自理,每天只能靠别人喂一点点食物维持生命,身体瘦的皮包骨。在8月23日曾经被送医院抢救,但家人到医院没能见到李秀芹,家人向医务人员询问是否有个叫李秀芹的人做过检查,医务人员说“有”。

目前(2010-11-23)公安局的周金哲和检察院的张弘已经完成了对李秀芹等十名法轮功学员的构陷,把案子推到法院企图进行判刑迫害。

2010年12月2日上午九点半,黑龙江省汤原县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对被关押五个月之久的李秀芹、李艳荣、姜红、李孝梅、宋丹、张秀英、李淑云、李俊英、裴志福等九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开庭。其中八位法轮功学员坚决抵制迫害,自始至终都是零口供、零签字。来自北京的两位正义律师为李艳荣和李秀芹做了无罪辩护。

恶人有陷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主管副院长滕东明,主审法官卢林,公诉人张弘。

12月2日开庭当日,汤原县公安局局长廉景琦任组长,政委赵雪冰,副政委周金泽、副局长赵明华、纪检书记兰秀军等都有任务分工和职责,他们早早在法院门前拉上一大圈警戒线,只有少数人被允许参加旁听。对进入法院的家属和律师进行非法搜身,副政委周金泽还在警戒线外强抢了一名家属戴的手表,并企图抓捕戴手表的家属未能得逞。610头子柴臣亲自在法院坐镇。

李秀芹被迫害的生命垂危,长期躺在床上不能下地行走,他们把极度虚弱的李秀芹用车拉到法庭进行迫害。由于李秀芹说话无力声音小,在法庭上通过一名法警在她和法官之间传话。

庭审中,法官卢林按照中共的意图,进行了走过场式的丑陋表演。他粗暴阻止李秀芹的辩护律师进行辩护,无视案件事实。

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照片证据,照片上有光盘和布袋及法轮功学员的照片,经法轮功学员确认,当法轮功学员李秀芹在法庭上指出她根本没有布袋,这些照片是公安局周金泽等人恶意伪造和强行拍照的时候,公诉人张弘没做任何解释。

二零一一年一月四日,汤原县法院蓄意冤判法轮功学员李秀芹八年,姜红八年,宋丹八年,李艳荣七年六个月,李孝梅七年六个月,张秀英七年,李淑云七年,李俊英七年,裴志福三年缓刑四年。除裴志福外,另外八名法轮功学员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字,并表示要上诉。

汤原法轮功学员李秀芹等十名法轮功学员仅因携带和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遭人诬告,于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被吉祥乡派出所伙同振兴乡派出所警察绑架,被劫持到汤原看守所非法关押,七月末被汤原检察院非法批捕。其中法轮功学员宋慧兰被迫害得生命垂危才被允许家属接走。裴志福被迫害得双腿不能行走才给办了保外就医。

十二月二日在非法庭审中,法轮功学员李秀芹、李艳荣及其律师分别指出,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指控中的所谓证据都是伪造的,都是漏洞百出的。李秀芹等八名法轮功学员始终坚称自己无罪,信仰真、善、忍无罪。 公诉人张弘和审判长卢林哑口无言。

为了构陷法轮功学员,汤原公安局公然伪造证据,被当庭揭穿。当辩护律师指出按第四十七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根据以上规定,证人证言要经过质证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本案的证人徐金花、曹秀娟、李凤英、王武平、王士梅、曹金玉、王淑娟都未出庭接受质证。因此,这些证人证言都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事实证明,这些人都没有身份证明,都是公安机关伪造出来的。

八名法轮功学员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汤原看守所,期间恶警逼迫法轮功学员穿号服,做奴工,野蛮强迫灌食,公安局邪党纪检书记亲自到看守所,命令看守所的警察对法轮功学员要狠。副政委周金泽在公安局大声辱骂询问案情的家属,并企图把一名和他论理的家属绑架,并阻止家人探视。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非法判刑非法劳教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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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人员电话(区号0450) 汤原县政法委:办公室 7624054 朱汉伟 7655678 7658815 15145471777(书记) 其妻子:宋波,在汤原财政局工作:13604694815 郭 光 7624054 13329448866 柴 臣 7622610 7651906 13512650099(610办主任) 郭肇立 7622610 7660199 13351864085 林喜军 7624054 7624455 13351866699 汤原县法院:办公室 7612918 苏继昌 7612901 8651971 13359637789 汪世贵 7612902 8160198 13329443348 孙大伟 7612903 7651368 13634548889 牟伟良 7612904 7629998 13945441175 滕东明 7624054 7625660 13274688666(陷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主管副院长) 卢 林 13945441313 (陷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的主审法官) 汤原县检察院:办公室 7636608 张大赛 7636601 13803665693 徐广海 7636602 8160101 13091648211 张甲光 7636604 6321111 13091649666 张子江 7636605 13946451999 张 弘 主管陷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 7636614 13274688733 汤原县公安局 廉景奇 7630666. 13946469999 赵明华 7636006 7611989 13199122222 周金哲 7636008 7628800 13351866661(副政委,主管迫害法轮功。 周金哲的妻子乔辉,电话:13039610981,在农发行工作。) 兰秀军 7636010 7623983 13512651866(主管看守所,到看守所扬言对法轮功要狠点) 郭 刚 吉祥乡派出所所长 手机15326849818(绑架十名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

责任单位及恶人:
佳木斯劳教所(西格木劳教所)区号:0454<br>电话: <br>所长室 b-0454-8891958<br>所长 姜作奇<br>科长 徐恒基 闫庆忠<br>政委 付茂森 b-8891890<br>副所长关德君 b-8891948<br>副所长姚德斌 b-8891931<br>副所长孙德宏 b-8891932<br>副所长徐利峰 b-8891933<br>纪检委 b-8891934<br>政治处 b-8891935<br>管理科 b-8891940<br>办公室 b-8891938<br>财务科 b-8891937<br>卫生所 b-8891943(灌食多是它们执行)<br>女大队长室 b-8891638<br>二大队 b-8891924<br>三大队 b-8891926<br>检察院驻所检查室 b-8891953<br>何强 手机 13945455333<br>高洁、高晓华、李秀锦、刘亚冬等恶警<br>周江电话0454-6113288、0454-6112001、手机:13903689326<br>徐立峰所长0454-6112006<br>付 13604542666<br>李秀锦<br>孙养成 驻所检查室
汤原县公安局        办电      宅电     手机<br>李枢权:0454-7630666         13803661666<br>周金哲:0454-7636008  7628800    13351866661<br>周铁钢:0454-7622871         13136982234<br>冯洪伟:0454-7651017<br>宋玉才:0454-7627490<p> : 周金哲王敏贵廉景琦赵雪冰赵明华兰秀军
黑龙江省汤原县公安局政保科
汤原县六一零办公室 : 柴臣
汤原县法院        办电      宅电     手机<br>汪世贵:0454-7612902  8160198   13329443348<br>孙大伟:0454-7612903  7651368   13634548889<br>纪 臣:                13329440018<br> : 腾东明卢林
汤原县检察院汤原县检察院(区号0454)<br>张大赛 7636601   13803665693<br>徐广海 7636602 8160101 13091648211<br>薛继业 7636603 7652008 13199122008<br>张甲光 7636604 6321111 13091649666<br>张子江 7636605   13946451999<br>办公室 7636608<br> : 张弘
汤原县看守所
吉祥派出所 : 郭刚
汤原县振兴乡派出所 : 马长春

更新日期: 2023年4月4日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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