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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德仁

简介:
梁德仁
(Liang,Deren), 男 , 33岁 , 辽宁省锦州市大法弟子,小学文化,住辽宁省北宁市广宁乡东门村农民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十五名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打九十九米写有“法轮大法好”和十八首《洪吟》诗的横幅。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七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对他们进行非法判决。法轮功学员都当庭质问法官,对自己做无罪辩护。可贪赃枉法的法院不予采纳,将他们分别非法判了三至十年有期徒刑。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的“刑事裁定书”(2001)二中刑终字第1473号。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员是:审判长:刘云、代理审判员:周建忠、代理审判员:高亚莉、书记员:冷济光。大法弟子梁德仁被判三年六个月。

迫害时间待查,梁德仁被非法关在凌源市第一监狱生产三区。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非法关押绑架/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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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北京市东城区法院
凌源第一监狱

更新日期: 2024年3月16日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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